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20:55:18 488 人看过

一、非法占有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在中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就是在中国刑法第270条第一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一词。因而在确定侵占罪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侵占”一词进行分析,因为“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关键词,它代表了侵占罪的主要内涵。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国刑法第270条第二款规定。

二、二者构成的要件不同

(1)非法侵占的构成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拾得遗失物的构成要件

遗失物拾得,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是指认识物之所在,而占有是对物在事实上的支配管领能力。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需要注意的是,拾得并非一定以拾得人在物理上予以支配,依一般社会观念即可。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

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法律对遗失物拾得的规定与无因管理多有不同,因此,无因管理的规定只有补充适用的余地。

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拾得人须为占有遗失物之人,但拾得行为也可以指示他人为之,而以发出指示的人为拾得人。若拾得行为由占有机关或占有辅助人为之,且在占有辅助关系范畴之内,则应以其所属机关为拾得人,但若与所属机关的指示无关,则系个人行为,由行为人为拾得人。同时有数人占有拾得物的,其数人为共同拾得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关于拾得遗失物和侵占区别是什么
    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一、二者构成的要件不同
    2023-02-19
    188人看过
  • 关于拾得遗失物和侵占区别是什么
    一、关于拾得遗失物和侵占区别是什么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
    2023-06-01
    448人看过
  • 拾得的遗失物和不当得利有什么区别
    拾得的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区别: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一、东西丢在出租车上司机有义务送回吗东西丢在出租车上的,司机没有义务送回。法律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因此司机发现遗失物后,应当尽快通知权利人领取,没有义务把东西送回去,当事人必须亲自去领取,没有时间的,也可以与司机达成约定,通过有偿的方式让司机送回来。二、捡到手机不还犯法吗捡到手机拒不归还属于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2、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3、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捡到手机不归还构成犯罪需
    2023-04-01
    433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而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所发生的诉讼为不当得利之诉。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为的民事责任,按照有关法律的解释,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当得利人的民事责任则以其在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来区分责任的大小的。即,如不当得利者取得不当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的,则必须返还;如在取得不当利益时,不当得利人明知没有合法根据而坚持取得的,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为其取得利益的范围,即使该利益返还时已经减少或者已经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不得免除。3、请求报酬的权利不同。拾得行为中,拾得人将拾得物品返还失主时,有请求报酬的权利。所以说,《民法典》中拾得遗失物后卖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在拾得遗失物后,是不
    2023-03-13
    446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一)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而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所发生的诉讼为不当得利之诉。(二)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为的民事责任,按照有关法律的解释,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当得利人的民事责任则以其在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来区分责任的大小的。即,如不当得利者取得不当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的,则必须返还;如在取得不当利益时,不当得利人明知没有合法根据而坚持取得的,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为其取得利益的范围,即使该利益返还时已经减少或者已经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不得免除。(三)请求报酬的权利不同。拾得行为中,拾得人将拾得物品返还失主时,有请求报酬的权利。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
    2023-03-08
    110人看过
  • 先占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有哪些?
    一、定义(一)先占所谓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的性质属于事实行为。先占制度的价值在于:实现物有所归,有利于物尽其用,同时它提供了一个关于私有财产起源的假说。(二)拾得遗失物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二、先占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法律实务中,两者很容易混淆,一般需要证明占有物是被人抛弃的还是遗失的,如何判断要依据常理。如把破旧的电视机扔到垃圾桶里,法官一般就认为是抛弃行为,但是一台全新的电脑放在垃圾堆了,法官就不会认为是抛弃。(一)对象不同1、先占是对无主物的先占,前提是先占的东西处于无人享有所有权的状态,比如你扔掉了一台旧电视,这台电视机就是无主物,捡垃圾的人见到这台电视机,就是先占。先占之后,捡垃圾的那个人享有旧电视机的所有权,你不能再要回你的电视
    2023-04-13
    28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拾得遗失物和非法占有物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0
      1、非法侵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行为。 2、拾得遗失物: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
    • 先占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先占和拾得遗失物有哪些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6
      在生活中,很多人会经常将自己的物品丢失,在丢失之后基本上是追不回来,如果丢失的物品非常贵重,将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而在法律上对于遗失物有着先占和拾得的概念,很多人对此概念不是很清楚,那么先占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先占和拾得遗失物有哪些区别?
    • 非法侵占和拾得遗失物有什么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4
      非法侵占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 非法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 非法侵占和拾得遗失物有什么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
      1、非法侵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行为。 2、拾得遗失物: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
    • 非法侵占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2
      1、非法侵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行为。 2、拾得遗失物: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