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8:02:33 182 人看过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当事人规范相互行为的主要依据。根据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与购房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地址、住所;

一般包括买卖双方的姓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有委托代理人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房屋情况是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基本描述,也是标的物专业化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的位置、朝向、日照时间等,房屋的采光、通风;B.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当标明实际建筑面积和共有公共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预售商品房;D.房屋的配套设施和装修标准。房地产市场上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多种多样,不同的销售方式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因此明确销售方式非常重要。比如现房销售、期房销售,或者商品房承销等方式。(四)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法、总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新建商品房和预售商品房的价格一般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然后再确定价格房子的面积是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的。出售旧房有时直接商定每套房子或每套房子的价格。在合同中,通常会列出付款时间表,买方应根据时间表将价格交付给卖方。《城市房地产交易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国家对房地产交易价格实行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市场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保护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垄断和哄抬价格。《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规定》还规定,商品房价格由市场调节,买卖双方可考虑房屋结构质量不高、市场情况等因素,在合同中确定房屋价格。《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签订合同时,应避免采用临时价格的形式,尽量确定价格,否则未来房地产市场价格将出现较大波动,或因国家政策调整和建材价格上涨,房地产开发商将改变价格。合同中不仅要写明每平方米的价格,还要写明总价。当事人因价格问题发生纠纷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解:一、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国家定价外,当事人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约定的价格应当受到保护。一方以政府调整房地产相关税费为由要求变更合同约定价格的,可以予以支持。一方以建材、商品房市场价格变动为由要求变更合同价格的,不予支持。B、双方同时约定商品房销售价格以主管部门核定价格为准的,一方要求以核定价格为标准的,予以支持。(三)双方约定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不明确,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合同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协商不成的,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价格、房地产部门认定的评估价格或者同期同类优质住房的市场价格办理。D.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同时,因商品房销售价格变动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套)或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内建建筑面积和共用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内建建筑面积为独立产权,共用建筑面积为共有产权。买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责任。按单位或者单位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对按单位定价的现房销售的,当事人对现房销售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后,可以直接在合同中约定总价。按单位定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拟出售房屋的平面图。详细尺寸应在平面图上注明,并商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房屋类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在约定误差范围内,总价不变;房屋类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误差范围,且合同中没有约定处理方法的,购房者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退房或重新约定总价。购房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商品房设备、设施及公用设备、设施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电表费、煤气费等费用最好也作出明确约定。否则,应该明确的是,这些建设配套费用已经包含在整个房价中,不需要在总房价之外再支付。(5)交付条件和日期;

出卖人应当在一定日期前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房屋实际验收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出卖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对于如何交付,只需交付关键,即交付使用,或需要提供其他辅助条件,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最好不要只在合同里写交货。(6)质量、装修、设备标准承诺;

签订合同时,买方必须将质量要求详细写入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装修标准、等级;建筑材料配单、等级;室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道通畅;门窗、家具缺陷;建筑抗震等级等应涉及的质量要求。合同还可以约定房屋的质量保证期和附属设备的维修期。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为了证明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检验申请文件合法,最好在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质量申报程序和质量评估报告。买受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对商品房质量进行评估。房地产开发商负责房屋的质量保修。合同中应就房屋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责任作出明确约定。(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相关权责;

主要约定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的交付日期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承诺满足的条件、不能按期满足的房地产开发商的责任等。(八)公共配套建筑物的权属;

