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侦查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8:02:45 245 人看过

视频侦查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实时监控、查阅视频、录像处理等,具体情况下对于侦查措施指的是侦查机关,在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缉捕罪犯所依法采取的一些必要的方法和手段。在侦破各种预渫案件、犯罪集团案件,以及其他复杂的重大案件时,还可采用其他专门的调查和控制措施。

一、《刑事诉讼法》对于侦查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有碍侦查有哪些情况
    监视居住的适用中的有碍侦查情形包括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等。被监视居住有哪些义务监视居住作为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技术侦查措施,故执行机构对被监视居住人监控的内容,其实是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为:1、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构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监视居住有时间限制,在监视居住期间,没有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不
    2023-08-13
    106人看过
  • 视频作品的职务有哪些?
    一、视频作品的职务有哪些?视频作品的职务有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两大类,分类不同,著作权归属不同。1、一般职务作品符合一般职务作品的三个要件的作品为一般职务作品:(1)作者为单位的员工;(2)作者的创作工作是为了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3)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达,不是单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体现。2、特殊职务作品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2)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二、职务发明和职务作品有哪些区别?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和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而职务作品是公民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两者相同点主要有:都与本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属于本单位职工,享受本单位的一
    2023-04-29
    319人看过
  • 漏罪侦查方式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对侦查期间发现漏罪的,应当由哪个机关管辖,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都是由原侦查机关继续就漏罪进行侦查。一、检察院起诉阶段退回公安的基本原因人民检察院起诉阶段退回公安的基本原因,是刑事案件需要进行补充侦查。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因此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就会将刑事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再次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二、一般查案要多久侦查期间一般是7个月左右。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逮捕后最长的侦查期限在7个月左右。如果在侦查的期间,发现罪犯有其他重大犯罪行为时,需要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在侦查期满后,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刑事诉讼法》,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三、法庭中能否补充调查法院可以
    2023-03-08
    51人看过
  • 合同审查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合同审查的方法有哪些
    一、合同审查的基本内容是什么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4、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5、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审查合同时,应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合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表述准确无误。6、审查合同签订的
    2023-06-21
    310人看过
  • 补充侦查是什么?补充侦查有哪些方式?
    一、什么是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但六机关《规定》第27条对《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解释为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这一规定,实际上已取消了审查批捕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二、补充侦查有哪些种类(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
    2023-07-18
    158人看过
  • 广告审查的基本方法
    1、根据广告管理法规审查。广告管理法规对广告客户从事广告宣传活动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做出了规定。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证明出具机关在承办广告和出具广告证明时,应当依照广告管理法规确立的规范对广告内容及其表现形式逐次进行检查,发现有违法内容的,应当要求客户删除,广告客户拒绝删除的,做出不予承办或出具证明的决定。2、依据证明文件审查。广告管理法规对广告客户委托经营者或广告证明机关承办或出具广告证明,应当提交和交验的证明文件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证明出具机关应当依据客户的证明文件对广告进行审查,检查广告内容是否与证明文件内容相符合,凡无合法证明、证明不齐以及证明文件不能证明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的,做出不予承办或出具证明的决定。
    2023-06-07
    15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犯罪侦查只有监控视频是否合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9
      一般刑事案件中,只有监控视频的,不能认定犯罪。要想证实一个人有罪,需要多个证据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才可以。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并且要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
    •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有哪些一般侦查方法是什么,经济犯罪的侦查方法有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一般侦查方法: 1.调查访问 是基本的侦查措施,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手段,就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工作。 2.审讯 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审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但是审讯时应
    • 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方式主要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手段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押物证、书证;查询、冻结存款、汇款;鉴定;辨认;通缉。
    • 盗窃案件是有哪些侦查方法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5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盗窃案件所适用的侦查方法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技术侦察措施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监视居住哪些情形有碍侦查,法律有哪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8
      1、存在毁灭、伪造证据的可能,也有可能对证人进行干扰或者串通作证。 2、有可能让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3、有可能造成同案犯逃避、妨碍案件的侦查。 4、嫌疑人、被告人在住所监视居住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5、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有人员与犯罪存在牵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