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是否要证明损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2:40:11 343 人看过

如果被侵权方主张存在实际损失的,就举出证据证明实际损失存在,如果不能证明的,人民法院就无法支持原告方的主张,但是证明损失一般会出现在企业的名誉权侵权以及名人的名誉权侵权的案件中。

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

一、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关系如何

1、客体不同

隐私与名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名誉,一般说来是指社会对民事主体的品德、才能以及其他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名誉的含义除了通常所讲的社会综合评价(即外部名誉)这层含义外,还应包括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能力、品德以及其他素质的自我评价和自我认识,即内部名誉,也可称之为名誉。如对自然人而言,包括他的素质、能力、品行、信用等以及基于此而产生的自我认识和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

隐私权的侵害通常表现为将个人隐私事实由秘密变为公开,而名誉权的侵害则基于原来不存在的事实或者受到任意夸张的事实。

3、两者的权利主体范围不同

法人等其他民事主体可以享有名誉权,但隐私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

(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

(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

诽谤的表现形式有:

(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侵犯单位名誉权如何诉求赔偿损失
    一、侵犯单位名誉权如何诉求赔偿损失侵犯单位名誉权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求赔偿损失,即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因名誉权受到侵害使生产、经营、销售遭受损失予以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以按照确因侵权而造成客户退货、解除合同等损失程度来适当确定。单位的名誉权受损的,一般是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二、名誉权纠纷诉讼费多少名誉权纠纷诉讼费是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三、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1.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
    2023-04-25
    337人看过
  • 名誉权侵犯证据需要哪些?
    一、名誉权侵犯证据需要哪些?(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四)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二、如何维护自身名誉权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要明确名誉权包括的内容: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2、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
    2023-05-06
    176人看过
  • 犯伪证罪否构成名誉权侵害?
    一、犯伪证罪否构成名誉权侵害?犯伪证罪是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害的,当然具体是否构成的话,还需要看这个伪证罪它的具体的行为表现是怎么样的,如果这种伪证的行为是通过捏造虚假的事实,对于他人的名义确实造成了实际损失的话,那么就会构成这样的名誉权侵权。犯伪证罪是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害的,这个要区分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话依据最新《民事诉讼法》102条规定可能会对做伪证的证人罚款、拘留。若是刑事案件中证人做伪证则可能构成伪证罪。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
    2023-04-27
    100人看过
  • 造谣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
    造谣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只要是加害人实施了侮辱诽谤减损他人名誉的加害行为。毁损名营的行为指向特定人。毁损名誉的行为为他人所知悉。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都算是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受害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造谣很明显是符合所有要件的,所以对他人造谣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营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024-04-17
    118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损失由谁负责赔偿
    名誉权侵权损失由侵权人负责赔偿,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一、名誉权的侵权要件有哪些(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二)行为具有违法性。(三)违法
    2023-02-13
    161人看过
  • 起诉是否侵犯名誉
    一、起诉是否侵犯名誉依照侵权行为法原理,侵权责任应有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四个要件构成。要认定是否构成名誉侵权,也应从这四个要件来分析。主观过错要件又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即使对被告产生些不良影响,也只是诉讼活动本身具有的新闻效应所带来的,原告并没有借机恶意推动,也无力控制。二、侵犯他人名誉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
    2023-05-03
    197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赔偿损失的规定是什么
    (一)精神损害赔偿:1、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年代,诽谤造成的影响无法预计。2、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3、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4、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二)财产损害赔偿:1、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
    2023-03-30
    437人看过
  • 指控嫌疑人诈骗失实是否侵犯名誉权
    [案情]2006年1月9日,被告余某在县城被人骗去现金7000元及金银手饰。同年1月11日上午10时,原告方某在县城龙冈北路步行街口与其弟聊天时,被告余某误认原告方某是1月9日参与骗钱的人,遂到公安机关报案,然后带公安刑警在大街上找到原告方某,并指控原告方某骗了她的钱财。为此,公安刑警将原告余某带到公安局讯问。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原告方某没有参与诈骗,是被告余某认错了人,于是公安机关便将原告余某放了。经此刺激后,原告方某整天精神恍惚,彻夜难眠,总觉得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被被告余某指认骗了她的钱财,并且被公安刑警带到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七个多小时,认为被告余某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故诉讼至法院,要求被告余某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费6000元。[分歧]第一种意见:被告余某不构成对原告方某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应驳回原告方某的诉讼请求。理由:被害人对侵犯其财产权利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控
