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作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2:54:06 428 人看过

1、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很多证人到了法庭才发现没带证件,有时不能进入法院。

2、一定要实事求是。俗话说:“会说的不如会听的”。法官、仲裁员、对方律师通常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因此,不符合实际的话不能自圆其说,经不起质问,不能被法官或仲裁员相信。不但没有实际效果,而且可能为对方作证。

3、最好要有法律的基本常识。要知道案件的争议焦点,证言要说明什么问题,要围绕这个问题说。不能说成流水账。要明白办案人员的提问目的,千万想好再答!

4、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因为只有恰好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才能成为证人,所以证人不能选择,如果遇到心理素质较差的证人,可能会影响效果。尤其要注意,仲裁员、法官开场白都要说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等,这是程序性的话,不必介意。而有的证人恐怕自己说错,反而越说越乱。

5.接受法官的询问,包括法官对证人有关身份问题的核实,法官同时一般会交待证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6.证人在法庭上要准备接受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主要是案件的原、被告)以及双方律师的质询提问,尤其要注意回答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律师向证人所作的质询。

7.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就自己看到、听到和经历感受到的客观事实直接简要地回答提问,清楚就是清楚,不清楚就是不清楚,不要扩大内容,不要使用猜测、推断或评论性的语言。

8.最后,不要忘了庭审结束后在庭审笔录上签上证人的名字。

法庭告知证人作证义务有哪些

1、有作证的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因此,证人在接到公、检、法机关的作证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时到场接受询问。

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到场的,应当事先向有关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不能无故不到。

