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期债权的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到期债权的保全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
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
二、债权人保全债务诉讼程序是如何的
债权人提起诉讼程序是债务人具有怠于行使其债权、从权利等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债务人保全债务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n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n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债权保全期限为多长时间?债权保险的条件有哪些?
463人看过
-
法律保全到期债权规定有哪些
441人看过
-
没有到期的债权转让应该满足的条件是哪些
103人看过
-
保全债务人到期债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3人看过
-
进行债权财产保全有哪些前提条件
349人看过
-
规范到期债权的保全程序
371人看过
-
对未到期债权的保全法律有哪些规定, 保全债权的条件又是怎么规定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30一、对未到期债权的保全的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51、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
-
债权的到期保全期限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0到期债权的保全期一般为30天。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人民法院解除保全。但申请保全的人可以申请续期财产保全。
-
辽宁债权保全律师保全的条件是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8辽宁债权保全律师保全的条件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其债权是已到清偿期。对于尚未到期的债权,因处于不确定状态,若此时便进行债权保全,依据不足,对债务人也显示公平。所谓对待给付义务,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有给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确定,不宜对债务人债权采取保全措施。
-
保全债权的条件有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12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这些资产虽能查封,但变卖时可能无人愿买或者为了使债务人能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
-
具体有哪些的债权保全法条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7债的保全的法律依据有: 一、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