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被羁押期间提出离婚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一方被羁押的,另一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对于夫妻一方触犯了刑事法律而被羁押的,也另一方想要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也依旧会受理。此时的管辖法院是原告所在地,提出诉讼的同时,也需要提交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姻不忠诚等证据。
离婚诉讼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诉讼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管辖区域怎么划分: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关于缓刑羁押问题,法律有何规定?
199人看过
-
押解中的羁押期限问题
428人看过
-
离婚诉讼:相关法律问题与解答
315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刑事诉讼中的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是什么
68人看过
-
民事诉讼问题的法律关系
399人看过
-
刑诉法关于超期羁押问题怎样解决
96人看过
-
有关法律问题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2诉讼离婚的条件: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二)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三)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
-
涉外离婚诉讼中有关法律对离婚损害赔偿问题的处理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3一:如果他老婆起诉我破坏他人婚姻家庭,我将背负何等的法律责任?答:从严掌握,可能是重婚罪。二:如果他老婆起诉的话,将是起诉我?还是起诉我与他?答:她要起诉就只能诉你俩。难道到最后所有的后果都应该我一个人来承受吗?答:世俗就是这么看的。依法不应由你一个人承担。如你的陈述,男方应承担主要责任。三:到了此种地步我应该采取何等措施来维护自己呢?答:四:而孩子的抚养费将是他年收入的多少呢?答:不是按他的收入
-
有关离婚的诉讼律师吗?想咨询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8若事情较复杂,因为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及子女,对专业要求很高,最好你能找一个专业律师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或小的财产案件一般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
-
离婚诉讼中,如何理解离婚诉讼中一般的一般问题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1首先,该案例提问者提出问题,无法给出准确答案。因为,离婚诉讼不同于其他民事诉讼,不属于必须公开审理的范围。所以也无法获知准确的信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
离婚后抚养费问题的法律诉讼问题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23在离婚后,双方有权利就抚养费进行诉讼。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认为抚养费过少,不能满足孩子的正常需求,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反之,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认为抚养费过高,也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