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债务人清偿纠纷是否专属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1-10-16 05:34:31 318 人看过

一、被债务人清偿纠纷是否专属管辖

债权债务说明是存在合同关系的,所以关于合同的案件的管辖权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都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也可以是合同的履行地法院,还可以是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法院管辖。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三、被执行人离婚转移财产应怎么办

构成恶意转移财产罪,可以法院起诉,转移财产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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