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权争夺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30:36 286 人看过

曾孙可以代位继承曾祖父的遗产。但前提是曾祖母的儿子和孙子都已死亡。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也能够代位继承曾祖父母或者外曾祖父母的遗产。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祖父离世房产如何转赠曾孙?

祖父的房子,如何才能将户过在曾孙的名下?这是近日雷女士咨询的事。

据雷女士讲,现有一套拆迁安置房,在魏都新城c区37号楼2单元约98平方米。这套房子原来是平房,房主是她丈夫的父亲。两年前拆迁时,各种手续以老人的名字办理。如今她的公婆已经去世,公公在世时承诺这房子是她和丈夫的,可没办理房子赠予手续。据了解,两位老人都离世,名下房产就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而她丈夫有个妹妹,对方愿意主动放弃继承权。如今,他们想将这套房子赠予自己的小孙子,不知如何办理手续?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雷女士的公婆都去世了,因此进行产权赠予的形式已不再合适,只能是产权继承了。雷女士可先持老人户籍底簿,证明公婆有几个子女的户籍材料,还有涉及财产继承权的人,也就是她丈夫的所有兄妹,持身份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做个公证。这个公证书的内容就是其他兄妹放弃继承权,这样雷女士和丈夫就对房屋有了全部产权继承。然后,雷女士和丈夫再同时做一个房子赠予小孙子的公证。有了这两个公证书以及拆迁安置协议等手续,雷女士可到魏都新城现场办理,也可到政务审批大厅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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