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重大误解的四个构成要件
(1)必须是因误解而作出意见书的人(即作出遗嘱的一方)。
首先,表意文字的人想表达他的意思(在合同条款中),否则无法评估是否存在误解问题。其次,表意文字所表达的意义必然是误解造成的,即对表意文字的错误理解与其意义表达有因果关系。
(2)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必须是合同内容被严重误解,导致合同订立,使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在法律上,普遍的误解不能使合同被撤销。我国的司法实践认为,在合同构成重大误解之前,有必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误解。因为在对合同主要内容产生误解的情况下,可能会影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可能无法实现被误解方的合同目的。
对以下方面的误解一般不被认为是一种误解:
①人们对订立合同的动机有误解。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动机各不相同,如购买计算机用于学习、购买合同中的目的、以学习为动机;如果学习实际上是错误的,则是动机的错误。合同的有效性不受影响,交易的安全性将受到严重影响。当然,如果当事人以条件的形式订立合同,动机的错误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②如果某些条款出现错误,如果不影响合同的性质和合同内容,则不应将其作为重大误解予以撤销。
对合同主要条款的误解主要是对合同主要条款的误解;对合同次要条款的误解,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造成太大影响,一般不应视为重大误解。当然,对哪些条款构成重大误解的误解应该根据具体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
③误解是由误解方自身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由另一方的欺骗或者不正当的影响造成的。通常情况下,它是由表意文字作者的疏忽行为引起的,也就是他的疏忽和粗心大意所致。如果表意文字作者有故意或重大疏忽,则不能将其视为一种误解。任何人对其故意行为负责,或者在合同订立时故意保留其真实意志,或者故意与另一方订立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合同,或者明知对合同有误解,与另一方订立合同,表示表意文字作者希望追求意图表达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意图的表达不存在不真实的问题,因此不能将其视为一种重大的误解。
④误解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可能给误解带来更大的损失。正是因为当事人误解了合同的内容,并基于这种误解而签订合同,这将不可避免地影响他们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可以称之为重大误解。
对于误解是否确实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不应视为重大误解的必要条件。
在合同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重大误解通常会给误解方造成重大损失。但是,如果合同没有履行,可能造成轻微损失,甚至没有实际损失,此时仍应视为重大误解。
如果误会人实际损失较大,则排除尚未履行的重大误会合同。让当事人履行合同,然后按照重大误解的合同处理,显然是不合理的。只要误解影响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或者影响了双方合同目的的实现,或者一旦实现,就会给误解者造成更大的损失,可以认为是重大误解。当然,造成重大损失的,合同解除后,损失的分摊和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
三、重大误解与欺诈的区别
第一,两者错误的产生原因不同。重大误解的表意人的错误认识来源于自身对民事法律关系中某一因素的误解,如行为人把镀金的物品当作是纯金的,把原作当成赝品,或者误将买卖作为赠与或将赠与作为买卖。这些民事行为的作出与法律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无关。而被欺诈的表意人的错误认识则是由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所引起,其错误认识与欺诈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简言之,表意人的错误认识是在受到对方当事人的影响下形成的。
第二,重大误解的表意人的对方当事人必须是善意。而被欺诈人的错误意思表示则为欺诈人所知,并且是其所期望达到的结果。在民事活动中应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某人在误解的状态下表示了自己的意思,同时对方当事人知道对方是在误解的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而故意不向其说明真实情况,并利用这种误解以求实现自己利益,则该行为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应援引有关民事欺诈的规定处理。
第三,重大误解以给当事人造成较大损失为构成要件,而民事欺诈则不以此为构成要件。只要被欺诈人因欺诈行为而为错误意思表示,无论有无损失发生均构成欺诈,损失的存在可以作为欺诈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法律对重大误解民事行为构成的规定要严格于欺诈,同时反映了欺诈所引起的民事行为社会危害性更大,法律对欺诈行为规制的力度也大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第四,两者所负的民事责任不同。因重大误解所为的民事行为被撤销后,当事人一般应返还财产,如果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而因欺诈所为的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除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外,对于故意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国家还可以依法追缴当事人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归国家、集体或返还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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