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收款的日期欠条怎么认定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1:10:56 141 人看过

无收款的日期欠条怎么认定

[案情]

1996年2月13日张某到刘某处借款13000元,此后刘某每次收到张某还款后都出具收条给张某。1999年2月13日双方经结算,张某出具签名的《借款借据》给刘某,该《借款借据》写明尚欠刘某借款7600元,此款借期一年。2000年后经刘某多次上门催款,张某于2002年至2005年间四次向刘某还款4500元,刘某向张某出具四张有收款日期的收条。2006年1月双方因还款数额产生纠纷,故刘某于2006年2月20日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借款7600元及尚欠利息3346元。

[审理]

审理中,双方因还款数额发生争执,刘某主张从2003年起张某向刘某分批共还款2000元,刘某收到还款后均出具有收款日期的收条给张某。而张某辩称从2000年起至2005年间六次向刘某共支付8000元,并向法庭提供六张收条,其中二张是无收款日期的上半张纸书写的收条,张某辩称是2000年至2001年刘某收3500元款后给张某的,另四张注明2002年至2005年收款时间的收条合计数额为4500元。庭审中,刘某认为出具的所有收条均有收款日期,张某提供的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是张某裁剪收款日期的1999年前还第一次13000元借款时的收条,并非是2000年后的还款收条。张某则辩称1999年前的收条早已撕毁了,双方相互争执。法院告诉刘某、张某可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单位对收条书写时间进行鉴定,但双方均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未申请鉴定。法院主持调解,但由于双方各持已见,未达成协议。

[处理意见]

法院审理后,对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如何认定产生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提供的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应予以认定。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案张某主张已于2000年至2001年向刘某支付3500元提供了二张收条予以证明,刘某提出异议主张是裁剪收款日期的1999年前收条,刘某反驳就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反驳理由成立,而事实上刘某仅仅是口头反驳,并未提供证据,也未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单位对收条书写时间进行鉴定。故本案刘某因未举证反驳张某理由不能成立,法院应认定张某提供的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证明张某已于2000年至2001年向刘某还款3500元。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提供的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因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张某的主张,故不应认定。理由: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仅有数额无收款日期,且收条又是上半张纸,张某不能提供下半张纸,仅凭该收条无法证明是1999年之前的收条还是2000年以后的收条;刘某主张是张某裁剪收款日期的1999年前还第一次13000元借款时的收条也是有这种可能的,刘某提出异议后张某不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单位对收条书写时间予以鉴定,另外张某辩称1999年前的收条已撕毁又未举证,故张某主张无收款日期收条是2000年后的付款凭证不可采信,法院判决中不能认定该二张收条。第三种意见认为: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由于双方均不申请对收条书写时间予以鉴定,故难以认定是1999年之前的还是2000年以后的收条,法院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认定一半。理由: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有可能是被张某裁剪收款日期的1999年前收条,也有可能是2000年后刘某出具未注明收款时间的收条,由于双方不申请鉴定,对本案不能查清事实双方均负有一定的责任,对双方各打五十大板,认定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3500元数额一半即1750元较为合理公平,这样认定双方应都能接受,也有利于平息双方纠纷。

[评析]

对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认定产生上述三种不同的看法,分歧的根本原因是对无收款日期收条进行质证时一方提出异议后应由谁负举证责任,这是三种意见争议的焦点。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对张某持无收款日期收条所主张之事提出异议,就应由刘某反驳举证;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仅凭无收款日期收条主张2000年至2001年间还款证据不足,应由张某继续举证;第三种意见认为双方都应举证,由于双方不申请鉴定都负有一定的责任。笔者认为上述三种意见中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理由:1、刘某在1999年前向张某出具了收款收条属实。2、张某辩称1999年前的收条均早已被撕毁不能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张某主张1999年前刘某出具给张某的收条均早已被撕毁,刘某提出异议后,张某对自己的主张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实,本案由于张某未举证,法院就不可能采信张某的主张,应认定1999年前的收条现仍应在张某处。3、张某提供上半张纸书写的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主张是2000年后的收条,不能采信。如果张某提供的是下半张纸书写收条或者说1999年前刘某无出具收条,则张某主张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是2000年至2001年间的收条是可以采信的,而事实上本案张某持有1999年前刘某出具给张某的收条,提供法庭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是上半张纸,刘某提出异议认为此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是张某裁剪收款日期的1999年前收条这也不无这种可能,仅凭这样收条难以认定是1999年前的还是2000年后的,此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某的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张某提供二张无收款日期收条不足以证明张某主张是2000年至2001年间的收条,应由张某负有举证责任,由于张某未继续举证就应承担不利后果,张某主张不可采信,刘某异议成立,故第三种意见是正确的。第一种意见未看到张某证据是不足的便轻率认定由刘某反驳负有举证责任是不正确的,第三种意见不分清举证责任更是不正确。