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如实作证

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要负法律责任。

3、出庭接受询问、质证

证人在接到出庭通知后,应当按期出庭作证。在法庭上,证人应当接受法庭的询问和各方的质证。

4、遵守法庭秩序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秩序。

5、保守秘密

证人对司法机关所询问的情况以及所陈述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庭秩序相关文章
  • 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注意事项
    (一)首先确认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是否意识清楚,证明意识清楚的证据是什么?最好提前做个全身体检。(二)确认立遗嘱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应单独与立遗嘱人座谈,尤其是二人做遗嘱时。(三)要有两名律师共同见证。(四)核实立遗嘱人的身份。(五)如果是年龄较大的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全程录像、录音。(六)核实继承人情况,核实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七)最好是自书,自书遗嘱应由本人书写,签名;如不能自书,可以打印,但要向立遗嘱人宣读,且打印人要在遗嘱上签字确认,要拍照或录像。(八)代书遗嘱由律师书写,由立遗嘱人、见证律师、其他见证人签名。(九)录音遗嘱也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且见证人的身份要在录音中有体现。(十)出示财产相关证明文件。一、遗产怎样做公证书(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
    2023-03-02
    416人看过
  •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律师在调查取证时,应遵循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需注意以下方法和注意事项:1.律师应明确调查取证的目的和范围,确保取证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在取证过程中,律师应尊重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采用非法手段或侵犯他人隐私的方式进行取证。2.律师在调查取证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取证活动合法合规。律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详细的调查提纲等,以确保取证活动的顺利进行。3.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注重收集客观、真实的证据材料,避免主观臆断或歪曲事实。对于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律师应进行仔细的分析和鉴别,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4.律师在调查取证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归纳证据材料,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同时,律师应妥善保管证据材料,防止证据灭失或损坏。二、调查取证的合法性调查取证的合法性是律师取证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
    2024-07-31
    265人看过
  • 财务人员工作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逾期应收账款——确定你Hold住了诉讼时效中断逸凡公司会计小A这回可被吓得不轻。如果不是做律师的同学小K的及时提醒,他可能就闯大祸了。这天,小A和小K聊起各自的工作情况。小A谈到自己刚接手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正在进行繁琐的数据核对。小K立马从专业角度友情提示:“应收账款除了数据核对,更重要的是,得防止诉讼时效过期的问题。”小A拍着胸脯说:“这个哥懂,不就是《民法典》规定,债权到期后,只有2年的法律保护期限嘛,如果这2年内债权方不行使任何的催收行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客户一旦耍赖皮,法院也不会接受我们的状子。不过你放心,虽然这次发现有几个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快2年了,但是我们每年都给客户发了询证函,客户都没有表示异议的,所以……”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案件诉讼时效相应作出修改
    2022-12-14
    115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公证要注意哪些事项?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时,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公证的内容只能是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对房屋合法性进行公证。根据法律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2023-07-04
    259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见证人”要注意哪些事项?
    近日,奈曼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宋某与王某是朋友关系,一直相处的很好。2014年宋某开了一个装修公司。因承揽一装修工程,宋某要向某装饰材料公司购买16万元的装潢材料,付款时因钱款不足,宋某为该公司出具了欠款8万元的书面借据,王某为其担保,宋某在借据借款人处签名、王某在借据保证人处签名。后宋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还款期届满后,韩某下落不明,装饰材料公司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庭审中王某辩称欠条上的文字被他人篡改,自己签名时欠据上并没有保证人三个字,是原告后填上的,当时是基于朋友义气,碍于面子才在欠条上作为见证人签字确认的。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在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关系中,无论是以担保人、保证人、见证人的身份签名的,都必须在其姓名前注明身份或明确约定,否则将承担约定不明确、或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知道作为担保人、保证人、见证人
    2023-04-23
    131人看过
  • 驾驶证实习期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车型不符C1驾照的准驾车型包含: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车型。简单来说,C1证能开C2、C3、C4证的所有车型。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或特种车辆: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若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将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不仅会被扣12分、罚款,甚至还会被拘留!(二)忘贴标签实习期内驾驶车辆,需粘贴实习标识:所有实习期内车辆必须粘贴正规的统一标识的实习标志!忘记贴标识就上路的,将被罚款20-200元不等。(三)独自上高速在实习期内驾驶上高速是可以的,但前提是身边必须有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如果不按规定私自单独上高速,将被罚款200元。(四)分数扣满实习期扣满12分:将被直接注销驾照,重新报名考试。记分不足12分,处理完违章可通过实
    2023-03-01
    86人看过
  • 商标使用证据有哪些注意事项
    能够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有很多种,较为常见的包括协议、票据、宣传资料等。商标注册人提供这些证据并不困难,但是由于行业惯例、交易习惯、企业日常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很多商标权利人所能提供的证据并不规范,从而导致其证明力降低。因此,企业在留存使用证据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日常对商标的使用要规范,尽量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标样一致。在对商标进行实际使用时,许多商标权利人往往会出于商品包装、美观等需要,随意改变商标的使用形式。如果仅仅是字体的轻微改变,整体商标的显著性没有发生变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和商评委在认定商标使用证据是否有效时,一般持相对宽松的态度。但如果在实际使用时对商标进行了其他改变,如商标本是中文,在实际使用中又增加了图形或英文要素或者不完整地使用涉案商标,都有可能导致自身商标被撤销注册。第二,在日常的使用中,对于可以留存原件的证据材料,一定要保留原件
    2023-04-17
    256人看过
  • 劳动仲裁出庭作证人注意事项
    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到法院等候出庭。一、返还彩礼只有证人证言可以吗1、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2、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际金额。由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证人出庭程序不合规,则不属于合法的证人。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
    2023-03-05
