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工伤怎么赔偿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5:34:26 220 人看过

高空作业工伤赔偿会按员工实际受伤的情形来进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有: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男子高空作业坠落却未买工伤保险公司需要进行赔偿吗
    【案情经过】2014年3月9日,陈某在一家工地做事。正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工友李某驾驶重型专业作业车,将工地上高空支架挂到,导致陈某从高空坠落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巨大。同年7月,陈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要求享受工伤待遇,12月仲裁委对陈某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2015年4月,仲裁委作出确定陈某为九级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裁定陈某与某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公司支付陈某各项费用共计21万余元。该公司不服裁定,认为陈某的伤情系交通事故造成的,陈某应先索赔,不足部分进行工伤补差。2015年8月,该公司向麻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陈某从高空坠落受伤,是由李某驾驶的重型专业车直接造成。陈某辩称,仲裁机构已经进行工伤认定,自己受伤后已做法医鉴定,事故发生在工地上的高空中,不属于交通事故,劳动仲裁的裁决符合法律规定,请求依法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法律解读】法院审理认为,某劳务
    2023-05-05
    368人看过
  •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高处作业是企业中常见的作业之一,其坠落事故时有发生。高处坠落的致因有多种多样。比如,当操作人员在离地面很高的位置,即使是在高10m处施工,如果周围是封闭的或者防护措施很有效,也不会发生坠落事故;反之,如果缺少防护措施,即使是在离地面仅2m左右的地方施工,也会失足坠落,导致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所谓高处作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199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因此,在一般企业中,特别是在建筑施工企业,这个概念涉及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凡在离地面2m以上处进行作业,即使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都可认定为高处作业。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要根据建筑企业施工的特点,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临边”,以及攀登、悬空作业等均应作为高处作业来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然而,在个别企
    2023-04-24
    68人看过
  • 施工现场高空坠物受伤找谁赔偿?
    高空坠物作为一种极其危险的突发意外情况,对于受侵害者是非常受影响的事件。对普通路上的行人来讲,做到高空坠物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对于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工作的人,高空坠物带来的危害可能性就比较大了。那么,施工现场高空坠物受伤找谁赔偿?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在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从高处坠落砸着下面的人事故,称为物体打击事故。长期以平,预防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始终是施工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
    2023-06-20
    102人看过
  • 高空坠物小学生受伤怎么进行赔偿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着于土地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堤坝、隧道、涵洞、埋设的管道、路标、电线杆、广告牌、脚手架、缆车、索道、护路林木,等等。倒塌、脱落、坠落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毁坏的常见危险。除此之外,凡是上述设施本身损坏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
    2023-03-21
    61人看过
  • 高空坠物伤人赔偿政策依据是怎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一、高空坠物玻璃车损赔偿条件如果车辆不是停放在正常停车位造成的损失,车主只能获得部分赔偿,因为车主随意停车有一定的过错行为。在高空坠物的赔偿中,如果高空坠物砸坏的仅仅是车辆玻璃,车辆在保险公司处必须购买单独的车辆玻璃损坏险,才能获得赔偿。高空坠物所造成的车辆上的玻璃,根据玻璃车的破损情
    2023-03-03
    468人看过
  • 高空坠物伤人如何赔偿如何应对高空坠物
    高空坠物伤人的赔偿:赔偿伤者用于医学治疗的医药费、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伤者残疾的,还除了上述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伤者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高空坠物的应对措施:在各楼梯口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居民避免高空抛撒垃圾;在每栋楼下合适位置安装专门用于监控高空坠物的摄像头,起到震慑和事后追责取证的作用。一、针对高空坠物的保险是怎么规定的针对高空坠物的保险合同一般会作出以下相关规定: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民法典》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二、行人请勿通行防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哪些?行人请勿通行防高空坠物的措施有:1.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警示牌。提示过路行人注意查看绕行。2.施工地应设置防护网、围栏等安全措施防止坠物。3.注意居民楼房坠物。居民不要随意
    2023-06-23
    91人看过
  • 如何正确高空作业?
