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范哪些内容是强制性规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0:02:42 491 人看过

公司法规范哪些内容是强制性规范?一般出现如公司法表述为:“不得”、“应当”、“必须”等,该规范绝大多数情况下为强制性规范。

一、《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和任意性条款

(一)强制性条款的定义和分类强制性条款是指该条款的内容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不得对其改变或者变通的条款。强制性条款分为法定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和任意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法定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是指法定记载事项下的相关条款的内容是由法律(法律和行政法规)直接规定的。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为法定记载事项,而《公司法》对该事项下的职权已经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内容即为强制性条款。公司章程在记载该法定事项时只能复述法律而不能对其做出变更——如不能将股东会的职权分配给董事会来行使。任意记载事项中强制性条款是指非法定记载事项下相关条款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如果章程中约定了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那么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内容即为任意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

(二)任意性条款的定义和分类任意性(授权性)条款是指,《公司法》明确授权由公司在章程中进行规范的条款,《公司法》的条文只有在公司章程约定情况下才适用。任意性(授权性)条款也分为法定记载事项中的授权性条款和任意记载事项中的授权性条款。

二、公司法规范哪些内容是强制性规范?

1、一般情形下,可以从《公司法》条文表述的用词和语句来认定是强制性规范还是任意性规范,如公司法表述为:“不得”、“应当”、“必须”等,该规范绝大多数情况下为强制性规范(也有例外,下文还会讲到);如表述成“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等,则该规范为任意性规范。

2.《公司法》表述成“为”,如“董事会成员为三至十三人”,或者不能明确判断强制性规范或任意性规范时,则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

3.公司法的法律条文中有“必须”、“应当”等字样的,尽管不代表一定是强制性规范,但是在审判实践中,受制于我国的司法现状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缺位,同样一件事情法官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所以最好不要突破。

