用人单位何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1 15:32:24 329 人看过

一、用人单位何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助和经济补偿的区别

经济补助和经济补偿的区别如下:

1.两者支付条件不同。

2.两者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3.主观过错不同。经济补偿不考虑主观过错,而赔偿金是强调过错责任的。

4.单向或双向不同。经济补偿是单向的,而赔偿金是双向的,既有企业向员工赔偿,也有员工向企业赔偿。

5.法律性质不同。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过错方的惩罚。

三、经济补偿金算职工薪酬吗

经济补偿金纳入职工薪酬。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最高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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