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合同的标的物属于不合法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8:04:54 366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因合同订立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合同的标的物不合法合同不成立,已经订立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一、合同订立的的步骤是是什么

合同订立的的步骤如下:

1、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

3、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自各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成立。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订立需要体现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双方都同意订立合同,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规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二、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有什么条件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1、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在合同的有效期内。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了变化,为保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相关的内容。

5、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已经完全履行的条款,没有必要变更,无效的条款,也没有必要变更。

三、已经履行的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已经履行的无效合同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将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具体方式如下:

1、返还财产的原则应当适用于恢复原状。如果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大部分已经履行,标的物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约定的标准可供使用,返还原则不再适用于合同无效后的处理,而是应当折价返还。返还标的物造成明显不公平的,视为不能返还财产,必须补偿标的物损失的价值或者降价的价值;

2、主体不合格等无效合同应当有效处理。因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全部或部分履行的,无效合同应按照有效合同的原则处理。主要原因是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无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对方不给合同属于违法吗
    对方不给是否违法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合同约定需要交完全部款项才能给与合同的话,对方行为不违法。但是如果对方单纯不给合同,就是侵犯当事人权利的行为,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给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吗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一般不超过11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
    2023-07-22
    360人看过
  • 灭四害合同属不属于技术合同
    是的,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技术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和一项科学技术工作,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是《民法典》中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则,这些原则适用于订立、履行各类合同。(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技术合同分为三类一是技术开
    2023-02-26
    276人看过
  • 合同标的物违法合同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规定,只有民事法律行为和财产在合法的前提下,才应受到法律保护,违法的行为和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标的物违法则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例如生活中经常碰到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毒品买卖等都是因为标的物违法,在现实中,上述两种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什么是合同标的物通常情况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指,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通常是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一份合同能否成立的重要因素。双方合同没有标的物的,一般会致使合同不生效,那么双方的法律关系通常也就不复存在。所以双方应该明确标的物所涉及的条款,从而正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023-07-25
    392人看过
  • 合同标的物模糊不清
    如果标的物约定不明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规定的“合同目的”,应理解为买方明示或默示地告知卖方的目的,而不是卖方不知的买方的特定目的。租赁标的物范围不同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标的物限定在“固定资产”。在实际监管中还有窗口指导,调整固定资产的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公司的标的物限定在“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标的物的灵活性与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不符,容易产生行业的潜在风险。《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2023-08-12
    316人看过
  • 合同签订时标的物不存在,合同成立吗
    合同签订时标的物不存在,合同不成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内容中必须包括标的物,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不成立。《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一、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吗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但债权人还未现实地获得其合同利益。为了便于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债务人应当将提存的事实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只有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债务人才可以免除通知义务。提存的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通知应当告知提存的标的、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物的时间和方法等有关提存的事项,提存通知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后合同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
    2023-02-27
    323人看过
  • 续签合同属于新的合同吗?
    续签的合同属于新的合同。劳动合同中,企业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合同期满即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无需支付补偿金。一、已经变更劳动合同有赔偿吗当劳动者面对劳动合同变更的时候,一般是可以进行补偿的。因为合同主体变更属于重大事项改变,需要和员工协商,员工不同意续签,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其补偿标准是,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因此对于劳动合同变更,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对员工进行补偿,保障合法权益。二、劳动合同到期解雇有赔偿金吗?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具有法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应当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2023-06-28
    337人看过
  • 订单属于不属于合同呀
    订单是一种格式比较简单的合同。如果该订单载明标的物名称、价格、数量、交货期等要件,卖方接受的,这份订单就是合同。合同需要双方约定具体的产品或服务,而订单所约定的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基本是约定俗成的。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网上订单生成了合同属于成立了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电子数据的方式签订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网上订单是属于确认书,同意确认书的,合同就成立。《民法典》第490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91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