    安监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除持证上岗外,作业时必须具备两个硬性条件:符合标准的安全带和至少两人协同作业。安全带使用有要求:高空作业者要把安全带缠在身上,包括背部和腰部;安全带一般有两个挂钩,一个挂钩要固定在牢固且安全的地方,另一挂钩要挂在另一名室内工作人员的身上。安全带不管磨损状况如何,为安全起见,每年最好更换一次。补充知识:高空作业概述: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
    2023-06-02
    482人看过
  • 高空坠物砸伤人全楼业主都要赔偿吗
    高空坠物砸死人全楼住户来赔偿依据的法律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一、高空坠物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二、高空坠物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
    2023-06-28
    206人看过
  •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高空作业吊篮船租安全协议合同书<p>使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p><p>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p><p>电动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本着对操作人员的安全负责,特定以下安全措施,希望使用人员严格遵守。</p><p>一、甲方人员在第一次接受乙方技术工作指导安装吊篮的过程
    2023-07-06
    305人看过
  • 高空作业防控措施
    一、高空作业所谓高控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二、高空作业防范措施1、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8、轻型或简易结构屋面
    2023-06-05
    282人看过
  • 小区强制发生的高空抛物物业该怎么赔偿
    高空坠落物是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讲,抛物者和抛物层组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物业公司需不需要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房地产公司可以证明房地产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高空抛物物业有责任吗物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高空抛物由抛物者承担责任,物业无需负责。但如果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
    2023-08-07
    109人看过
  • 高空抛物伤人,可以找物业公司赔偿吗
    通常来说,当你遇到高空抛物砸伤人可按以下方式来处理:(1)在发生高空坠物后,有关管理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确定坠物造成的危害情况。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如造成财物损坏,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2)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3)确定坠落物来源后,及时协调受损/受害人员与责任人协商处理。如果找不到确定的肇事者,那么作为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一、民法典中高空抛物是无过错责任吗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责任的承担适用过错原则,如果不能找到侵权人的,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不承担高空抛物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
    2023-02-24
    470人看过
  •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本文介绍了在施工过程中预防高空坠物事故的措施,包括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监护工作、体格检查和戴安全帽、安全带等措施。此外,还规定了5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高空作业,以避免因风力过大而导致的坠物事故。以下是施工现场高空坠物的管理措施的改写版本,保持原意不变: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来预防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1.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得到有效执行。2.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监护工作,确保他们时刻跟踪到位,及时处理和处理安全问题。3.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并做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以减少因身体素质不足而引发的高空坠物事故。4.要求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戴上安全帽,同时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戴上安全带,以确保他们的安全。5.规定5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高空作业,以避免因风力过大而导致的坠物事故。6.禁止随意动用外单位机械设备,以防止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的高
    2023-09-08
    149人看过
  • 工作时间高空坠亡,是否属于工伤
    一、工作时间高空坠亡,是否属于工伤?职工坠楼身亡是在工作时间,从事本职工作时坠楼,属于工伤;由于用人单位的设施和设备不完善、劳动条件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职工坠楼身亡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请律师有什么用?1、如果请律师
    2023-06-11
    19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附件《高空作业工伤索赔办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8
      高空作业工伤索赔步骤: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家属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被认定为因工死亡伤,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工亡职工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
    • 内骨断了七根怎么赔偿,高空作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伤残等级要求工伤赔偿。
    • 在高空作业受伤是否算工伤?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2
      高空作业受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
    • 高空作业人在作业时从高空掉下来死亡,应该赔偿多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0
      赔偿数额大概在50---70万左右。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被害人户口信息、被抚养人、年龄、收入等情况计算可与我联系,帮你大致计算一下、
    • 高空作业给摔了下来受伤了,工伤能要求赔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8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