4.《公司法》条文中未有“必须”、“应当”等字样,是否能够推论其为任意性规范?个人认为,不能就此推论其为任意性规范,而应该结合立法本意及事项性质等进行综合认定,并从公司法的立法意图入手进行探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规范性文件不得包含哪些内容
    一是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以及面向社会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二是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三是不得设定行政强制。四是不得设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五是不得设定行政征用。六是不得设定依法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设定的其他内容。引用的法律依据及规范性文件: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2023-07-09
    210人看过
  • 违反公司法强制性效力规范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公司法强制性效力规范含义法律规范分为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分类方法在传统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该分类以主体是否可以通过自由的意思排除法律规范的适用为标准,如果可以通过主体的意思或相互之间的协商而排除其适用,则该规范为任意性规范;反之则为强制性规范。二、违法公司法强制性效力规范的法律后果修订后的《公司法》关于主体违反公司法强制性效力规范之法律后果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1、只明确规定了行为本身无效的法律后果,而没有其他关联行为效果的规定。如《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第2款规定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无效,第3款规定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第1款行为时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6]由此可见,《公司法》对违反第1款的行为的法律后果的规定是明确的,即无效且公司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撤销其职务。但对与
    2023-03-01
    490人看过
  • 股份制公司法律规范有哪些?
    股份制公司法律规定主要表现在: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如何注销股份制公司的问题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我出资28万朋友出资10万我占51%股权,另一人占49%股权并担任法人代表及处理公司的一切事务,由于公司一直亏损,我可不可以注销公司,或者更换法人代表为自己。如果注销,外面欠公司的货
    2023-07-15
    239人看过
  • 与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冲突的公司章程条款无效
    [裁判要旨]公司章程属于自治性规则,股东可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制定、修改公司章程,但不得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案情]原告:童丽芳等13人。被告:上海康达化工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康达化工有限公司登记股东为49个自然人,原告童丽芳等13名自然人系该公司的股东。2006年7月29日,被告召开股东会会议,讨论修改公司章程事宜。会议记录表明:应出席54100股,实际出席53891股,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占全部股权的99.6%;经表决,同意42451股,不同意11440股(其中13名原告的表决意见均为不同意),同意的比例为78.8%,不同意的比例为21.2%,同意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二。修改后引起争议的章程内容有:(一)第二十五条规定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共有七项。该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按照股东会决议可以优先认缴出资。(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自然人死亡后其股权
    2023-06-05
    235人看过
  • 新《公司法》:任意性规范
    《公司法》修改以后,将归有更多的任意性规范,所谓任意性规范,就是允许在章程里面自己去规定了,不完全由法律来规定了,允许章程自己规定了。给我们的公司,给我们的企业更多的自由意志,国家减少这种强力性的干预,非得按这么去做,章程可以自己去规定了。这就跟我们的行政许可法通过的精神一样,行政许可法也有一个精神,当事人自己能解决的事最好自己去解决,国家不要管闲事了,人家按合同章程自己能定的,你国家何必管呢。协会里面,社会的功能能解决的,也尽量由那儿去解决。实在必须要国家干预的,才用国家的权利来干预。这样的话,也会有几条变化了。比如说评估,是不是必须要强制性的评估,当事人自己的评估可以不可以,股权转让里面的一些问题都可以由当事人自己来决定,分红的比例是不是完全按照出资的比例,现在公司法也说分红的比例就是出资的比例太绝对了,那我将来发行优先股可不可以,有的人指优先分红,不参加,完全可以不可以,像这些完全允
    2023-06-05
    496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法强制性表述:1、一般来说,是强制性规范还是任意性规范可以从规定中表达的单词和句子中确定。在大多数情况下,该规范是强制性规范;如果表达为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则该规范为任意性规范;2、如董事会成员为3至13人,或不能明确判断强制性规范或任意性规范,应分析具体情况;3、公司法的法律规定中有必要、应该等字样。虽然不代表一定是强制性规范,但在审判实践中,由于我国司法现状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缺失,法官可能对同一件事有不同的理解,最好不要突破;4、没有必要、应当等字样,能否推断为任意规范。不能推断为任意性规范,而结合立法初衷和事项性质进行综合认定,并从公司法的立法意图入手。公司法股东权利有哪些具体来说,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进行表决的权利。(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选举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
    2023-07-11
    450人看过
  • 公司法中效力性强制范的条例都有哪些?
    一、《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和任意性条款(一)强制性条款的定义和分类1、强制性条款是指该条款的内容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不得对其改变或者变通的条款。强制性条款分为法定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和任意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法定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是指法定记载事项下的相关条款的内容是由法律(法律和行政法规)直接规定的。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为法定记载事项,而《公司法》对该事项下的职权已经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内容即为强制性条款。2、公司章程在记载该法定事项时只能复述法律而不能对其做出变更——如不能将股东会的职权分配给董事会来行使。任意记载事项中强制性条款是指非法定记载事项下相关条款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如果章程中约定了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那么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
    2023-04-13
    386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否属于强制性规范
    工伤认定是需要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的,并不是强制性规范。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是否属于工伤,需根据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1、按要求用碳素笔填交《XX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表1)一份(附近期一寸彩照2张);2、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023-04-03
    431人看过
  • 建筑施工的强制性规范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本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与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直接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定。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工程建设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的
    2023-05-31
    208人看过
  • 正规欠条范本有哪些内容
    一、正规欠条范本有哪些内容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借款期内借款人应向出借人给出相应的利息______元。日期:借款人:二、欠条填写规范上述借条范文,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
    2023-06-08
    260人看过
  • 写借条的内容有哪些规范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的内容:借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条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一、借条没写时间有法律效力吗依法成立的借条没写时间的,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公司向个人借款是否合法公司向个人借款是合法的。公司可以向特定的个人借款,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借款,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
    2023-06-20
    107人看过
  • 注册公司范围经营的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第三条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四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
    2023-06-02
    360人看过
  • 公司法任意性规范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法任意性规范是什么意思?任意性规范指虽有法律的规定但当事人可以加以选择,法律允许当事人做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法律的条文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另外规定和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公司法》修改以后,将归有更多的任意性规范,所谓任意性规范,就是允许在章程里面自己去规定了,不完全由法律来规定了,允许章程自己规定了。给我们的公司,给我们的企业更多的自由意志,国家减少这种强力性的干预,非得按这么去做,章程可以自己去规定了。公司法在本质上属于私法,是调整私人利益关系的法律,公司法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合同范本,而当事人是自身利益的最有力的维护者,最了解自身的利益所在和利益需求,是否适用公司法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公司法应当具有有一定的任意性。二、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规定有哪些?1、对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2、对有
    2023-06-18
    284人看过
  • 司法鉴定机构规范管理的内容
    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第一条为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促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司法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是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重要基础。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范,建立完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议,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第四条具有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制定机构章程,包括下列内容:(一)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信所和注册资金;(二)司法鉴定机构的宗旨和组织形式;(三)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四)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产生、变更程序和职责;(五)司法鉴定人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023-06-04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的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6
      强制性条款是指该条款的内容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不得对其改变或者变通的条款。强制性条款分为法定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和任意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
    • 公司法任意性规范是指哪些,规定是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5
      允许主体变更、选择适用或者排除该规范的适用。商法以私法规范为主体,贯彻意思自治原则,当然具有大量的任意性规范。商事活动要求简便、快捷,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更为合理,因此在商事行为法方面更多地存在任意性规范。例如合同的订立、合同形式的选用、履行的方式,公司中经理人的设置、职权的规定,证券的投资,票据的转让等,都可以由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自由决定。
    • 公司法是否强制性规定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5
      第一点,公司法应该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因为公司法是民商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商法中最主要部分,属于私法。因为私法是调整私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法,所以公司法应体现私人的意志和要求,为实现私人的利益服务。应当尊重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所做的安排,所达成的一致意见。 第二点,公司法同时也应当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因为一个公司的设立和活动,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公司内部当事人的利益,不仅涉及到股东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还涉
    •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需要怎样办理的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6
      公司法应该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因为公司法是民商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商法中最主要部分,属于私法。因为私法是调整私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法,所以公司法应体现私人的意志和要求,为实现私人的利益服务。应当尊重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所做的安排,所达成的一致意见
    • 解释哪些是强制性规范与合同效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5
      强制性规定一般以三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直接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效力。第二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没有直接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效力,但引致或结合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第三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没有直接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效力,也没有引致到其他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更没有其他法律条文对其效力予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