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救助法的原则与调整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24:06 227 人看过

《海上救助法》,又称“海上救助法律制度”,是指规范海上救助以及由海上救助引起或与海上救助有关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海难救助法原则

海难救助法以公平、公共利益和鼓励救助为基本原则。其任务是通过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促进社会财富的有效保护。鼓励救济最终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是鼓励成功救援人员获得丰厚回报的重要手段;支付特别赔偿金是海上运输发展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海难救助法中独特的“无效无报酬”原则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III.海难救助法的发展历史

海难救助法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可以说,海上救助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航海贸易的产生和发展是并存的

最早的海上救助法诞生于古欧洲的地中海地区。当时,它是以区域习惯海事法的形式表达的。根据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理论汇编》和罗马法学家的著作,公元前9世纪《罗得海法》中有关于海上救援的记录,其中规定,救援遇险船舶的人员(主要是船员)应获得奖励,而捕食者应受到惩罚,P>中世纪,海难救助法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仍以区域海事习惯法的形式,未能形成统一的国家法律。在欧洲沿海地区出现的Orelon练习组进一步规定,如果船舶开始载重,不能在航行中途继续航行,船员应尽可能节省货物。在收到货物时,撒花人必须按完成航程的比例支付运费,并支付打捞费。此时,救助更多的是一种“纯粹的救助”

在现代,海上救助法开始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出现,如1681年法国路易十四颁布的海事法规和1713年英国安妮十二法案。此后,各航运国的海上救助立法相继出现和完善

中国的海上救助立法起步较晚,可以追溯到1929年12月30日国民党政府颁布的《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了一些有关海上救助的法律法规。11月7日公布的《海商法》第9章第22条,1992年《海上救助法》标志着我国海上救助法律制度的完善

这方面的国际公约主要是1910年《统一海上救助若干法律规定公约》和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制定这两项公约是为了统一各国关于海上救助的法律规则,逐步实现海上救助法的国际统一。海上救助法的调整范围是海商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个独特的法律体系;它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但也存在着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其构成规范主要属于私法和实体法的范畴,但也有一些属于公法和程序法的范畴。具体而言,海难救助法的调整范围,即海难救助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海上救助的形式
    仲裁机构
    海上救助的形式海上救助的形式分为纯救助和合同救助。纯粹救助是指船舶遇险后,救助方不请求外部救助的行为。合同抢险是根据双方签订的抢险合同进行的。合同救助是目前救助的主要形式救助合同简介(一)救助合同的类型根据内容的不同,救助合同可分为“无效和未支付的救助合同”和“雇佣救助合同”。无效未付救助合同,是指根据救助效果确定是否支付救助报酬和支付救助报酬金额的合同。这是一份一般救助合同。所谓“雇佣救助合同”,是指救助合同中规定,救助方应当在被救助方的指挥下进行救助活动,无论救助成功与否,被救助方应当按照救助方使用的人力、设备支付报酬。雇佣救助合同的性质不同于一般的海上救助合同,更能体现雇佣服务合同的性质。因此,一般不再将其视为海上救助,而是将其视为劳动合同。海上救助通常采用标准形式的救助合同。目前,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救助合同形式是“劳埃德救助合同格式”(Lloyd’sPrpaircontractfo
    2023-05-07
    372人看过
  • 海上救助法律制度
    海上打捞,又称海上打捞,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无论是否发生在任何水域,在海上遭受外力的全部或部分船舶、货物、客货运输的打捞行为,关于海上救助的规定如下:1。救助合同自救助方与被救助方就海上救助达成协议时成立。遇险船舶的船长有权代表船东订立救助合同。遇险船舶的船长或者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提起诉讼或者双方同意仲裁的,有权代表船上财产所有人订立救助合同:,受理争议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作出判决或裁决,变更救助合同:(1)合同是在不正当或危险情况的影响下订立的,合同条款明显不公平的(2)本合同项下支付的救助费用明显高于或低于实际提供的救助服务2。在救助作业期间,救助方对被救助方负有下列义务:(1)谨慎救助(2)谨慎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3)在合理必要时寻求其他救助方的协助(4)被救助方合理要求其他救助方参加救助作业的,应当予以接受,但不合理的,不影响原救助方的救助报酬金额
    2023-05-07
    209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具体有以下几点:1、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食品的贮存和运输;6、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律师补充: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本罪处罚如下: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
    2023-05-06
    361人看过
  • 网络安全法调整的范围
    一、什么是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二、法律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三、网络安全法的基本原则1、网络空间主权原则2、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3、共同治理原则。四、网络安全法的意义1、提出制定网络安全战略,明确网络空间治理目标,提高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透明度2、进一
    2023-04-03
    267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调整的范围
    一、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食品安全法》调整的产品范围是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第四十四条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
    2023-03-17
    424人看过
  • 海上救助报酬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海上救助报酬的确定,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或仲裁。确定救助报酬,应当体现对救助作业的鼓励,并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的价值;救助方在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救助方的救助成效等等。救助作业结束后,救助方有权向被救助方请求提供救助报酬担保,在未获得担保之前,救助方对被救助的财产享有留置权。一、医疗救助在哪个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应该在自己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当事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医疗救助申请的,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于因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二、交通事故撞人后全责一方无钱垫付怎么办交通事故撞人后全责一方无钱垫付时,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
    2023-02-16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海上救助的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海上救助,又称海难救助,是指对遭遇海难又无力自救的船舶、货物、船上人员、旅客以及其他财产进行援救的行为。 救助水域仅限于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救助对象为船舶、自然人、货物及其他财产,不包括海上已经就位的从事海底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或者生产的固定式、浮动式平台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
    • 司法救助的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8
      最高人民法院对该院2000年7月公布的“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进行修订。 新规定扩大了司法救助的范围,明确当事人符合下列14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
    • 公司法的调整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以下内容就是关于公司法调整范围,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在调整公司组织关系的同时,也对与公司组织活动有关的行为加以调整,如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律地位,调整公司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规范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活动,规范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运作、公司与其他企业间的控制关系等。《公司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
    • 的范围与分担原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
    • 大病救助的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7
      大病医疗救助范围: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5、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