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债权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7:15:00 416 人看过

一、破产程序中债权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在债务人破产宣告之前享有债权的,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的请求权,享有金钱的债权或者是可以用金钱估算的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破产申请书;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8.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9.债权清册,应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0.债务清册,应列明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债权人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偿还情况;

11.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2.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三、破产程序中哪些债务不可被抵消

破产程序中债务不可被抵消的情形是次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债权人已知债务人破产而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以及次债务人已知债务人破产而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四十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n(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n(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n(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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