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8:00:58 448 人看过

1、无权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

2、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为的行为而不作为的,应当承担责任;

3、第三方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一、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

1、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

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

2、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

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

3、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

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在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二)以上三种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在实践中具体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

2、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3、代理授权不明;

4、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5、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医疗侵权的责任由谁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应当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一、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行政领导;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3.保管各种资料,封存现场实物;4.医疗单位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5.医疗事故处理部门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最后做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哪些?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患者死亡的,还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处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作为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
    2023-03-29
    105人看过
  • 无权代理房屋买卖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案例简介】吴某某与胡某某系夫妻关系。2009年2月26日,薛某某与吴某某经**佳歆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中介介绍、并实地查看了权利人为胡某某的北京市×路85弄某号2001室房屋后,与吴某某达成了购买转让房屋的共识。在吴某某持房屋产权证原件、本人的护照原件和胡某某护照复印件的情况下,吴某某以胡某某代理人的名义与薛某某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当天吴某某代胡某某收取了薛某某交付的定金人民币30,00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并出具收据,载明:“收到薛某某先生支付西苏州路85弄某号2001室房屋定金人民币叁万元正”。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转让系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43.33平方米,房屋总价为3,150,000元;2009年3月8日或之前双方到中介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买卖条件签订《北京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协议第8.2条约定如出售方违约的,则出售方应向买受方双倍返还定金。3月2日,胡
    2023-05-03
    290人看过
  • 恶意相对人在无权代理如何承担责任
    恶意相对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与其他人实施民事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恶意相对人要承担连带的责任。一、怎样认定协议无效无效的协议,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赋予其法律效力,无效的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协议的类型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恶意串通的代理指的是恶意串通代理,是指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由于其侵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违反了代理权行使的原则,因此,属于滥用代理权,为无效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代理人的职责是为被代理人进行一定的民事行
    2023-06-25
    275人看过
  • 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表见代理责任由谁承担
    一、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权代理,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表见代理应具备民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即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如果不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则不成立表见代理。二、表见代理法律特征是怎样的1、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
    2023-06-20
    278人看过
  • 谁应该为保险代理人的失职承担责任
    谁应该承担失职的责任。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是受保险人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向保险人收取佣金,代表保险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机构。第一百二十七条保险代理人经保险人授权代表保险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负责。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的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自己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保险代理人越权的责任。
    2023-05-02
    208人看过
  • 企业法人无权代理后果谁承担
    被代理人需要承担企业法人无权代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的代理。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了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不包括表见代理。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及相对第三人不发生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权产生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但在一定条件下,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后果归属被代理人:(1)被代理人追认;(2)视为被代理人同意,即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3)表见代理。一、无权代理的情形有哪些?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相比较,除了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之外,其他方面并无差别。例如,倘若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从事法律行为,就不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形:第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即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代理行为,但并没有代理权。第二,行为人虽有代理权,但超
    2023-04-03
    261人看过
  • 快递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是谁?
    一、快递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是谁?如果是对快递员的投诉,可以找到他所在公司的投诉电话或客服直接投诉;如果是对公司的投诉,可以找它的上一级公司或它的总公司直接投诉;当然,也可以向中国邮政(快递公司的主管部门)直接投诉;如果涉及安全问题,也可以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投诉;如果是价格问题,也可以向当地的物价部门反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快递损坏该由谁来赔偿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2023-04-13
    177人看过
  • 代书遗嘱无效代书人是否承担责任
    代书遗嘱无效,代书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代书人过错造成遗嘱无效的,要承担一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一、代书遗嘱见证人的资格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3、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
    2023-06-21
    498人看过
  • 代驾找来的代驾出车祸了,谁承担责任?
    江西九江的沈某通过某代驾平台叫代驾师傅,但因该师傅有事,临时安排宗某代行代驾工作。但宗某在之后的驾驶过程中发生了车祸,交警认定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代驾找来的代驾出车祸了,谁担责?在此案中当沈某下单后,他就与代驾平台形成了合同关系,在这种合同关系下代驾公司应当安排具有驾驶资格的代驾把沈某安全的送达目的地;至于代驾临时换人这一点由于沈某不知情,因此其有理由相信宗某就是代驾公司安排的代驾师傅。代驾过程中,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能力,车辆转由代驾人实际控制,机动车的风险也相应发生转移,因此,代驾人或其所属公司应对造成的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当发生了宗某主要责任造成的车祸后,代驾公司就是应当为自己未尽到合同义务而向沈某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如何赔偿呢?代驾出车祸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按照比例进行赔偿,购买了商
    2023-05-06
    379人看过
  • 外国银行代表处的民事责任是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国银行代表处可以从事与其代表的外国银行业务相关的联络、市场调查、咨询等非经营性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其所代表的外国银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外国银行代表处可以从事与其代表的外国银行业务相关的联络、市场调查、咨询等非经营性活动。外国银行代表处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其所代表的外国银行承担。商业银行融资有哪些模式随着融资融券业务的开闸,作为资本市场资金清算主体的商业银行也已经敏锐地嗅到了银证合作的广阔空间,开始积极投身其中。资产托管业务一直被银行视为中间业务的香饽饽,不过在竞争最激烈的基金托管业务上,四大行凭借传统的网点、人才优势垄断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而对于后起之秀的中小股份制银行来说,在产品创新、增值服务、业务拓展等方面抢占先机则显得至关重要。根据招商银行人士介绍,与前几年各大银行均看好基金托管业务不同的是,近两年证券业的资本实力
    2023-04-17
    454人看过
  • 逃税罪是谁承担责任的?
    逃税罪由单位的负责人担责,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逃税罪属于作为犯罪,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通过欺骗或者隐瞒手段申报虚假纳税或者不申报,逃避纳税的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扣缴义务人不缴纳或者少缴已扣缴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而逃税的行为。一、逃税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逃税罪中数额巨大标准是一万元以上。(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
    2023-06-23
    237人看过
  •  "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是谁?主张权利的人是谁?"
    摘要:举证责任是一种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制度,主张方需提供证据来证明其主张,而举证方则需加以证明。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主张方需提供证据来证明其主张,而举证方则需加以证明。是一种举证责任的通俗化说法。一般在民事诉讼中较多采用。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当事人举证与诉讼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举证和诉讼主张。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在证据的提供和证明过程中,当事人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提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证据。同时,当事人
    2023-08-30
    87人看过
  • 表见代理,责任咋承担
    表见代理构成要件:1、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代理权,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必要,故表见代理不能成立。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特殊情况,特殊之处在于行为人虽然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由于其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让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此时,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的安全,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律师补充: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
    2023-05-06
    147人看过
  • 无权代理的表现方式及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无权代理的表现方式有哪些?(一)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1、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2、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3、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在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二)以上三种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在实践中具体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2、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3、代理授权不明;4、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
    2023-06-08
    15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级的超权代理由谁承担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 2022年越权代理由谁承担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9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 在我国无偿代驾由谁承担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6
      无偿代驾不计取报酬,属于义务帮工性质。 无偿代驾致人损害的,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由谁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1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 举证代理人应该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不同的侵权,其举证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根据相关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