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提出异议期限应当由双方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的,应当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后,承包人依据该司法解释,即可向发包人请求结算已完工程的相应工程款,并依照结算结果支付工程款,因此,承包人请求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请求之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被解除之日起算。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上述的意见,及时向建设单位主张工程价款结算。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主张结算的材料,否则在诉讼中,如果对方不承认施工企业曾主张结算,则施工企业将处于不利地位。
工程结算纠纷自对方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即超过诉讼时效,但是在此期间只要持续主张,就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同时此纠纷也适用关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涉及到工程款结算的话是确实很容易发生一些纠纷的,但是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必须要注重诉讼时效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是3年的时间,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的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
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合同解除异议期限是多长时间,解除合同异议约定方式
308人看过
-
合同解除如何约定异议期
468人看过
-
合同通知解除的异议期限及注意事项
456人看过
-
合同通知解除的异议期,合同通知解除的效力
295人看过
-
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解除合同是否有期限
347人看过
-
合同解除的异议期多长时间
313人看过
建筑工程发生的结算纠纷一般归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更多>
-
合同解除提出异议的期限有什么规定,怎么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07合同解除提出异议期限应当由双方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的,应当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对解除合同提出异议的期限为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04当事人在收到对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对终止合同有异议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未约定异议期限的,应当自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一方依法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另一方时终止;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合同自动终止。债务人在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终止。对方对终止
-
受理异议解除合同期限是多久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5合同解除异议期限是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期限届满的,解除权就消灭。未约定或规定的,则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经对方合理期限内催告后仍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
-
有固定期限协议解除合同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8我来给人说一下有固定期限合同解除需要赔偿吗这个问题: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固定期的在合同到期时资方可提出终止合同,只给补偿,不用支付赔偿金。无固的合同因为没有这个法定的终止点,因此资方提出时基本上都要再支付赔偿金的。
-
擅自转租解除合同期限有关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9律师告诉你租赁合同规定转租要得到房东的同意,因为是权利义务主体变更也就是债权主体变更要得到债权人认可否则无效(租赁是债权)。但由于合同没有直接规定,所以只能要求转租方放弃转租或直接解除合同(如果有三个月期限的约定的话对方坚持转租倒可以收取押金)。因转租方方面产生房屋损失赔偿问题有原租赁方承担。 2、我国《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