    82人看过
  • 房产五证有哪些作用购房时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产五证的作用:保障房屋质量、确定房屋性质、防止一房多卖。购房时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1)注意重视资金问题;(2)注意需求要明确清楚;(3)注意查五证;(4)注意打量楼盘细节;(5)注意售楼广告莫轻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2024-05-01
    142人看过
  • 离婚协议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其审查的重点主要有:一:申请入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②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③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④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⑤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当注意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审查其婚姻状况,看其是否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是否夫妻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申办离婚协议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三: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注意审查签定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办理离婚协议的目的,用途,了解离婚协议达成的经过等基本情况,防止借协议离婚达到其他非法目的。四: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看其是否具备法定的条件。应当注意征求有识别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子女意见,审查是否照顾了
    2023-06-04
    145人看过
  • b2驾驶证换证注意事项和流程有哪些
    一、b2驾驶证换证流程1、进入车管所后去9号窗口放驾驶证和身份证在桌子上排队,等工作人员打完单就会叫名字的。2、对应体检窗口体检,在这里需要粘上2张照片在申请表上,给工作人员就会粘的。这里体检手脚和视力,最后印上章就行了,两分钟就可以搞定了,当然排队除外。3、去叫号机点击【驾驶证业务】拿到号就在旁边坐着等着叫你的号。叫到你的号后把申请表提交给工作人员,身份证就不要了,可以收起来。等工作人员给一个字条后根据他给的窗口号去交钱,需要10元。4、交完钱收起收据就在休息等候区坐着吧,等他们印好需要30分钟左右,等有工作人员发新驾驶证后就上去等他叫你名字就可以拿到了,拿了后对照下是不是你的照片和名字,有时候会弄错的。拿到新驾驶证后就可以回家了。二、b2驾驶证换证注意事项1、驾驶证如果有违章未处理或扣分情况的先处理。2、车管所上班时间有的地方是不同的,也差不多了,最多就是完30分钟。他们早上是8点上班
    2023-02-16
    136人看过
  • 信用证修改注意哪些事项?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迅速发展,我国出口量的逐年增加,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支付手段之一,其作用日趋重要。为了保证国际贸易安全的进行,现将信用证修改时应注意的事项总结如下,以供大家参考。1、当作为信用证受益人的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应当及时地予以审核。千万不能将信用证搁置一旁,等到议付时再去审核。及时的审核可以较早的发现问题,此时还有充裕的时间进行信用证修改。一旦发现问题的时间较晚,开证人又不同意修改,这时出口商的货物已经备好或者几近备好,将使出口商处于进退两难的局面。2、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应全面的进行审核。将有问题的条款统一列明,并与开证人协商修改事宜。这样的操作的主要好处是节约改证费用。每次信用证的修改都大约200美元,如果修改的次数很多,将会产生很大的一笔费用。相信无论出口商或进口商都不会愿意承担这笔额外的支出。3、对于修改后的信用证,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没有部分接受,部分拒绝
    2023-04-30
    350人看过
  • 收集物证注意事项,物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收集物证注意事项1、取证检验的物品或车辆,应暂时扣留,待检验鉴定工作结束后予以发还。2、微量物证及附着物的提取,一定要小心、细致,谨防遗失。(1)某些微量附着物在提取前,应先拍照,以保留原始状态和位置,尤其是附着的少量纤维物证更应拍照,再小心取走纤维,妥善保管和送检。(2)对于不易直接提取的事故物证,如有可能,可以连同载体一起提取。3、法医物证的提取极易受环境气候的影响,勘查人员应事前准备好冷藏瓶等,防止受热易腐败检材失去检验价值。4、要找准事故要害部位,尤其是事故接触点,在此处提取事故物证,才是最重要的。物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物证:以其内在属性、外部形态、空间方位等客观存在的特征证明案件事实的物体和痕迹。实物是指一切客观存在的物体,不仅包括可以看得见的物品,而且包括肉眼看不见、需要通过科学设备才能发现的微量物质;不仅包括有特定形状的物品,而且包括没有特定形状的无形物,如空气、水、光线、紫外
    2023-06-11
    392人看过
  • 取保候审保证人需注意哪些事项?
    取保候审担保人是为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获得暂时的人身自由向公安机关等提供的担保,担保的范围是对嫌疑人取保期间遵守法律和公安机关的规定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取保后,公安机关并不停止对其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侦查,检察机关仍将对其提起公诉,审判机关仍将对其进行刑事审判,因此,嫌疑人在取保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法律和公安机关规定的妨害案件侦查、取证、起诉和审判的行为。担保人将对嫌疑人取保期间的违规或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赔偿、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什么要求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
    2023-07-07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庭秩序是指《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所规定的,为保证法庭审理的正常进行,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的纪律和规定。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法庭秩序
    相关咨询
    • 合同纠纷中证人的作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8
      合同纠纷证人作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2、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许可,民事诉讼中相关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由法庭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 3、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出庭作证的证人不能旁听案件的审理。法
    • 制作询问证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询问证人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询问证人也是一门技术,如果方法运用的恰当就会如鱼得水,那么询问证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1、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的地点也可以选择未成年人所熟悉和习惯的场所。这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减少其思想顾虑,消除心理压力,达到询问的目的。询问聋、哑证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作翻译,并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询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人、外国人,应当为其聘请翻译。 2、询问
    • 著作权侵权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1
      著作权侵权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
    • 民事诉讼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3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4、如当事人向人
    • 公证书的效力有哪些, 公证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0
      1、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件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推翻公证的除外。2、债权文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公证的债权文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