[宣判]

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采用第二种意见作出(2006)横民一初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于2006年4月7日对刘某、张某宣判后,双方表示不服判,但在上诉期限内均无人上诉,本案生效后张某按判决书自动支付全部案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
    2023-06-05
    449人看过
  • 关于欠款人逃离,欠条追诉期即将到期该怎么办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关于欠款人逃离,欠条追诉期即将到期该怎么办家里借了5万元给借款人,当时写了借条,2005年借的写好06年1月份还的,但现在已经07年12月了,借款人已经不知所踪,而其妻子也已与其离婚。听说借款到期日期超过2年就会过追溯期,到时法院就不予受理了,不知是不是这样,我去咨询过听说现在追溯期延长到3年了,不知是不是真的。想到马上要快过2年追诉期,想上法院提出诉讼,但听说诉讼费用要5000左右,而且现在找不到借款人,但他借款是离婚前借的,所以应该离婚后他夫人应该也有偿还一般债务的义务,那么就是说法院判决成功也只能先找到其夫人偿还一半的欠款,这样下来也没拿到多少欠款。我还找到了一些资料,但不明白向对方催过款,那么在这一天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从这一天开始还有两年的时间你可以向对方追款那如何证明在此期间向对方催过款,而可以自动延长追诉期呢????以下是查到的相关资料:首先要考虑你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这主要
    2023-04-26
    77人看过
  • 如何进行“追讨欠款”诉讼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如何进行追讨欠款诉讼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借款、欠款事件频繁发生,在还款日到期后,债务人借钱、欠钱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债权人忙于讨债的同时,本站律师借此提醒几点,望对债权人有所实用:1、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对债权人来说,如果协商调解无法索要欠款,就会想到起诉,但对于此类纠纷,不要单纯的认为,诉讼就必须要走繁琐的立案、开庭、判决等程序。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只要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同时,法律还规定: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2023-06-08
    319人看过
  •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借条20年欠条2年吗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都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一、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有哪些?1、代表的法律关系不同。欠条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结算,能表示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非一定是借贷关系,说明在出具欠条之前或者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借条实际上是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或者说是一种简化了的借款合同,说明
    2023-03-27
    364人看过
  • 追欠款超过时效起诉被驳回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追欠款超过时效起诉被驳回8月28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原告刘某与被告吉水县工业经济委员会返还垫付款纠纷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垫付款9000余元的诉讼请求。1995年,刘某在担任吉水县螺田煤矿厂下属企业吉水县保健凉席厂法定代表人期间,为该厂购买原材料垫付了3万余元现金,后厂里归还其2.3万元,尚欠9000余元货款未还。当年9月,该厂停产,刘某随后离开了凉席厂。2004年11月,螺田煤矿厂实行产权改制,但未将凉席厂纳入改制,后螺田煤矿厂被整体拍卖。原告一直未对凉席厂申请资产清算,亦未主张过债权。直至今年1月,刘某要求县工经委对凉席厂进行理账,并要求县工经委给付垫付款,遭到拒绝。为此,刘某以工经委系原螺田煤矿厂的主管部门兼资产接管单位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刘某为凉席厂垫付货款已逾10年,凉席厂也停产多年,其开办单位吉水县螺田煤矿厂于2004年11月被整体拍卖,至2
    2023-04-26
    64人看过
  •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纠纷
    一般来说,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事权利一般在3年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在还款期满3年多后才找债务人要钱,确实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表示不愿偿还,就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要回自己的钱款。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三年)。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二十年保护期的限制。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
    2023-07-07
    113人看过
  • 无偿还债务的能力,咋办?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无偿还债务的能力,咋办?民间借贷合同中,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在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民间借贷案件中利息争议的正确处理对于借贷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法律咨询:夫妻双方借了许多债,而且债务复杂,现在已无偿还能力,债主天天威胁,还连累了家里的父母及家里的亲戚。咋办律师解答:民事纠纷不应祸及家人,建议报警处理。相关法律知识:《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对计算利息所适用的利率及结息方式、结息日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具体如下:第二十条规定: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
    2023-02-27
    492人看过
  • 欠账不还怎么办有追诉期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欠账不还怎么办有追诉期吗首先要考虑你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WBR这主要取决于你有没有在每一次的诉讼时效内发生中断诉讼时效的行WBR为。例如主动催款,例如你针对该笔钱款进行诉讼。WBR每次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比如他是在96年12月1号欠的款,WBR到了97年12月1日该还的,WBR那么这次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在97年12月1日,WBR结束点在99年11月30日。如果再此期间比如98年6月1日,WBR你向对方催过款,那么在这一天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WBR从这一天开始还有两年的时间你可以向对方追款,WBR要是存在有效的诉讼时效,你向法院起诉,只要你证据充足,WBR法院会判你胜诉的;但是一旦超过诉讼时效,虽然你仍然可以起诉,WBR但是法院会判决你丧失胜诉权,这样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请求了。首先这些话都是对的。但他借款是离婚前借的,WBR所以应该离婚后他夫人应该也有偿还一般债务的义务,WBR那么就是说法院判决
