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发行收购和协议收购按公司收购的形式分为两种。公开要约收购是指公司以某种方式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要约收购目标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以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这种收购主要发生在目标公司股权相对分散、控制权与股东分离的情况下。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为控制目标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通过非公开协商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这种收购大多发生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中,以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这种收购大多发生在目标公司股权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尤其是目标公司有控股股东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收购人可以通过与控股股东协商转让控股股东股权的方式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根据我国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的方式。本文将在第二章和第三章详细讨论这两种收购方式,这是基于目标公司收购的股份数量。部分要约收购和全面要约收购都需要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但在部分要约收购中,收购人计划收购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受要约人接受的股份数量超过买受人计划购买的股份数量的,买受人必须按比例接受受要约人的股份;在后者中,购买者计划收购的是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收购人可以自愿提出综合要约,也可以因收购了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而被迫提出综合要约。友好收购和敌意收购
这是基于目标公司管理者和收购者的合作态度。友好收购是目标公司经营者合作进行的收购。收购人往往事先征得目标公司经营者的同意,以便与收购人密切合作,积极说服公司股东向收购人出售股份。敌意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经理拒绝与收购人合作的收购行为。在敌意收购中,目标公司的管理者往往采取反收购措施,阻碍收购的顺利完成。无论是友好收购还是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在收购中往往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因此,在与收购方的合作或对抗中,为了自身利益,可能损害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如何防范这一问题,即如何规定目标公司经营者在收购中的法律地位,已成为各国收购立法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这是以收购是否构成法律义务为基础的。自愿收购是收购人自愿取得的一种收购行为;强制收购是指大股东持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法律强制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全面要约的收购行为。自愿取得与强制取得的区分
-
有哪些类型的上市公司收购?
139人看过
-
收购公司怎样不承担原来债务,上市公司收购的种类
269人看过
-
收购上市公司有限公司
252人看过
-
另一家上市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
108人看过
-
拟上市公司上市后能否被上市公司收购?
440人看过
-
收购公司的主要类型及其分类
163人看过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 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 更多>
-
上市公司收购是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收购的种类及程序和规则是怎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购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份,从而获得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上市公司收购在各国证券法中的含义各不相同,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一、要约收购程序及其规则 1.持股5%报告制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期限
-
上市公司如何协议收购市公司?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7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
-
-
请问上市公司公司被收购算上市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3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不会因此成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一个整体,是一家公司,既然被上市公司收购了就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公司。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时,一般会通过增发或者借贷来解决收购资金,收购完成之后,被收购公司就成为上市公司的资产或者子公司。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
-
上市公司收购的类型有哪些,有哪些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7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收购的类型主要包括: 1、任意公开收购与强制公开收购; 2、协议收购与公开收购; 3、部分收购与全面收购; 4、投资者还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