    2023-07-24
    425人看过
  • 受委托签订的委托合同属不属于单务合同
    委托合同算在单务合同范围之列,同时也可以是双务合同。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的事务,并由委托人向其支付报酬,则是有偿的双务合同;如果无需支付报酬的,则是无偿的单务合同。一、行纪合同与间接委托合同的区别是什么首先,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其次,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然后,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最后,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
    2023-02-27
    156人看过
  • 商品不合格属于合同纠纷吗
    针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除非有证据证明销售方明知是不合格产品还予以销售,才构成欺诈。一、超市买的东西没有小票可以退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货了,发票是购物证据。但若保留有小票也可以证明是此商场所购物品。但发票的法律效力要大于购物小票的,可以找商场负责人员协商。没有购物发票,难以证明与销售者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关系,不能享受“三包”待遇,无法向商场要求退货。但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即使没有购物发票,仍可以要求退货。一、有收据或其他证据证明产品是由销售者售出的,可要求产品的销售者退货二、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接受退货的三、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退货。因此,首先应该找有关行政部门对该手机进行鉴定,如确实不合格产品,可以要求生产者退货。同时也可以找销售洗衣机的商场交涉,争取对方自愿接受退货。二、哪些条件会构成制造伪劣产品罪构成伪造伪劣产品罪条件:一、客体:国家对普通
    2023-03-06
    181人看过
  • 更换劳动合同是不是属于续签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不属于续签。1、续签合同要就全部条款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方能签订,而碎更期限仅就此-项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2、续签合同时,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合同终止履行,单位可不付经济补偿金。变更合同期限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变更不成,原合同需继续履行到合同到期。3、续签合同必须是在合同到期时,而变更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变更。4、续签合同对劳动报酬的约定可以维持原约定,也可高出原约定;而变更合同期限,原合同继续履行,劳动报酬原约定仍然更换工作岗位是否要重新签劳动合同?1.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岗位变动导致薪酬变动(比如降薪),导致工作地点变换,建议重新签订和签订补充协议。2.如果只涉及岗位、职务变动,但不涉及薪酬和工作地点的,没有必要重新签订,但需要双方在工作调动通知书上进行签字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
    2023-07-21
    333人看过
  • 中标后不签合同不属于违约法律允许吗
    不允许,中标后不签合同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扣除违约保证金。根据《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招投标的监督1、行政监督行政机关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是招投标活动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规范和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重要职能。《招标
    2023-03-20
    40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不明确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进行补充、订立补充协议,双方经沟通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对标的物的内容进行确定。一、修改合同的方式有哪些修改合同的方式有两种,具体如下:1、解除原合同,重新订立新合同,原合同内容不变,只需修改需要修改的条款,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即可;2、签订补充协议,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者以主合同为附件。双方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已履行完可补签合同吗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终止,不能再就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
    2023-03-17
    434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不是本人签字属于无效合同吗
    保险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效,要看当事人有没有找代理人来进行签字。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没有本人签字是否会生效,由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合同的当事人委托别人来签订合同,并且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的范围之内签订合同的,那么该保险合同即使没有本人签字也会有效。但是如果代理人存在着超越了代理权限、没有代理权、代理权终止的情况,那么该签订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
    2023-02-24
    306人看过
  • 物业合同没有备案属于非法的吗
    (一)物业管理合同的备案制度属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建设单位应当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资质证书等规定,系对物业管理活动的规范,以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更好地提供相应的服务。上述规定均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影响《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一、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是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就是通过合同条款反映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部分。1、合同的当事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2、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注
    2023-06-20
    16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合同没合同法是否规定合同的标的物不合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9
      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合同违法法律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而合同标的不合法的,属于违法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我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是属于合同法上的合同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议,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是一个债的关系,单方面的承诺不是合同,但经双方同意了的话,就是合同,是双方合意后的协议
    • 标的物不存在属于合同的具体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9
      1、如果合同的标的是以某项确定的事物作为标的物的,则该标的物不存在,合同则无效,因为标的物不存在合同就无法履行,自然合同就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合同的标的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则不存在实际的标的物的,该合同也有效。 2、《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
    • 同工不同酬属于合法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8
      同工不同酬是违法的。同工同酬是指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成绩的劳动者,应当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的发生会给社会带来很多不稳定的因素。
    • 属于标的不明确的合同是否成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8
      标的物不明确的合同一般不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