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0:51:03 248 人看过

一、工程机械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工程机械租赁公司注册条件:公司名字不能与其他同类公司名字相同或相似;注册资本;办理工程机械租赁资质;确定公司经营范围;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税务局、银行等办理账户。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制定公司章程并登记。

二、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包含那些

工程机械租赁公司可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市政道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地质治理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起重机械、压实机械、桩工机械、钢筋混凝土机械、路面机械、凿岩机械设备的租赁。

三、流程是什么

工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0个工作日)

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局:《国税登记证》(当日)

地方税务局:《地税登记证》(当日)

凭以上证照及法人身份证到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基本开户证(5个工作日)

公司成立后的证照及资料:

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3、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4、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5、公章、财务章及法人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验资报告书、有限公司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

印鉴卡、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复印件;银行开户申请表、存款单、进账单,密码表以及税务报到通知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建筑公司将机械租赁变为工程分包可节税
    某建筑公司的土石方工程由拥有大型挖掘机、装卸机、运输机械的租赁公司完成施工的,合同约定,租赁台班费总价为300万元,另外加计租赁营业税金15.8万元,合同总价315.8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提出了,将租赁合同改为土方工程分包合同建筑公司可以节省营业税。其一,可以节省租赁业与建筑业营业税的差额6.5万元1、租赁公司的营业范围增加建筑工程施工内容,并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资质;2、建筑公司与具有施工资质的租赁公司签订《土方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约定不含税的土方工程价值300万元。3、建筑公司按照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支付土方工程营业税:300万元×3%/(1-3%)=9.3(万元)4、建筑公司节省租赁业与建筑业营业税的差额:15.8万元-9.3万元=6.5(万元)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租赁业务的营业税为5%,建筑工程营业税为3%。其二,可以节省建筑工程营业税9.3万元。按
    2023-06-07
    362人看过
  • 工程机械贷款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居民),且应符合个人经营贷款对象的基本条件;2、借款人在分行业务管辖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并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3、借款人应具有运营资质或挂靠具有专业营运资质的公司;4、借款人应具有一年以上的相关从业经验,具有贷款偿还能力;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工程机械贷款流程1、申请人到本行指定经销商处购买或租赁工程机械,并签订购置或租赁合同或协议;2、申请人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向本行交验有关证明和资料;3、银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交验的证明、资料及"个人信用报告"内容进行审查;4、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5、银行发放贷款,贷款资金由本行以转帐方式划至工程机械销售或租赁商在银行开立的帐户;6、借款人按约定的还款
    2023-05-08
    315人看过
  • 承租人解除机械租赁合同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附条件的租赁合同能随意解除吗附条件的租赁合同,不随意解除。如果附了解除条件,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当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
    2023-08-17
    145人看过
  • 汪庆蓉与重庆市巨汇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债务人"汪庆蓉"于2006年03月01日在中国重庆市九龙坡区因为租赁合同纠纷欠债权人"重庆市巨汇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6000.00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于2007年02月17日作出(2007)渝五中民终字第47号号法院判决,其具体内容:上诉人重庆市巨汇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一案,不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06)九民初字第35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认为,根据原告与重庆人道美疏菜副食连锁公司签订《关于职工住房处置及管理的补充协议》第三条一项的约定,原告收取被告租金应按市房价标准统一执行。因该协议并未约定按市房价标准统一执行的终止日期,因此,在原告取得产权证时也应按协议履行。而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渝住改发[2001]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中并无
    2023-06-05
    185人看过
  • 租赁公司机械业务范围是什么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取舍)销售的经营范围包括:销售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劳保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建筑材料、服装装饰、针织纺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设备(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工程机械租赁公司注册条件工程机械租赁公司注册条件:公司名字不能与其他同类公司名字相同或相似;注册资本;办理工程机械租赁资质;确定公司经营范围;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税务局、银行等办理账户。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制定公司章程并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
    2023-07-08
    220人看过
  • 工程机械租赁行业的自律公约是什么
    为大力促进我国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业发展,促进工程机械租赁市场规范管理和有序竞争,加强工程机械租赁企业诚信建设,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行业单位共同协商制定《工程机械租赁行业自律公约》,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所有从事工程机械租赁的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机械租赁企业)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行业管理。二是租赁企业要不断完善企业管理,遵循诚信服务、安全施工的原则,不采购、不租赁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严禁租赁报废机械设备。三是租赁企业租赁的机械设备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租赁机械的维护保养,确保租赁机械的安全可靠。第四,建筑起重机械等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装,租赁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无安装、拆除专业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拆除作业;具有安装、拆除专业资质的企业自觉抵制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加盟。租赁企业的机械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应机械设备的
    2023-05-07
    91人看过