    2023-06-05
    464人看过
  • 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败诉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败诉刘先生称,他在2002年2月向同事马女士借了5万元钱,并写下欠条,约定一年后偿还。但是不久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且于一年后结婚。因为两人成了夫妻,所以对当年的借款一事就再也没有提起过。但是这两年,双方感情出现了问题。一个月前,两人协议离婚。在离婚后,马女士提出让刘先生偿还当年的借款,否则就要起诉刘先生。刘先生想问,自己是否应还款?该借款行为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史光辉律师说,刘先生婚前向马女士借款后,双方即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该款项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刘先生应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但是马女士要求刘先生还款还涉及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因为当年刘先生借马女士的钱时约定了一年之后还款,后来因为两人结婚,双方就一直未提及还款事宜,到现在,该借款行为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所以如果马女士起诉刘先生还款,刘先生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偿还,马女士的官司难以打赢。
    2023-06-05
    449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中止含义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中止含义什么是诉讼时效的中止?律师解答:答:中止也称暂停,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发生了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才又接着计算相关法律知识: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023-06-05
    257人看过
  • 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4、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诉讼时效的特征1、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这时,权利人虽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除有延长时效的正当理由外,一般难于胜诉,即诉讼时效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2、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如自愿履行义务,权利人仍有权受领,此时,义务人不得以不知时效期间届满为理由而要求返还。因为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不因时效届满而消灭。3、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性的规定诉讼时效及其具体内容必须由国家法律作出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如果当事人之间订有关于诉讼
    2023-08-16
    85人看过
  • 借款纠纷中,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规定
    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区别: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欠条: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什么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当借条
    2023-07-19
    133人看过
  • 无欠条的欠款诉讼时效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欠条的欠款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欠钱不还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
    2024-05-14
    451人看过
  • 合同到期别人欠债不还怎么办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合同到期别人欠债不还怎么办我与09年上半年与别人签订了包工合同,合同上说在我完成此包工后付给我70%的费用,年底他完工后他给我另外的30%,可是到如今早就过了合同的日期,他连最基本的70%也没给我,如今打电话要不不接,接了也是一天托一天,请问我该如何打官司,费用多少?律师答: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相关知识: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如何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呢?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2023-06-05
    18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同一债务分期还款的界定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
      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法释(2008)11号”)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计算”,然而,根据具体情况,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是否存在矛盾冲突,进而如何结合我国现行实际予以化解呢既然本条规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我们有必要首先明确何为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理解这一概念应
    •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怎样办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0-03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房屋纠纷诉讼时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8
      房屋纠纷诉讼时效和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均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 如何进行“追讨欠款”诉讼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
      一般来说,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有什么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6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对于债务纠纷而言,一般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应当还款之日起算。虽然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况,但是,“打铁要趁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