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辖异议移送期限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4:13:33 216 人看过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管辖异议提出的条件

1、当事人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单独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2、时间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限制。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3、形式

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

4、提出

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案件是否可以适用于简易的程序,那么就要看案件本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对于案件所存在的证据是否清晰,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只要可以适用,那么一般就可以走简易的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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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成立,是否移送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9-30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情况下,应当立即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查。按法律规定,对于法院将案件进行移送时间没有规定,由法院按实际情况进行操作确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
    • 关于诉讼中发生管辖权异议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
    • XX规则关于管辖异议费用承担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0
      你还真是提出了个好问题!我查遍了《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都没有对此问题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仅供参考
    • 管辖异议期限被移送法院多长时间通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4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提交,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 仲裁异议管辖法院的相关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依照通常的仲裁法理论,仲裁庭的权力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并受国家法院和立法的影响。在合意仲裁中,仲裁庭的权力和能力来自当事人的协议;事实上除此之外不能来自其他来源。[2]而国家立法及国家法院一般从消极的角度限制仲裁庭管辖权,例如对劳动争议的限制。因此,仲裁庭有义务谨慎遵守当事人的授权范围,而不应当超越当事人的授权;同时仲裁庭也应注意不应当违反能够影响裁决效力与执行的国家立法和法院的一般观点。因此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