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介绍了刑法分则第八章、第九章和第十章的相关内容。第八章规定了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第九章规定了渎职犯罪案件;第十章则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根据刑法分则第八章,该章节规定了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
(2)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侵 犯 公 民 权 利 的 渎 职 犯 罪 案 件
侵犯公民权利的渎职犯罪案件是近年来我国司法领域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类型。这种案件往往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公民的权利造成侵犯,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犯公民权利的渎职犯罪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等。其中,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使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徇私舞弊,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对于侵犯公民权利的渎职犯罪案件,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此外,对于侵犯公民权利的渎职犯罪案件,还应当及时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以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侵犯公民权利的渎职犯罪案件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公民的权利造成侵犯,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我国司法机关应当依法严厉打击此类案件,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保障社会稳定和公正。
总结:根据刑法分则第八章、第九章和第十章的相关条文,可以对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定罪处罚。我国刑法规定了从重处罚侵犯公民权利的渎职犯罪行为,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及时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以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有哪些案件类型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285人看过
-
有哪些案件类型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205人看过
-
检察院受理的案件类型有哪些
213人看过
-
检察院接受哪些案件
183人看过
-
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包括哪些类型
333人看过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哪些案件
275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检察院抗诉有哪些类型?云南在线咨询 2021-09-291、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
-
检察院立案的案件类型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3检察院立案的案件包括两类: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5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照《刑法》之后可以确定,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有14个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2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照《刑法》之后可以确定,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有14个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程序有哪些类型?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1刑事案件抗诉程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下抗上审,二是同抗同审。刑事抗诉包括上诉程序的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前者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就是下抗上审。而同抗同审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