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日期:
2010-01-0615:01:25
浙江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浙温知初字第308号
原告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马瑛,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黄润生,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徐富明,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温州市迅驰电子竞技运动俱乐部,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东二楼。
负责人冯翔。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市迅驰电子竞技运动俱乐部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并已履行为由,于2009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郑国栋
审判员曹新新
审判员白海玲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诸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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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著作权侵权纠纷则呢处理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2原告提交证据证明作品上署有其名的,即推定原告为著作权人,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也就是说,原告举出了其为作品的署名作者的证据,即完成了其为著作权人的证明责任,法官不得再要求原告进一步举证;被告否认原告为著作权人的,应由被告举出相反的证据证明。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作者即为著作权人,原告只要证明其为作者就达到证明其为著作权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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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导致被告著作权侵权纠纷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原告提交了所主张著作权的作品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查证属实的,可以认定原告为著作权人;被告否认原告为著作权人的,应由被告举出相反的证据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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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原告主体资格,有没有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7合法的公民、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的组织,必要的时候国家可以作为原告主体出现。我国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当作者所拥有的著作权受到侵犯的时候,作为当事人是有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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