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受害第三人对医疗责任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7 04:46:01 340 人看过

医疗责任保险作为保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31.

[3]肖流.医疗责任保险热得起来吗[J].医院管理论坛,2003,(2):20.

[4]刘宗荣.保险法[M].台湾:台湾三民书局,1995.35.

[5]郑玉波.民商法问题研究(二)[M].台湾:台湾大学出版社,1984.97.

[6]史羊栓.医疗责任保险的法律构筑[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1,(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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