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是否可以要求偿还借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06:00:28 365 人看过

如果以公司名义借款可以要求公司偿还,如果以个人名义借款,则不可以要求公司偿还。

公司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二者财产及债务不能混同;如果是公司法人自己借的款的话,那么是不能要求公司来进行偿还的。并且如果公司法人借款不还,是可以对公司法人进行解除的。

另外,如果企业是合伙制企业,则其股东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借款不还的措施

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

1、到期直接开口

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

2、看准时机当面要

这种方法要看机会行使,比如当大家在一起,而你刚好需要用钱,最好是有朋友在的场面,开口跟借钱的一方要,如今的人们一般都好面子,在那种情况下,而他又刚好能还的时候,一般就是比较好的时机。

3、反向借钱

这种方法其实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朋友不肯还钱的时候,可以跟对方说借钱来应一下急,而借的数目能与自己借出去的数目差不多自然是最好的了。如果对方想起还欠你钱,自动还了比较省事,但是如果对方不提还钱但是借钱给你,那么你就可以提起借钱给他的事情,然后就可以拿到钱了。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0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如果公司法人不能偿还贷款,我们可以要求公司偿还吗
    如果公司贷款无法偿还,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偿还贷款?以公司名义借款的,由公司负责偿还;以个人名义贷款的,由个人偿还。但是,一般要求法人签署担保书。如果法人签署了担保书,法人还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企业不能偿还银行贷款,法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企业不能偿还银行贷款的,法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捏造事实,隐瞒真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厂长、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起诉;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起诉。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答辩。其诉讼行为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定代表人有一定的区别。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的行为,而是对委托人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企业、事业单位等的行为,企业贷款的申请条件。
    2023-05-02
    377人看过
  • 夫妻间的借款是否可以被债权人要求偿还?
    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共同偿还一方借的钱,但能否得到支持,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需而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也应当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使在婚内,也无法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还款义务。债权人能否阻止企业破产债权人无法阻止企业破产,但是可以在债务人申请破产的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相应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
    2023-07-06
    452人看过
  • 股东要求公司返还增资款是否可以?
    一、股东要求公司返还增资款是否可以?股东不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公司股东向公司缴纳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转变为公司法人的财产已经不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不能要求有限公司返还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如想退出有限公司拿回自己的出资,在法律上只有依法转让股东在有限公司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
    2024-02-03
    364人看过
  • 公司法人给公司借钱是否可以
    公司法人不能给公司借钱也不能向公司借钱。1、《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法并未禁止向股东提供借款,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一、出现债务纠纷要如何解决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
    2023-02-27
    284人看过
  • 借款人是否可以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求偿还债务?
    借钱打欠条受法律保护吗,借钱打欠条受法律保护,借条在法律的判定中属于证据,而有证据则能够大大的提高官司的胜利,而借条要产生法律效益也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欠条在撰写时一定是要借贷双方都自愿的前提下,不能出现威逼利诱的情况下签署的欠款,在威逼利诱情况下签署的欠条在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借条受法律保护吗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受法律保护,但是有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
    2023-07-19
    150人看过
  • 借款合同仅约定了违约金是否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
    借款合同仅约定了违约金的,不能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一、借款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款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
    2023-04-03
    332人看过
  • 注册公司法人要求分红是否可以
    分红是只有股东才能够享有的权利,即股东根据自己所占股权的比例来参加红利的分配。非股东无权也不能够参加分红——换句话说就是,非股东没有参加分红的依据。一、公司法分红规定是怎样的?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2、在公司存在可供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长期不分红,从程序上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以股东先行内部救济为原
    2023-02-22
    238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之间是否可以互相要求债务的偿还
    一、共同借款人之间是否可以互相要求债务的偿还共同借款人之间可以互相要求债务的偿还。共同借款人之间有追偿权,共同借款人对于借款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出借人可以要求任意一个借款人返还借款,如果有借款人承担了超出自己承担范围内的责任可以向其他借款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二、共同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的区别共同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的区别在于债务清偿时的顺序不一样。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
    2023-09-30
    96人看过
  • 借条出借人要求提前还款是否合法?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前要求还款的;但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提前偿还欠款。(一)一般情况,双方约定履行日期的协议,债权人不能主张提前履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里,是为了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并且,合同的履行应该按照诚实作用原则,双方履行合同须诚实、善意的履行。如果提前主张债务人履行债务,可能会给他造成损害。(二)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前主张债权。“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
