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确认侵权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18:53:21 313 人看过

原告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理由。法院审查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进行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质证举证,法庭辩论,最后进行合议庭评议,宣布判决。

一、侵权责任诉讼法院管辖地一般在哪里

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民事诉讼侵权的诉讼时效

1、侵权行为的一般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对侵权行为同样运用。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为3年,超过这一期限,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利益的权利。

2、侵权行为的特殊诉讼时效

《产口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爱到损害时起算”。《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处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要注意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运用法律原则,不能完全运用《民法典》的规定。

3、侵权行为的最长诉讼时效

侵权行为的最长诉讼时效,在《民法典》中第188条规定为20年。在《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用户之日起,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如何对因婚内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对因婚内侵权行为致使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受害人起诉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应合并审理,此时发生了婚内侵权赔偿与离婚损害赔偿的竞合。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都有什么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1、侵害配偶财产权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虚构债务、不合理的大额支出、擅自处置夫妻财产等。通过这些方式使对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少分、不分财产,甚至使对方背负巨额债务;2、侵害配偶人身权的行为,比如虐待、遗弃配偶,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3、实施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2023-07-24
    93人看过
  • 多地侵权如何提起法律诉讼案件
    一、多地侵权如何提起法律诉讼案件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有多个侵权所在地的,起诉管辖权的规定如下:1.多个侵权地均可以提起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二、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同时也规定了在具备某些条件时,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2023-10-11
    274人看过
  • 股权确认之诉诉讼请求如何确定
    股东资格确认诉讼起诉状原告:甲,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厦门**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被告:乙,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第三人:丙,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案由:股权确权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确认厦门**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xxx的股东资格;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事实和理由:2002年1月原告与第三人丙结婚,于2002年2月原告与第三人共同实际出资100万元注册了厦门**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应当由原告与第三人丙两人担任股东,但由于某些原因,原告无法担任股东,便由第三人的母亲(也就是被告)担任挂
    2023-06-12
    168人看过
  • 如何确定股权确认诉讼中的债权
    原告:A,男,汉族,出生于**月**,19**,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被告:B,女,汉族,出生于**月**,19**,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第三人:C,女,汉族,出生于**月**,19**,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诉因:股权确认纠纷。请求判决确认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XXX股东资格;2。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02年1月与第三方C结婚,2002年
    2023-05-02
    166人看过
  • 隐私权侵权诉讼中如何起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
    2023-08-11
    338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提起遗产确认诉讼吗
    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以原告的身份直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提交民事诉讼状以及有关借款的证据就可以。债务人死亡时,继承开始,遗产自然就归属于继承人,而遗产是债务人,即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一、遗产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什么(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权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遗产继承确认之诉有哪些方式(一)单独地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对某人的遗产享有继承
    2023-06-25
    116人看过
  • 2024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基本条件
    一、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概念所谓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的债权。由于各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立法技术的差异,对债权确认诉讼的概念、称谓也有所不同。如在日本,认为这种诉讼目的在于解决受到管财人或破产债权人异议的债权的确定,故其破产法采用的是“债权确定诉讼”概念。[1]在瑞士,其破产法规定因其债权全部或部分未获得承认而主张债权顺序方案(相当我国破产立法的“债权表”)无效的债权人可提起诉讼,采取的是“债权顺序之诉”的概念。[2]在德国,其破产法则直接采用“债权确认之诉”的概念。[3]我国《企业破产法》只规定债务人、债权人有权通过提起诉讼方式确定有争议的债权,没有明确规定这种诉讼的概念及其性质,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称之为债权确认诉讼。广义的债权确认诉讼,包括在受理前已提起尚未结束的债权确认诉讼和破产申请
    2023-12-09
    167人看过
  • 确权诉讼的概念与提起确权诉讼的要件
    在民事诉讼中,把诉讼分为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没有确权诉讼的概念。作为《民诉法》的特别法《海诉法》独创了确权诉讼这一概念。从《海诉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可见:确权诉讼是债权人在海事法院强制拍卖船舶或者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公告发布后,根据《海诉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向海事法院申请登记债权,并且提供的有关债权证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以外的其他具有证明海事请求的证据材料时,海事法院对债权人的受偿申请在进行债权登记后,对其债权是否真实,以诉讼程序所进行的审判活动。具有以下特征:(1)是以债权登记为前提,以债权受偿为目的的给付之诉;(2)必须存在海事法院强制拍卖船舶或者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公告发布的条件;(3)审判机关只能是海事法院;(4)一审终审,不得上诉。有观点认为确权诉讼是一种确认之诉,实际上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确认之诉,是指原
    2023-06-06
    83人看过
  • 离婚如何提起诉讼是正确的?
    一、离婚如何提起诉讼是正确的?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2)户口本;(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当事人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原告到庭参诉。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2)经
    2024-01-21
    137人看过
  • 如何正确提起工伤赔偿诉讼
    一、如何正确提起工伤赔偿诉讼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的流程:1.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2.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二、工伤赔偿需要什么材料?1.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2.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3.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5.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6.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公司到社保部门办理申领待遇手续;7.
    2023-07-16
    101人看过
  • 公司如何提起诉讼员工侵占
    按照法定流程。若员工侵占公司财产数额巨大,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
    2023-02-27
    135人看过
  • 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诉讼主体如何确认
    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隐名与显名股东之间是许签订代持股协议的。实际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的条件,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实际上等同于股权的对外转让。《公司法》解释三,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2、有限
    2023-06-15
    228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如何提起诉讼
    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如何提起诉讼。所谓股东知情权诉讼,是指公司股东以其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通过法院提起的行使其知情权的诉讼。其形式多种多样,如股东提起诉讼查阅公司账簿、记录,要求公司答复有关问题。股东知情权的客体范围如下:1。公司登记信息包括公司的设立方式、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利润分配方式、登记事项的实际变更等。公司的经营信息包括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三)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经营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一)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时,他应提出书面请求,说明请求的目的。(2)股份的数量和持有时间没有限制。(3)对合法目的的限制。(4)股东原则上行使知情权,并委托会计师、审计师代为行使。(3)股东知情权的原告:股东,股东知情权的被告:公司;执行事务的股东;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以及其他
    2023-05-07
    393人看过
  • 专利权被侵犯应该在何时提起侵权诉讼
    一、专利权被侵犯应该在何时提起侵权诉讼专利权被侵犯应该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二、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2.以生产经营为目的;3.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4.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出现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侵犯专利的行为。三、申请专利权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专利权的程序是:1.确认专利申请的类型,提
    2023-06-29
    44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侵权行为管辖法院,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指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含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侵害公民人身造成伤害或者死亡,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
    • 提起侵权诉讼要如何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7
      提起侵权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
    • 如何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诉讼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2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条链接:〈农村土地承包法〉1、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
    • 如何在行政诉讼中确认被告侵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0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的确定包括: 一、行政机关是被告; 复议后决定维持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 复议后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被告是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变更职权的行政机关。
    • 提起诉讼的房产如何确认为遗产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2
      1、物权公示原则要求,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仅基于交付而取得对实物的占有还不够,还要求至产权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在给付判决中,义务人的法律义务不仅仅是将作为判决标的物的房屋交付权利人,还应当向权利人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材料和手续,包括为一定的行为,如共同到房产部门签字办理。实际上房屋给付的判决包含了房产交付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两项义务,两项义务构成一个完整的权利转让,缺一不可,因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