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6:13:27 425 人看过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明确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创造和保持安全、整洁、文明、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出售、出租给两个以上业主共同使用的物业,应当实行物业管理。

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出售的公有住房及其他物业,业主自愿实行物业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或业主组织对其物业的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已建成用于出售、出租但尚未售出、租出的物业的所有权人除外。

本条例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者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组织。

第四条物业管理实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想结合的体制。

鼓励物业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全省的物业管理活动。

市、县(市)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业主对物业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进行监督、管理。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享有与所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应的服务;

(四)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业主公约;

(三)遵守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制度、规定;

(四)执行业主大会的有关决议、决定;

(五)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举、撤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二)审议通过或者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听取并审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四)决定或者授权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五)讨论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方案;

(六)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十二个月,尚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指导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第十条召开业主大会,应当由过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出席。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业主大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出席。

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百分之十五以上业主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有效。业主大会决定事项的程序,由业主大会制定。召开业主大会,应当邀请已建成用于出售、出租但未售出、租出的物业的所有权人的代表列席,可以邀请居民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的代表列席。

第十一条业主的投票权数,可以按下列规定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住宅物业按一户一投票权数计算;

(二)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计算。

确定业主投票权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制定。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业主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开展活动,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四)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额和任期,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凭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申请刻制印章。

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印章式样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其章程规定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其决定必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作出的决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业主公约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

第十九条物业发生转让的,新业主须在办理转让手续后三十日内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2016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物业管理师。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二十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管理、消防管理、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法定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其费用在维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业主共同分担。

业主户外的水、电、气、暖及通讯等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维修,按产权归属由产权人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业主或者使用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等进行违章凿、拆、搭占等;

(三)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四)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践踏、占用绿地;

(二)损毁树木、园林;

(三)占用通道等共用场地;

(四)乱抛乱堆垃圾、杂物;

(五)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六)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环境的物质;

(七)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业主或者使用人装修物业,应当遵守房屋使用有关规定的业主公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企事业使用人,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遵守。

