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商品房的销售管理,由上海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的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商品房销售的管理﹑监督工作。商品房的销售包括:一﹑商品房的预售;二﹑商品房的现售。商品房的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符合商品房预售新标准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房屋购买人,并由房屋购买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分期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的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并由购房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的销售,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自己销售,也可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为销售。
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是符合资质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的,应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的商品房屋交付使用,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交付“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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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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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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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外汇商品房经营销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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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契约(适用商品房内销、外销、预售、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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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按“套”出售的销售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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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法院管辖的商品房销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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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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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有必要审批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6商品房预售或现售,需要相应的审批,一般称为五证。 如果没有达到预售要求标准,缺少相应的审批手续,时不能预售商品房的。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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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吗商品房现售应具备什么条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07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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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如何,商品房销售广告不符实的责任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一、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如何(一)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商业广告在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立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但由于近年来,出卖人利用广告作过分夸大宣传,诱骗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但在事后却不予兑现,这也是商品房投诉率逐年上升的主要原因。但由于商业广告、宣传资料一般只能作为要约邀请处理,只要在合同中未有约定,便很难追究出卖人的责任。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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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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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商品房销售者与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中的出售与承诺是否有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4商业广告一般为要约邀请,例外为要约。区分广告系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不能以对象是否特定作为区分标准,对具有承诺内容的广告在司法实践中可以综合采用“容纳规则”和“回溯分析法”来认定是否属于要约。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在实践中可再作扩张解释,应适用于开发商在广告中对“教育优惠”承诺的情形,并在承诺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对合同订立和价格有重大影响”等方面的尺度。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