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退休人员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8:40:07 293 人看过

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一、退休返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而退休人员再就业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必须再次帮其购买保险,我国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如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则意味着退休人员与在岗人员无区别,那么我国制定的相关退休制度形同虚设。这样操作对用人单位也是不公平的。

3、劳动者劳动年龄在法定年限届满之后,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退休人员重新受聘,在工作岗位上付出的劳动,应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同时其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了退休金,国家已保证其老有所养,因此退休再就业的,不应在划入劳动关系中,不应在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双方应当属于劳务关系。

二、辞退劳务工需要补偿吗?

辞退劳务工需要补偿,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如果是用单位方面存在着一些过错情况的话,那么就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方面的费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合同已经到期了,但是用人单位却不续签的话,也需要有费用的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年龄满六十周岁的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予赔偿,因为年满60周岁的情况下,已经达到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公司之间建立的根本就不是劳动关系,员工本人已经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而退休人员再就业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必须再次帮其购买保险,我国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如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则意味着退休人员与在岗人员无区别,那么我国制定的相关退休制度形同虚设。这样操作对用人单位也是不公平的。

3、劳动者劳动年龄在法定年限届满之后,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退休人员重新受聘,在工作岗位上付出的劳动,应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同时其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了退休金,国家已保证其老有所养,因此退休再就业的,不应在划入劳动关系中,不应在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双方应当属于劳务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1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
    一、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1、退休人员,如果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发生工伤的,不享受工伤待遇,应当按照侵权责任进行处理。由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申请工伤认定需多久才能作出认定结果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
    2023-05-24
    195人看过
  • 伤残人员工伤退休制度浅析
    工伤四级伤残的可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每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每月得到本人工资的75%,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当职工退休时,停发伤残津贴,但依旧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员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
    2023-06-30
    458人看过
  • 已退休人员再被聘用受伤算不算工伤
    已过退休年龄的高女士受聘于一家福利院,工作期间不慎受伤。之后,高女士与福利院为工伤待遇问题产生分歧。因协商未果,高女士诉诸法律。近日,崇明县法院一审判决支持高女士的大部分诉请。为保障受聘退休人员工伤后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至于赔偿标准,《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至于补助金的具体计算标准,则规定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个月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按照工伤人员负伤前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2023-04-21
    259人看过
  • 军队伤残退伍人员退休后工伤保障
    6级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工伤一级至十级伤残有什么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叁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
    2023-07-06
    159人看过
  • 退休人员用工经济补偿
    退休人员工资主要包括以下: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
    2023-03-06
    491人看过
  • 退休返聘人员遭遇工伤,企业退休返聘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吗
    返聘人员不可以参加工伤保险。所谓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既然工伤保险是劳动者所享受的待遇,那么什么是劳动者,退休返聘人员还属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范畴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中的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并通过劳动合同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以及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企业、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退休金。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说,退休人员已经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此外,退休人员在退休
    2023-05-05
    364人看过
  • 退休人员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退休人员是不适用于工伤认定的,因为不存在交纳工伤保险以及社保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的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一、拖欠工资怎么诉讼时效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你们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就不存在时效的问题,其他的情况时效为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
    2023-03-08
    3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撞伤退休人员用不用赔误工费
    退休还在工作的发生交通事故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那么,其实没有明确规定要受年龄限制。因此退休后仍工作的,发生事故仍会造成误工损失,因此可以主张误工费。一、交通事故小剐蹭误工费怎么计算交通事故发生小剐蹭是没有误工费的,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对于只有车损的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如果车辆是营运性车辆,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误工费是否属于财产损害误工费属于财产损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而误工费是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之一,依据收入和误工时间而定,误工费是属于因人身损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需要治疗不能工作,造成收入减少的,可以主张误工费。三、误工费赔偿标准一天多少钱误工费的赔偿标
    2023-04-04
    185人看过
  • 工伤人员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伤人员是否可以提前退休1、工伤人员一般不能提前退休,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2、如果达到退休年龄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二、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1、所谓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定的准许就业人员不再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并终止劳动(聘用或人事)关系、同时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标准。3、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可以退休。4、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2023-05-18
    363人看过
  • 工伤人员退休金的发放标准
    一般情况下,职工由于工作导致残疾的被鉴定为一级到四级伤残后,单位会保留其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退休手续后,首先会停发伤残津贴。接着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工伤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会自动补足差额。退休人员的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一)规定退休人员工作中因工受伤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比如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适用本条例。(二)规定退休人员工作中因工受伤可以享受劳动保险。规定: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参照的规定由聘用单位支付。”(三)规定退休人员工作中因工受伤不予工伤认定,但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参照工伤待遇处理。(四)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适用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
    2023-07-01
    101人看过
  • 有工伤人员退休时有补偿吗
    工伤退休的时候是有补偿的,因为工伤而导致的退休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领取补偿的法定情形,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仍然享有工伤待遇。因此在退休的时候,可以按照工伤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但是要注意的是,这种补偿必须先进行工伤等级的认定,否则是没办法进行工伤补偿的,因此在退休的时候是可以申请工伤补偿的。一、职业病4级退休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
    2023-03-10
    120人看过
  • 如何处理退休人员工伤事故
    退休员工出现“工伤事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可以向法院请求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义务的,向人民法院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本人原因造成损失的,由退休员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一、兼职合同未到期突然自己辞职是否会被扣工资兼职合同未到期突然辞职的,一般是不会扣工资的。但是因为你的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你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损失。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你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向单位提出离职,正式工需提前三十日提出离职,试用期提前三日即可。二、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吗?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并存的双重赔偿的法律依据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赔偿后,又向侵权人提起
    2023-03-25
    238人看过
  • 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工作时受伤如何处理
    对于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在企业工作中受伤,应不能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辞退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是不具备合法劳动就业能力的人,其不具备合法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就不能与企业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是《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对象。若其是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又被企业返聘工作中受伤,也不能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等八部委办《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之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但是《最高人民法院
    2023-05-05
    117人看过
  • 黑龙江工伤二级退休人员应领多少退休金
    没有具体的数据,无法计算黑龙江工伤二级职工退休应领取多少基本养老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二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办理退休,改发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足工伤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根据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黑劳社发[2004]67号)规定,黑龙江省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3、过度型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工伤二级职工基本养老金按照上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额度低于退休前领取的伤残津贴标准的,有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
    2023-03-04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能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5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 工伤后退休后退休人员的工资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
      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
    • 退休人员工伤病退休后有什么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6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并不需要额外支付员工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是工伤吗,退休返聘人员受伤怎么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8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不能认定工伤。退休人员返聘属于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能进行工伤认定。提供劳务者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 退休人员工伤公司裁员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