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5:13:16 314 人看过

(一)财产主体

为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并且,因为当前难以认定事实婚姻,所以以夫妻名义同居,一旦无法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二)财产取得时间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如果是在婚前,那么即不属于。所以,以夫妻名义同居取得的财产,其实可能会被认定为婚前财产。

(三)财产来源

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夫妻名义同居,以下即为同居财产: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根据以上,以夫妻名义同居取得的财产,如果结成的事实婚姻未得到法律认可,比如一般自1994年2月1日以后结成的事实婚姻将难以被认可,所以便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子女买房父母的出资该如何认定性质

关于父母婚前出资是否赠与,如果父母在婚前有明确表示的,按照其表示确定;如果表示不明的,从社会常理出发,一般推定为赠与。若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借贷关系成立。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购买其他物品的出资,同样可根据上述原则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

二、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法律规定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财产必备要件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必备要件是什么?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第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大高于成年年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障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都不会涉及未成年问题。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
    2023-03-02
    474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什么样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须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的以下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规定为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的有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切表明是赠与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民法典中哪些财产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2023-06-24
    160人看过
  • 购房款是否具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条件?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的,那么该出资会被法院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给夫妻一方的除外。如果是婚后父母所购买的房子,那么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双方是否有没有对房产归属作出约定。不同情况财产归属也会不一样。草签购房合同能退购房款吗在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时,草签购房合同后可以退购房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2023-07-01
    464人看过
  • 形成家庭共有财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形成家庭共有财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家庭共有财产取得的法律事实,分家析产只能分割家庭共有财产,而夫妻共有财产、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分割范围。认定财产所有权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或是家庭成员个人所有,必须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家庭承包的土地不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应由村民委员会根据规定重新承包到人。但土地上的林木、作物等属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有财产。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其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法律事实,在家庭成员间也不存在共有财产关系,因此即使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家庭成员个人取得的财产也不一定是家庭共有财产。对于没有分配的遗产,只属于有继承权的人所有。(二)是具有一定的家庭结构,由夫妻与其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
    2023-05-06
    114人看过
  • 动迁费必须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动迁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动迁费或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动迁费归夫妻双方共有。一、离婚时不同情形下拆迁房的分割方法是怎样的1.拆迁房屋为一方婚前所有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拆迁补偿款作为被拆迁房屋价值的体现,应该归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所有。2.婚前购买,婚后房屋增值、扩建部分的拆迁所得,这部分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夫妻双方谁的名下,夫妻双方都是该房屋的共有权人,对该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处分权。如果房屋拆迁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对于补偿款夫妻双方各一半,如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二、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023-03-12
    432人看过
  • 举证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具备哪些证据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需要的证据如下:1、婚后家庭生活支出的发票,证明该该债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家庭生产经营。2、负债时签订的借条,证明该债务发生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所负。一、老公欠债太多怎么办才好离婚?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除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婚前欠债婚后妻子需要还债吗婚前欠债,婚后妻子不一定需要还债,情况具体如下:1、债务是丈夫的个人婚前债务,应该由丈夫一方自行承担,婚后妻子不需要还债;2、债务是共同的婚前债务,婚前债务应该由丈夫和妻子一起承担,妻子也需
    2023-06-24
    399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双方离婚必须具备具备一定的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9
      根据《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两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
    • 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债务必须执行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13
      夫妻个人债务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没有偿还的责任,所以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可以执行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财产。 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所负的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则该笔债务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必须要有哪些条件,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9
      夫妻共同财产须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的以下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规定为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否必须公证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3-07
      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很多人认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协议公证不公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
    • 是否必须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1
      转移财产是违法行为,要承担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风险。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