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8 20:59:25 182 人看过

一、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样吗?

两者确实存在显著差异。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取保候审具有各自独特的性质特征。具体而言,取保候审属于司法程序中的一项刑事侦查环节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而羁押必要性审查则是由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否仍有必要继续羁押执行进行深入审查,若经审查发现无需继续羁押时,人民检察院有权向办案机关提出将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相应强制性措施的建议性的监督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需满足的条件有什么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监视居住的条件: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样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n(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n(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n(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n(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n(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n(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n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捕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
    一、捕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检察院。2.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查监督部门(检察院批准部门)负责;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监所检察部门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材料的,应当提供。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主要包括受理、初审、立案、审查、结案的几个部分。1.申请与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除了批准逮捕的检察部门依据职权启动外,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通过申请启动。2.
    2023-10-24
    494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监所
    公诉部门要想获取案情的最真实情况,就必须与公安机关、监所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形成四方联动机制,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机制。审查起诉阶段,公诉部门承办人应将是否有羁押必要报分管刑检工作的副检察长作出是否继续羁押的决定。重大案件或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或者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有不同意见的案件应当提交检委会讨论后决定。对于决定无羁押必要而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监所检察部门应当向有关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在作出《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决定后,还应当建立后续审查机制。在审查的方式上,可考虑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审查模式。定期审查模式能够使公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但不利于及时对没有羁押必要的嫌疑人进行审查。不定期审查制度能够及时审查羁押必要性,但有可能存在怠于行使审查职责的情况。所以,必须建立定期和不定期两种相结合的审查模式。对羁押必要性审查,还应注意在切实保障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2023-04-07
    447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什么时候申请合适
    有些人认为羁押必要性审查越快越好,一旦被检察院批捕就可以尽快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尽早把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出来。上述的错误是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误解。当事人刚被逮捕就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是不合时宜。批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方式有哪些(一)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二)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三)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四)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意见;(五)听取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的意见;(六)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七)其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3-07-21
    239人看过
  • 逮捕前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吗
    逮捕前可以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但通常是在逮捕后提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逮捕后的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4-04-23
    247人看过
  • 羁押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羁押期间怎样申请取保候审?
    羁押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羁押期间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羁押期间怎样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
    2023-05-05
    253人看过
  • 刑事发回重审羁押必要性审查合法吗
    羁押必要性审查乃是人民检察院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范实施的一项制度,其主要职责在于对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仍需继续受到羁押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若发现其不再具备继续羁押之必要条件,则会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该嫌疑人或被告人或者变更其强制措施的建议和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4-05-04
    217人看过
  • 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时限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限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审查时期为5个工作日;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在《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二十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相关法律条文可参考以下的刑事知识链接。二、哪些人能用到羁押必要性审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责。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据记者了解,不仅普通百姓对其颇感新鲜,甚至一些司法人员也对这一概念不甚了解,容易混淆刑事诉讼法第93条、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规定》第2条专门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概念,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司法实践中,除司法工作人员,哪些人能用到羁押必要性审查,他们又该如何申请进行羁
    2023-02-22
    294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多长时间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第93条:嫌疑犯、被告人被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审查拘留的必要性。不需要继续拘留的,应当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有关单位应在十日内通知人民检察院办理情况。审查时间可以在审查的频率和间隔期间每月定期展开一次。如果期限过短,频率过多,结论和审查逮捕阶段不同,失去审查意义,检察机关也无法承受。如果取保候审期限,不利于对嫌疑人的保护。诉讼环节发生变更,比如从侦查阶段到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强制措施是否正确和适当取保候审,如发现不应继续拘留,应及时更改强制措施,因此取保候审起诉应对所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拘留的必要性进行主动取保候审。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1、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2、依照不同情形,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最高
    2023-08-05
    145人看过
  •  必要羁押审查流程
    本文描述了羁押性必要审查程序的具体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羁押的理由。公安机关初审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公安机关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审批表》,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批。若符合条件,结案即可。羁押性必要审查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羁押的理由。公安机关初审,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公安机关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审批表》,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批。结案。 犯 罪 嫌 疑 人 权 益 保 障 : 羁 押 性 审 查 规 定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是民主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之一。在羁押性审查规定中,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应当符合
    2023-09-01
    469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如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刑诉法第93条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第617条规定,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监所检察部门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笔者以公诉部门为视角,探讨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如何开展。【目录】1、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主体2、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3、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正文】1、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主体从逮捕执行至移送审查起诉,随着侦查活动的深入展开,案件事实和证据状况均有可能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继续羁押的条件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因此,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之初,有必要首先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如根据犯罪嫌疑人同案犯的判决情况,犯罪嫌疑人
    2023-06-11
    453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了之后呢
    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后,会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4-04-25
    333人看过
  • 哪些人能用到羁押必要性审查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责。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据记者了解,不仅普通百姓对其“颇感新鲜”,甚至一些司法人员也对这一概念不甚了解,容易混淆刑事诉讼法第93条、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规定》第2条专门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概念,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司法实践中,除司法工作人员,哪些人能用到羁押必要性审查,他们又该如何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呢?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616条的规定,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直至生效判决作出前,也就是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均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进
    2023-04-03
    188人看过
  • 取保候审和关押侦查最长羁押多长时间
    关押侦查与取保侦查的期限最长应为五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一、检查院什么时候开始批捕批捕下来大概二个月以内到检察院。批捕后案件进入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时间不会超过二个月,但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到五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侦查期限最长几个月侦查期限最长可达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逮捕后最长的侦查期限在7个月左右。如果在侦查的期间,发现罪犯有其他重大犯罪行为,则需要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在侦查期满后,应当移
    2023-04-11
    215人看过
  • 刑诉法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是依职权进行的,不以有关诉讼参与人提出审查的申请为前提。1、立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一并提供。2、审查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2)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3)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3、结案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十个工作日以内决定是否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
    2023-06-03
    2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审查羁押必要性有必要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0
      可行。增设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保障人权。具体的说就是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羁押。尽量减少羁押,大幅度降低羁押率。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审查对象是看守所关押人是否合法关押,是否有超期关押,是否有不必要的关押。
    • 羁押必要性审查分阶段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6
      分。《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什么是指羁押必要性审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二条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的、被告人有无继续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 羁押的时间和取保候审时间一样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28
      羁押时间不算取保候审,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 审查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可能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8
      可以提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除了批准逮捕的检察部门依据职权启动外,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通过申请启动。申请人应当向刑事案件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羁押的理由。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以内进行初审,并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