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原判决书,和解协议能否单独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6:46:23 108 人看过

【案情】

2013年4月2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约定对拆迁后的新建房屋三层、四层、九层、十层实施产权置换补偿安置。拆迁后,a公司以B公司未提供过渡性住房,擅自变更补偿图纸和位置为由,就安置该楼三四层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于2013年作出第65号生效判决,责令B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协议,并赔偿a公司过渡性住房公积金8万元和经营损失10万元。同时,明确了三层和四层安置房的具体位置。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为方便B公司整体销售,a公司同意将10层安置房改为7层,并约定交付3层、4层、7层和9层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以及逾期申请的罚款。楼房竣工后,B公司将安置房交给a公司,但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此,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公司申请三、四、七、九层房产证,并承担逾期申请的违约金。B公司辩称,7层安置房未在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而是按照执行安置协议进行了置换。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的,只能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不能单独起诉。如果B公司不履行和解协议,a公司能否就和解协议提起诉讼?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a公司无权起诉执行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和解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变更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额、期限和方式的有效法律文书。从根本上讲,它只是一种有效判决的履行方式,并没有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民事法律关系没有改变,即诉讼标的没有改变,如果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允许当事人提起新的诉讼,就违背了民事诉讼法“不再处理一件事”的原则,将构成重复诉讼诉讼。和解的实施具有当事人独立解决的性质,本质上是一种私法行为。和解协议的履行在民法上是一种和解合同,它只产生私权效力,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在诉讼法上却不能产生公权效力。如果允许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的基础上提起新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就会有一个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消除了国家以公权力为基础的法律文书的效力,这显然违背了法律原则。第二种观点认为,a公司可以就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平等协商,就实施基础上确定的权利义务达成新的协议。既然是协议,也就是双方的协议,就可以称之为合同。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将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和解协议的履行附属于履行的基础,即原生效的法律文书,与原债权债务关系密切,但不能认为只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延续。只要和解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可能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新的契约关系,这也是私人权益可以自行处分的思想体现。一旦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就不能食言。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而不是只给予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原判的权利。作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a公司可以为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原因如下:从和解协议的性质来看,它具有诉讼和私法的双重属性。在协议中,不仅有权利人的宽容和让步。当事人往往基于一揽子解决纠纷的理念,对原生效法律文书中未涉及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和处分,其内容往往超出既判力的范围。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达成的权利义务协议与总承包合同相同。如发生违约,双方应遵守并承担违约责任。从诉讼要件分析,就诉讼标的而言,执行和解协议中变更了执行标的或者补充了原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的标的的,对新的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当事人诉讼不受既判力的约束,因为它已经超出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就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而言,有效的法律文书只涉及当事人在法庭调查和辩论结束前的法律关系。在和解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权利的让渡、处分、变更和补充,出现了新的事实。这些新的事实所引发的新的纠纷已经超出了既判力的时间范围。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对和解协议的执行的可诉性作出明确规定,但该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款中“可以”一词的使用表明,虽然程序法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但不否认当事人根据和解协议另行起诉的权利。诉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在法律不能禁止、没有充分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应被剥夺和剥夺。当然,并不是所有执行和解协议的人都可以单独起诉。如果和解协议只改变了原判决的履行期限和方式,履行对象没有实质性变化,不超出既判力的范围,则无需单独起诉,只需申请恢复执行,这也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作为另一诉讼依据的和解协议的履行,主要发生在两种情况下:(1)因超过申请期限而不能恢复原判。(2)和解协议的履行存在实质性权利争议,不违反禁止重复起诉原则的。此时,债权人有两种程序选择:一是申请恢复执行原判;二是放弃执行原判,要求履行和解协议。取得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为执行依据后,裁定原生效法律文书依法终止执行。

就本案而言,七楼的房屋来源于原拆迁补偿协议以及甲、乙双方在生效判决执行期间达成的和解协议中约定的房屋置换。涉案七楼房屋不涉及2013年第65号案件。a公司根据和解协议的执行情况起诉并主张权利,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因此,B公司的说法无法成立,本案不构成重复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对执行和解协议能否强制执行
    对执行和解协议是不可以强制执行的,想要强制执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应当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也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一、进入失信名单的人多久可以解除失信失信名单一般需要一至三年才能消除。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二、怎样查一个人是不是失信黑名单查询是否属于失信人员,可以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
    2023-02-10
    484人看过
  • 离婚协议判决书能不能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离婚后他(她)拖欠抚养费,多久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他(她)不给抚养费,你随时可以起诉,法律并没有对抚养费拖欠时间进行规定,也就是说,就算他(她)只是拖欠了一个月,你也可以起诉他(她),要求按时支付。法院判决下来后,如果男方仍不履行的,女方可以直接去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局可以直接去函给男方工作单位,从男方的工资里扣抚养费给女方。如果你们双方当时离婚是诉讼离婚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对抚养费有明确标金额的,如果他(她)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你们当时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那当时的这个离婚协议书是不
    2023-03-13
    98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共同债务能否单独起诉
    可以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只处理离婚纠纷,不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可以不处理。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协商一致,法院必须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没办房证的,可以拍卖吗(1)首先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具体协商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房屋的价值;二是双方离婚后房屋归哪一方使用,以及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归属所有;三是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补偿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双方就要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该协议内容依法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的除外。(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仅处理房屋的使用,而不处理房屋的所有。(3)在法院对该房屋的使用作出判决之后,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
    2023-02-19
    235人看过
  • 和解协议书签了还能起诉吗
    争议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签订了协议书,仍然可以起诉。但是,因为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协议。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一、私了协议书有法律效益吗有法律效力。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私了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二、请问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即有法律效力,签了以后一般不可以反悔,但是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反悔,法
    2023-03-12
    318人看过
  • 离婚协议执行起诉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起诉书应当包含: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一、要求支付抚养费诉状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民事起诉状的写法是什么民事起诉状的写法,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
    2023-03-08
    169人看过
  • 协议离婚能单独提起诉讼吗
    协议离婚能对财产分割单独提起诉讼。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的,而其他问题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一、已经离婚伪造债务怎么处理已经离婚伪造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发现财产分割协议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就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离婚后房子过了两年再分割是否可以离婚后房子过了两年再分割是可以的。离婚后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存在以下情况: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
    2023-03-19
    24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执行和解协议有违约金,是否可以按原判决执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9
      法院办理的和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其条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该执行和解协议能否作为证据起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
      执行和解协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属于证据中的书证形式。《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决定执行和解协议裁定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4
      对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但一方又反悔,不履行协议的,人民法院可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和解的内容已全部实现,或申请执行期已过,不予恢复执行;如和解的内容只实现一部分,一方当事人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恢复对原生效判决的执行,但要扣除已履行的部分。 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大力推行执行和解制度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减少执行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
    • 离婚协议书能否单独签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6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刑事判决后对方不履行能否单独起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
      刑事判决后,确实存在受害人对民事部分予以单独起诉的情况。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可执行财产,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债务人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