    2023-03-08
    310人看过
  • 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吗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偿还债权人在借钱给债务人时,要求提供担保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还钱时,能向担保人追偿,要求担保人代为偿还,所以债务人不还钱,当然可以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但担保方式有两种,一是连带担保,二是一般担保,不同的担保方式,就需要采取不同的索偿措施。1、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对担保方式无约定、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起,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债权人可以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若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因此,建议尽早起诉维权索偿为上策。2、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只有在尽最大可能向债务人追偿未果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即经起诉至法院审判且经强制执行依然未
    2023-03-27
    410人看过
  • 公司向他人借款公司股东是否应偿还
    应当认定承担补充责任,如果股东在案件中已实际履行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部分,不再承担偿还义务。公司股东承担债务的情形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公司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存在以下行为:(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应当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
    2023-08-16
    347人看过
  • 破产公司的借款是否需要偿还?
    欠破产公司的钱是要还的。欠破产公司的钱算是破产公司的债权,在申请破产清算的时候,代管员是会追讨这笔钱来还破产公司的债务的,清偿债务要先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该得到保护。一、债权纠纷起诉的流程如下: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5、宣布判决结果,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6、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二、公司宣布破产的流程如下:1、破产申请;2、法院裁定受理;3、指定破产管理人;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5、审计、
    2023-07-01
    394人看过
  • 公司借款是否可以出资
    公司借款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以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但法定代表人若同时也是股东的,股东若滥用公司职权,构成法人人格否认的,应与公司共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法法人代表规定的职责有什么法定代表人规定的职责: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2、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3、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
    2023-03-14
    282人看过
  • 借款人可以是公司吗
    一、借款人可以是公司吗可以;但具体情况而言,如果是用于公司运转的话最基本的应该有公司的印章。而个人的借款用于公司经营的,由于借款人是个人,所以是属于个人债务,而个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公司追讨的。二、借款合同纠纷如何确定案件管辖地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对于借款合同履行地一直困扰当事人,也是很多法院立案产生问题的地方。三、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需要注意的是
    2023-04-21
    22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企业法人向公司借款未偿还,公司破产后是否需要偿还?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24
      公司破产后,仍需承担对各方的债务责任。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为企业的破产而自动消失,借款人仍然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欠款。根据相关法规,借款人必须偿还所有未清偿的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如确实无法立即偿还所有债务,经过债权人自愿同意或法院裁定,借款人可以分期支付部分债务。如果借款人有偿还能力,但却故意拖欠不还,法院将依据情节的严重性进行判决,并强制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 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否要求借款人偿还所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5
      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一般来说都公司应当以公司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其次,个人独资公司,个人股东应当依法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第三,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应当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连带担责任。 根据以上所说,第一种情况股东个人不用偿还公司借款,第二和第三种情形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公司是否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未收回的货款?职工是否能够要求公司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规范和管理,但是规范应以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共同利益为基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明显有失公平的制度规范是无效的。赊销货物给客户将会带来回款困难是公司设置这种销售模式而必然会存在的经营风险,公司应对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进行有效预防和管理。公司一味将经营风险转嫁给销售人员,免除自身责任是不合法的。因此,公司能否要求职工赔偿未收回的货款,应全面考虑职工在此事件中是否
    • 是否需要偿还公司借款债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5
      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一般来说都公司应当以公司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第一、个人独资公司,个人股东应当依法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第二、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应当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连带担责任。根据以上所说,第一种情况股东个人不用偿还公司借款,第二和第三种情形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公司借款无法偿还,法人是否遭受牵连?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和第十三条,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拖欠款项,则应由公司自身负责偿还,而非个人欠款。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