第二十五条物业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超过保修期后的维修、更新,由业主负责,费用自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我们可以看出来,业主对物业的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享有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权利,但同时也承担着诸多义务,要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条例实施细则中还对业主大会的成立、运作作出了规定,可见业主大会的重要程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黑龙江省实施《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细则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发布文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2号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债券的管理,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持有者享有按期取得利息和收回本金的权利。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省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企业债券的主管机关。第四条企业发行债券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严禁强迫或摊派。第五条发行企业债券,由省人民银行实行统一管理,额度控制。发行企业可向当地人民银行申报,经市、地人民银行审核,报省人民银行批准。第六条发行债券企业除按《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要求报送的文件外,还应向批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还本付息担保单位证明。(二)企业发行债券的评估报告。关联法规:第七条债券票面必须载明规定的内容,债
    2023-06-05
    83人看过
  • 黑龙江省工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防护措施第三章监测与监护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黑龙江省工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省境内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营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工业企业,均应遵守本细则。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本细则的实施。第二章防护措施第四条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在编制和审批工业基本建设项目时,必须包括防治职业危害设施的内容。第五条设计单位编写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的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中的工业卫生内容应包括:(一)编写依据。(二)厂址选择、场地自然条件概况等。(三)生产方式、产品方案、工艺流程、使用原料及种类、产品和产量。(四)生产车间、工序产生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存在形态、排出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和人数。(五)对各种职业性危害因素拟采用的控制措施、预期达到的卫生效果。(六)根据
    2023-06-09
    112人看过
  • 河南省城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房屋产权管理第三章产籍管理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房地产产权户籍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第七号令《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河南省境内所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的房屋。即全民、集体、私人和人民团体(含宗教房产)所有的房屋,均需按照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核发产权所有证。第三条全省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对城镇房地产产权产籍实行行政管理、业务指导、检查监督的主管部门。各级产权产籍监理部门具体负责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产权转移监证、房屋测绘和房地产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第二章城市房屋产权管理第四条城市房屋产权取得、转移、变更和它项权利的设定,均应依照《河南省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
    2023-06-10
    110人看过
  • 河南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河南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1月10日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谢伏瞻2014年1月23日河南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和爆破作业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办法。民用爆炸物品的进出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依法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是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2022-11-05
    113人看过
  • 河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修正案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1997年12月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发布施行)第十一条第(三)项修改为“旅馆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或防范措施不落实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发出《隐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二百元以下罚款;”第(六)项修改为“利用旅馆吸毒、贩毒、赌博、传播反动、淫秽物品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除对当事人依法处理外,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可视情节轻重,责令旅馆限期整顿,并依法追究旅馆负责人的责任;”
    2023-04-24
    468人看过
  • 《湖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实施
    为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全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湖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后正式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湖南省餐饮服务许可适用范围,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细化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变更、延续、补发及注销需提交的材料,许可程序和时限要求,许可公示的内容;增加了必须提供餐厨垃圾的收集、存放与处理措施,以及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和自制火锅底料的详细配方等方面要求。《细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全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023-04-24
    59人看过
  • 上海港口货物疏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上海港口货物通过能力,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港口货物疏运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定义)本实施细则所称疏运,是指货物在卸入港口库场后,超过或者未超过港存期的港口货物过分集中时,由上海港务局组织港埠企业将货物运到港外库场的措施。港外库场是指经上海港务局核定的在港区外承接港口疏运货物储存业务的单位。第三条(疏运原则)上海港务局实施疏运,必须以港口货物过分集中,超过港埠企业的库场额定堆存量并影响港口待卸船舶的接卸为前提。对不具备上述前提堆存在港区的货物,上海港务局不予疏运。港埠企业的库场额定堆存量,由上海港务局核定后公布。第四条(不得疏运的货物)下列堆存在港区的物品,不得疏运:(一)稀有珍贵物品、历史文物、有价证券;(二)外国使、领馆物品;(三)展览物、科研器材及资料;(四)动植物活体;(五)精密仪器及其他易损物品;(六)外包装已经损坏的物品;(
    2023-04-24
    482人看过
  • 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风景名胜区以及形成一定规模的以风景名胜为主要游览内容、划定范围、接待游客的区域。在上述区域内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条例》、《实施办法》和本细则。第三条风景名胜资源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的山、河、湖、海、瀑布、动物、植物、化石、特殊地质地貌、天文气象等自然景物和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地、历史遣址、园林、建筑、工程设施等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环境和民族风土人情等。风景名胜区是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自然环境优美、人文景观突出、具有一定规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定命名并划定范围,供人们游览、观赏、休息
    2023-04-24
    92人看过
  • 2023湖南省银行本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本票业务管理,促进本票流通和使用,防范支付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湖南省银行本票业务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即银行本票的代理付款行与出票银行依托支付系统实现银行本票信息的实时比对和资金清算。系统内银行本票也可通过各银行行内系统办理。第三条单位和个人在湖南省境内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各级分支机构负责对小额支付系统银行本票业务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各银行管辖行负责本系统银行本票业务操作流程及内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负责本系统各银行签发和代理兑付银行本票业务资格的核准,负责银行本票凭证、银行本票专用章、印模的申领、发放、使用、销毁的管理。各开办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负责对银行本票印章证的分管、使用,
    2023-05-05
    290人看过
  • 物业管理法规及其实施细则
    《物业管理条例》于2007年8月26日进行修订,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70条,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这一修订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 【物业管理】7章70条,国务院于2007年发布,10月1日起施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此外,国务院在2007年发布了该条例,并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条例还规定了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
    2023-08-22
    235人看过
  • 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公有房产的产权登记,按以下办法办理:(一)已有的公有房屋,产权单位应持产籍资料、证件,向当地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有房产产权证照。(二)新建公有房屋,产权单位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持规划部门批准证件、建筑图纸,向当地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有房产产权证照。(三)拆除公有房屋,应在拆除前三十日内,向当地房产主管部门办理拆除手续。(四)公有房屋产权变更或改变用途时,产权单位应事先向当地房产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五)房产归口经营单位管理的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或变更时,由房产归口经营单位向房产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六)凡产权不清、产籍不明的公有房屋暂缓登记,待取得合法权属证件后,办理产权证照。无产权证照的房产,不受法律保护。第三条产权单位应按当地房产主管部门
    2023-06-10
    349人看过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四章聘用合同第五章考核和培训第六章奖励和处分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文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8号)《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1994年5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长阮崇武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七日第一条根据《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登记范围关联法规: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第三条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第四条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申请营业登记:(一)联营企业;(二)企业
    2023-07-22
    334人看过
  • 大连物业管理费实施管理细则是怎样的?
    大连市是一个沿海的城市,相关的经济也比较发达,涉及到有关房地产的物业管理标准,对于征收物业管理费的实施细则是怎样的呢?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物业管理应该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以及秩序,物业管理费收取最高为1.3元每月。大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1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辽宁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第2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领
    2023-04-13
    24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细则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手册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2024-01-24
    196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办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条例实施细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6-1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6-1号实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 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 河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
      河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第四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县以上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设置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的日常工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办公费用由同级财政解决。 人民武
    • 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什么是彩票管理条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3
      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国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二)设立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三)制定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地方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四)审核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品种的开设、停止和有关审批事项的变更;(五)监督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机构的彩
    • 什么是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3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根据彩票市场发展情况和发行销售业务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并根据其业务开支需要和业务费缴纳情况及时拨付资金。未拨付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于弥补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收支差额,不得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或者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