商品房买卖管理办法对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进行了规定,并作出明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试水条款需要注意什么
    1.要求房产拥有完整合法的产权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内。2.签署合同之时,务必明确规定房屋交付日期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暖等的开通事宜,并且明确列明各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相应责任归属。3.在对购买合同的第一条,即项目建设依据进行审查时,需特别关注其中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是否已在合同中得到充分体现和明确表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8-12
    413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分期可以贷款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可以贷款的。这种合同毫无价值,不能作为抵押物。如果房子已经由开发商交付,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并以此为抵押。虽然购房合同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但在申请信用贷款或消费贷款时,可以增加贷款人的贷款额度。在申请贷款时,贷款人可以提供个人购房合同,这样可以更好地申请贷款一、商业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商业贷款买房的流程如下:1、贷款买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2、具备抵押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3、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审核申请人的贷款条件,决定是否发放;4、贷款买房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5、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委托,按照其指按揭贷款转入开发商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023-06-26
    14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房留几份?
    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留1份。根据相关规定买卖房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
    2024-04-22
    416人看过
  • 借款合同是商品买卖合同吗
    一、借款合同是商品买卖合同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不是买卖合同,两者属于不同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中当事人承担的权利义务均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没签合同存在违约金这一说吗?没合同有违
    2024-03-26
    22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期房退房条款的解除方法
    本文介绍了购房者提出退房理由的几种改写方式,包括房屋面积不符、交付时间不符、规划设计变更、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未能按期办理房产证、银行贷款未获批准、房屋空气质量不达标以及开发商是否有销售资格等问题。这些改写方式保留了原句的主要意思,但用词和表达方式略有不同。以下为几种改写方式:1.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这是购房者提出退房理由之一。2.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购房者认为房屋交付的时间与实际交付时间不符,因此提出了退房申请。3.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在房屋规划设计方面进行了擅自变更,因此不符合合同约定,这是他/她提出退房理由的原因之一。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这是购房者提出退房理由的另一个方面。5.由于购房者未能按期办理房产证,因此他/她认为这是提出退房理由的原因之一。6.购房者声称,购房者银行贷款未获批准,这也是他/她提出退房理由的原因之一。7.购房者指出,房屋空气质量不达标,这是他
    2023-09-11
    241人看过
  • 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争端问题,我们可以考虑采取如下几个解决途径:首先是以友好洽谈为主线来寻求解决办法,在这一过程中,各方应本着互相尊重、谦让理解的精神去寻找共识,以期能够顺利无阻地解决存在的分歧和冲突;其次,可以选择请第三方调解机制介入,这些机构必须保持中立立场并且具有相当声誉,他们会通过公正、和谐的沟通方式,协助双方找到共通之处,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和解效果;再者,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途径,即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买卖双方达成共识,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具有权威性且被业界广泛认可的仲裁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进行裁决和判决,使双方都能接受并遵守;最后,如果经过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后仍未取得成功,或者虽然已经达成了协议但是当事人反悔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行政解决途径,即购房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投诉,由该行政部门依据其法定职
    2024-07-28
    240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借款要慎重
    出借人应当采用抵押等法定的担保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出借人仅仅与借款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扣留房产证等方式担保借款的,一般应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当事人主张将买卖合同标的物拍卖,以偿还借款的,可以支持。如何签订细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细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2023-08-16
    10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合同不是一个合同。1、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2、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3、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一、签了房屋认购书最终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怎么处理房屋认购书一般签订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是双方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在达成的协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项达成的协议,是一个独立的合同。其约定的内容是当事人有义务在一定期限或条件下签订商品房放卖合同,而不是对商品房的买卖进行的具体规定,一般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
    2023-03-08
    258人看过
  • 工矿、农副产品买卖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名称。产品的名称、种类繁多,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统一、明确,以免发生误会和分歧。(3)产品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单位标准应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应按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执行。(4)产品的规格、质量(等级)。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合同双方商定。(5)产品的包装。应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合同双方商定。(6)产品的价格。应按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国家允许商定价或议价的,由合同双方商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交付期内,如遇国家调整价格,按变动后的价格计算;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货或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实行浮动价、议价的,按合同规定价格执行。(7)交、提货期限和地点:产品交、提货期限应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
    2023-06-05
    472人看过
  • 买商铺是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本问题涉及的购房合同皆为开发商通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购置所得,在购买过程中亦需按规定进行合同备案程序。值得注意的是,商铺与普通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存在细微差别,具体体现在购房合同中的部分细节条款方面,如房屋面积、售价、税率等数据信息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5-13
    488人看过
  • 车位买卖合同怎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该司法解释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物是否包括车位车库不明确,未明确是否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之间的车位车库买卖合同纠纷纳入调整范围。车位车库是商品房的附属建筑物,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转移所有权的车位车库买卖合同,原则上应受《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调整。但是,具有人防性质的地下车位不属于商品房性质,开发商对人防车位的售卖以及以此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调整范围。一、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
    2023-06-21
    24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贷款合同解除吗
    可以,债务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债务的,就可以认定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债务就构成债务违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对在迟延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债务人依法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并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若债务人能够证明即使其不迟延给付也会发生标的物毁损丢失的,则可免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024-07-28
    10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样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样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于二者适用的情况不同,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房屋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合同。预售合同是正式合同的前身,正式的买卖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法律强制力。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样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样式包括:1.当事人基本情况;2.商品房基本状况;3.价款及支付方式;4.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5.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6.面积差异的处理;7.产权登记的约定;8.违约责任。三、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
    2023-06-08
    47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主要有哪些
    1、预期违约。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而第五百二十七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此处不能履行和拒绝履行均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其最终反映形式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迟延履行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
    2023-02-19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解除流程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7
      1、消费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是一个附条件的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2、消费者再与银行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也是一个附条件的解除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 3、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确定的条件出现,消费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解除。 4、开发商归还消费者的首付款,并协助办理消费者退房的各种相关手续。
    • 买卖商品房合同包含哪些条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3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包括: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 双方协议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故,要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则应按此两种方式进行。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给予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的法定事由,为避免因合同的履行而遭受重大损失提供的法律救济措施,以及违约方不应因合同的解除获得不当的利益。合同解除最重要的法律后果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合同解除的条文多达10条(
    • 买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1、抵押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有权处分人。2、房产是否有权利限制(被查封冻结)情况3、签订合同后,需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的协议,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 购买合同的第一条,注意项目建设依据这一项条款内容,需要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并且核验其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编号和经营范围是否有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合法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09
      买卖合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出卖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