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死亡了还可以强制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22:21:43 230 人看过

一、被执行人死亡了还可以强制执行吗?

1、被执行人死亡了不一定还可以强制执行,需视情况而定:

(1)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死了的,如果被执行人留有遗产的,法院应当对该遗产进行强制执行。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2)如果被执行人没有留下遗产,也无义务承担人的,法院只能终结执行程序。

2、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二、申请强制执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强制执行还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强制执行申请需要向法院提出,具体流程为,法院收到申请后依法判断是否受理,对于受理的情形需要限期执行完毕。

1、申请执行

(1)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

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①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②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③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④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3)申请执行的理由,为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2、法院受理

(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②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③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④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⑤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⑥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1)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1)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2)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了后还可以到执行人家里去要钱吗
    倘若有执行相关事务的需求,那么执行人员将会前往被执行人身处的住所和所属的单位进行处理。当面对强制迁出房屋或强制退出土地的情况时,则需要由法院院长签署发布通告,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事项。如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通告内容要求履行义务,则将由执行人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
    2024-05-14
    150人看过
  •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还有生存权吗
    一、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还有生存权吗根据所有权权能分离论,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由不同的主体行使。人民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时,基于人道主义,被执行人可继续居住该房屋,但该房屋所有权仍可强制执行。生道执行的应然解读生道执行原则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底线,即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得侵害被执行人的生存权。生存权是公民享有的维持其本身所必需的健康和生活保障权;生存权是指人们获得足够的食物、衣着、住房以维持有尊严的相当生活水准的权利,它包括食物权、衣着权、住房权等具体内容;生存权是其他权利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住有所居,是人们维持基本生活水准的一个必要条件。居住权属于生存权,在权利位阶上高于债权,不能因强制执行债权而导致被执行人流离失所。我国民事强制执行历来坚持执行有限原则。执行有限原则主要是指在强制执行中基于人权保障的需要而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有限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未
    2023-03-30
    400人看过
  • 被执行人死亡后如何执行
    被执行人死亡后执行的方式如下:1、被执行人死亡,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2、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可直接执行遗产。执行的流程有:1、生效法律文书中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2、法院应在七日内审查完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予以受理,开始进入执行程序;3、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审判机关直接将案件移交执行机关,从而开始执行程序的制度;4、执行程序依权利人申请或者依法院职权开始以后,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而本院不便执行时,可以委托有关人民法院代为执行。被执行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办?被执行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办法院判决书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死亡,且被执行人名下没有遗产,只能终结执行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三)作为被执
    2023-08-10
    310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人执行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可以说法院强制执行二年后过期。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执行涉及到对方有没有履行能力,因此,只要对方没有履行付款义务,就可依法要求继续强制执行。一、强制执行公证的优势1、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免去一审二审程序,节约时间。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依据本条规定,如果借款合同有公证机关的强制执行公证,一旦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就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强制执文书,就可以省掉一审和二审的程序,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了,光这一点就可以节约时间80%以上。2、避免公告送达的问题。如果债权人的借款合同做了强制执行公证,公证机关在合同中都会要求加上关于通知送达地址等条款,相应的各
    2023-03-20
    269人看过
  • 执行和解了被执行人还可以申诉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是不能申诉的,如果被执行人认为执行和解协议有异议的,可以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执行和解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执行和解是执行程序启动后的一种有别于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特殊制度,它既不是执行程序的前置程序,也不是执行程序中的必经程序,所以它在案件适用范围上具有特定限制性。根据执行和解这一执行方式的特性,它只能适用于那些当事人对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权利具有完全支配权或独立处分权的案件。具体而言,适用于执行和解的生效法律文书主要包括:1、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明确给付内容的民事判
    2023-06-13
    132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期间是否可以增加被执行人?
    在强制执行中能否追加被执行人,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有下列情形: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但是在遗产范围内执行,没有遗产继承的,是不能变更增加这些人的;2、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代管人必须配合执行其代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3、因未成年人侵权引起的执行案件的,可以追加其监护人或者在该未成年人成年后追加其为被执行人;4、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离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企业就要做为被执行人被执行;5、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可以追加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者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者未完全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6、法人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全资子公司可否追加为被执行人?全资子公司不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
    2023-07-03
    346人看过
  • 违法行为执行了,可以再申请强制执行吗
    责令改正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或者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令改正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形式。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不履行责令改正决定的,有关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违法行为加处罚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违法行为加处罚款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我国法律规定,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08-08
    360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了还能行政诉讼吗?
    一、被强制执行了还能行政诉讼吗?被强制执行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二、行政复议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这里的行政争议,是指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行政争议,核心是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这也是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调解制度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二)行政复议所要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
    2023-06-15
    95人看过
  • 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法院强制执行流程
    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是六个月,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受理并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对此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如果不按时执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一、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是6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二、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如下:1.申请。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
    2023-06-12
    331人看过
  • 老人死亡赡养费法院还要强制执行吗
    老人死亡的,对于赡养费,人民法院不会强制执行。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024-08-18
    435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后还能与执行人协商还款吗
    一、被强制执行后还能与执行人协商还款吗在民事诉讼程序进入执行阶段后,当事人依然是有权利进行沟通协商决定如何还款。换言之,这个过程中,在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导下,双方当事人可达成和解共识,并且由法院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予以明确。作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照调解书所规定的期限,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未能遵守上述约定,人民法院有权恢复对该案件的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二、被强制执行是什么所谓的强制执行,简单理解就是在符合法定程序以及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依据详尽明确的执行文书所明确的内容,促使那些承担了民事义务的人切实地履行他们的
    2024-07-15
    355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人死亡怎么办
    一、强制执行申请人死亡怎么办申请执行人死亡,应当中止执行,但继承完毕后,由继承人决定,是否继续执行。继承人继承权利,申请继续执行的,就继续执行。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权利的,执行程序便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申请强制执行得多久拿到钱一般情况下,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多久才能拿到钱,两个因素决定是否拿到执行款及拿到执行款的时间:1、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如果有财产或者提供了财产线索,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在法院按照程序执行后,可以将执行财产
    2024-01-13
    229人看过
  • 原告死亡后还可以执行吗
    一、原告死亡后还可以执行吗原告死亡,判决书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死亡后,如果有继承人,继承人可以继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原告的继承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必须立案受理,必须强制执行。法律分析法院的裁判文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审终审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
    2023-03-23
    469人看过
  • 强制执行执行不了还能上诉吗
    一、强制执行执行不了还能上诉吗强制执行执行不了不能上诉。强制执行时判决书已经生效,若是认为案件判决有问题,可以在规定时间提出再审,但是在再审判决前,并不影响原审理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三、被强制执行对家人有影响吗被强制执行对家人没有影响,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
    2023-07-15
    2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死亡,被继承人还未满十八岁,可以强制执行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9
      根据《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对于未满十八岁的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强制执行书被执行人没钱可以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
      强制执行是法院执行,有偿还能力就可以。
    • 债务人死亡部分继承人可以被强制执行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6
      债务人死亡可以起诉部分继承人的。债务人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因为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之前,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分割完毕,则应当在他们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
    • 被执行人的死亡是否可以执行死刑,被执行人死亡的赔偿金能否被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 1、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二回事,刑罚处罚不能免除民事责任。 2、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财产的多余部分才能作为遗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3、判处死刑,如果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在执行中,必须先行履行对被害人的赔偿
    • 债务被执行人强制执行不偿还可以过户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7
      可以,法院只可以等对方过户手续办理后才有权处分。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