  • 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的主要要素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二、租赁设备概况,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随机人员(人数)、机手补助、租赁金额。三、设备的所有权等。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机械租赁合同样式通用版<p>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p><p>乙方:__________________</p><p>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p><p>一、租机范围及内容</p><p>甲方租用乙方钻机两台,用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包安全按期完成甲方分配的成孔任务。</p><p>二、甲方责任</p><p>1.乙方进场前,做好场地的三
    2023-07-07
    315人看过
  • 工程机械租赁费诉讼时效多久
    出租人向人民法院主张工程机械租赁费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出租人知道租赁费被拖欠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融资租赁的功能介绍1、融资功能:融资租赁从其本质上看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它是为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产生的。需要添置设备的企业只须付少量资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设备进行生产,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中长期贷款。2、促销功能:融资租赁可以用“以租代销”的形式,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可避免生产企业存货太多,导致流通环节的不畅通,有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加速周转和国家整体效益的提高;二可扩大产品销路
    2023-04-17
    371人看过
  • 如何写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一、租赁设备概况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1、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
    2023-05-22
    297人看过
  • 注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要满足哪些条件?
    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具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金、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配备具有经济、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资格的人员。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内资融资租赁企业拟开展的业务领域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导向。一、基金公司成立条件1、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2、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3、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6、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7、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2023-06-24
    99人看过
  • 机械租赁费税率是多少国际机械租赁税率表
    17%。具体规定,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房地产销售、土地使用权转让、销售或进口以下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产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产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国务院除其他规定外。(5)国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机械租赁费税率是多少机械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根据“有形动产
    2023-08-05
    285人看过
  • 工程机械租赁费是否属于农民工工资?
    工程机械租赁费不是农民工工资。属于租赁费用。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工程机械租赁费诉讼时效多久出租人向人民法院主张工程机械租赁费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出租人知道租赁费被拖欠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融资
    2023-07-12
    458人看过
  •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的内涵是什么?
    租赁对于工程机械行业来说并不陌生,特别是近一年多,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也是经营者比较挠头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人们对租赁的本质认识并不清楚,当市场还不成熟时,似乎谁和租赁沾边都能立即致富。但是当租赁做的过多、过烂时,当出现许多租金拖欠以及法律纠纷时,人们开始关注租赁到底怎么了?为什么租赁会有许多不同的说法,在法律和税收上和租赁有什么关系。为此《工程机械与维修杂志社》和《现代租赁网》独家连载租赁课堂系列文章,想和读者谈一下有关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的问题分期讨论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建议和解决办法。租赁是什么?尽管有很多人在使用租赁,经营租赁。但还是不了解其真正的含义,因此在操作中忽视了许多问题,因此导致目前租赁市场的混乱和无序竞争。到现在应该对租赁有进一步了解,争取改善竞争环境,争取合理税收和法律的保护是我们当前要解决的问题之一。租赁按照我们通常的理解就是:在约定的时间内,以支付租金的
    2023-06-04
    190人看过
  • 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项目如何策划
    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特性大都是通用设备,而且操作起来不是很难,因此人们以为只要把设备租过来用就是了,还需要什么策划?这种想法很单纯,说明对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内涵理解的还不透,对其租赁的模式给企业带来的好处还了解不深。同时还说明设备制造企业的服务意识还不到位,没有把租赁纳入现代营销体系。当一个用户带着部分现钱到你的营销部门的时候,这时你该怎么办?是因为他资金不足就拒之门外,还是热情地把他请来商量如何充分地利用这部分现钱满足客户的需求。既然进入你的门槛就是对你的设备有兴趣,此时他们还在几各品牌在脑海中挑选,客户购买或使用你们设备的意愿并不很强烈。这时你就要通过介绍你们的设备和服务,沟通了解客户的真实想法:是要买一台新设备,还是要买一台翻新设备,或者是买一台二手设备;对设备是要临时使用,长久使用还是阶段性使用;是要立即拥有设备的物权,还是将来拥有。或者是不想拥有,也可能是犹豫不定。这时我们就要根据
    2023-06-09
    8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注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有什么要求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31
      注册资金最少30万,对设备都有相关规定
    • 机械租赁公司注册资金50万和200万有什么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6
      注册资金50w和200w在税收上是没有区别的,在经营上,注册资金高,可能在做业务时对方认为公司更有实力,合作的倾向会高点。另外在法律上责任不同。个体户不需注册资金,需要资金的是有限公司,为什么叫有限公司,如注册一家50w的公司那所承担的责任就50w,以公司名义欠了1000w钱,只要去申请倒闭赔50w就可以。公司名头不同,每个省份地区的注册名头所需要的钱也不一样。比如说海南海口:如果注册资金在100
    • 个人如何注册车辆租赁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0
      首先,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
    •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中要注意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
      1、租赁设备概况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了解在租赁过程中都要涉及的一些情况,比较重要的就是设备的概况,使用程度,有没有严重的损坏,履带的磨损,发动机的性能等等,这些都是要在签订合同签需要了解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仔细看清楚每一项条款,询问清楚自己不明白的条例,做到心中有数,中国人有句古话:“心细无大害”,不要心急。2、结算方式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在租赁期间是按照天来计算还是月来计算,还有就是在租
    • 工程机械租赁都是收费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
      不受理劳动仲裁只受理单位和职工之间劳动纠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