    2023-06-01
    334人看过
  • 起诉侵犯名誉权赔偿精神损失费多少
    侵犯名誉权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精神损失费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一、起诉侵犯名誉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二、名誉权侵权的起诉状需载明哪些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
    2023-06-24
    381人看过
  • 侵犯死者名誉权赔偿财产损失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侵犯死者名誉权的,赔偿纠纷的举证期限并无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一、侵犯名誉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怎么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二、侵犯死者名誉权损害赔
    2023-03-29
    318人看过
  • 如何证明名誉侵权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证明名誉侵权行为名誉侵权认定方式如下:1.以暴力或者口头、文字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2.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诽谤行为,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3.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4.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二、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
    2023-08-12
    238人看过
  • 举报他人犯罪失实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案情]:原告:倪*苏(系被告单位职工)被告:江西省上饶县中学倪*苏系江西省上饶县中学的电工。2002年9月10日,上饶县中学综合大楼用电外线由倪*苏接火完成后,大楼用电失常,造成用电设备损坏,损失额为4280元。同年9月27日,上饶县中学向上饶县公安局报案称,倪*苏故意毁坏单位财物,要求公安机关对用电事故进行立案侦查,并追究倪*苏的刑事责任。同月29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倪*苏刑事拘留,28天后被释放而改为取保候审一年。2003年9月12日,上饶县公安局认为倪*苏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对倪某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和撤销案件决定,并赔偿倪某被拘留期间赔偿金、医药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2459.75元。倪*苏向法院起诉要求上饶县中学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裁判要点]:江西省上饶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原告的犯罪行为
    2022-11-25
    76人看过
  • 交通违法要曝光是否侵犯名誉权
    郑州市警方近日在街头设立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曝光台”,将交巡警查处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实名制现场曝光,并对其进行教育。但有部分市民认为,行人违法情节轻微,实名曝光涉嫌侵犯公民名誉权,警方这种做法欠妥。■各说各话需要曝光式“猛药”应该看到,行人与机动车违法早已成了我国道路交通中久治不愈的“顽疾”。正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节”,造成了许多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我认为,治理这样的交通违法“顽疾”,就需要下些“猛药”。而实名现场曝光就可以说是一剂治理交通违法的“猛药”,这剂“猛药”把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的严格处罚与曝光、公示的精神震撼有机结合起来,其效果着实不可小觑。这种做法可以触及到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内心世界,促使行人在交通行为上明荣知耻,从而促进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合法性存在瑕疵对照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法律并没有授予警方对交通违法的人进行曝光的权力,按照“法无授权
    2023-06-08
    368人看过
  • 名誉侵权财产损失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现在的网络十分的发达,想诋毁一个人非常的简单,但是如果这样是会被法律所制裁的。对于名誉侵权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我们国家有着相关的规定,对于侵犯名誉问题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就应该全部进行赔偿,而且还要恢复被侵害人的名誉。一、名誉侵权的构成
    2023-03-01
    346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侵犯企业名誉权名誉损失赔偿金额是多少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6
      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金额是按照损害的情节确定的,如果是精神损害严重的话,赔偿的金额是从一万元到五万元不等,如果是一般的精神损害的话,赔偿的金额是两千元到八千元不等。
    • 侵犯名誉权名利损失是如何计算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5
      名誉损失费赔偿需根据影响实际情况决定,没有具体规定。关于赔偿的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
    • 侵犯隐私权是否侵犯名誉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
      看了他人的日记应当是对隐私权的侵犯;到处传播他人的日记秘密,宣传:“A想当明星。”致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受到影响,应当有侵犯A的名誉权。但考虑到小学生年龄问题,这个应当酌情处理。对隐私权的侵犯,我国《民法通则》未明确列举,在实践中经常适用关于名誉权的具体规定。可实际上,名誉权与隐私权有着各自不同的含义:一般说来,名誉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人格的社会评价享有利益而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隐私权则是指公民享有的
    • 侵犯名誉权会造成财产损失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2
      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 名誉权损害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05
      有下列情况下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成立对名誉权的损害。 一是实施新闻报道和正当的舆论监督。 二是行为人引用已经公开的权威报道,并且有理由相信该报道内容真实性的。 三是公正评论。 四是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行使权利。 这四种情况下是免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