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购房如何申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9:50:27 356 人看过

1、明确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国土局

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机构整合后,登记机构为北京市国土局。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交由北京市国土局承担。

据了解,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市、区县两级。

在市级层面,北京市国土局内设不动产登记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将北京市住建委所属的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划归北京市国土局,与北京市国土局所属北京市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整合,设立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在区县层面,整合各区县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和各区县房屋管理局所属的房屋登记中心、档案管理中心,设立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不含军产、央产、保密产)登记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北京市各相关部门分工将按照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予以区分,同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将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予以整合,统一交由北京市国土局承担,上述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

2、房屋登记重新分工

机构整合后,与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房屋登记,涉及北京市国土局的登记职责与北京市住建委管理职责的分工。

具体而言,网签、限购、存量房交易平台、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含登记、解除、变更备案)、交易资金监管、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现房网签及注销手续、存量房房源核验、存量房网签及注销手续、房产测绘(含预测和实测)成果审核、预查封及网签数据查询等房屋交易管理工作仍由北京市住建委负责。

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档案查询,不动产查封,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各类历史遗留及疑难登记问题的处理等工作由北京市国土局负责。

1、办理流程和地点没有变化

北京市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为了方便群众,各区县原则上以现有的房屋登记中心办公场地为基础设立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保留房屋交易窗口,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同址办公。

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大厅仍保留了房屋交易窗口,负责购房资格核验及购房网上签约等工作。对于办事群众来说,虽然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进行了分工,但办理的流程和办理地点都没有变化。

2、证书“不变不换”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来北京市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将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原来依法颁发的各种证书继续长期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即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这些旧证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11月9日后,对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旧版证书。”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如果产权证不慎遗失,遗失声明不再需要登报,只需在北京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发即可。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住建、国土、园林绿化部门推出的便民措施继续施行。

不动产统一登记坚持“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2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不动产申请登记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1、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申请登记的信息进行查验;2、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到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3、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4、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不
    2023-06-21
    256人看过
  • 如何提交房产预告登记申请?
    房产预告登记的办理:(1)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2)与开发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3)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产预告登记什么意思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方法》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2023-07-06
    75人看过
  • 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如何审查
    一、勘丈绘图勘丈绘图是对已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图(地籍图),为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勘丈绘图的主要任务包括核实、修正房屋情况、核实墙界和绘制分户单位平面图等。将与实际一致的房屋平面图连同申请书、墙界表、未登记房屋调查表以及分户单位平面图等移交给原来的登记人员,并归入相应的登记档案袋。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对墙界的核实。核实的时候,应有权利人逐一指引,验证墙界表的真实性,同时再由邻居确认申请人指界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经双方确认后再对墙界进行登记。二、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指以产权、产籍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际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墙界表以及其他产权证明,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的整个过
    2023-03-18
    351人看过
  • 如何审核房屋产权登记申请
    1、测绘是对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房屋现状,测算面积,核实房屋权属,绘制户型图,补充或修改房屋平面图(地籍图),为产权审查和图纸认证提供依据。测绘的主要任务包括核查、房屋状况更正、墙界核查、户型图绘制等。房屋平面图连同符合实际情况的申请表、围墙分界表、未登记房屋调查表、户籍单位平面图一并交给原登记人员,放入相应的登记档案袋。验证墙边界非常重要。在核查过程中,权利人应当逐一指导核查围墙边界清单的真实性。同时,邻居应确认申请人的边界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经双方确认后,应对墙边界进行登记。产权审查是指根据产权历史资料和产权登记档案,结合实地调查和调查的实际资料,按照现行国际政策,对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进行认真审查,法律及相关行政法规,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围墙限界表等产权证明是否合法进行产权转让和房屋变更。产权审查要层层把关,“三审案”(初审、复审、审批)。初审是指检查申
    2023-05-02
    248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证申请指南: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因征收土地时,占用迁民的房子而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是由发展商进行市场上交易出售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比商品房的售价低。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回迁房的房产证办理流程1、查看委托协议内容回迁房房产证委托代办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较好明确约定违约处理方法。2、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给开发商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业主缴纳这些费用。但是在交钱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此外交钱之后,还要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3、
    2023-07-03
    322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结登记申请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指南准备登记申请书,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真实有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申请人提供登记业务指南和咨询、不动产单元配号、登记申请表及样本并指导填写。2、受理查验申请主体,查验申请材料,询问申请人,扫描、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意见。符合要求予以受理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填写不予受理告知书。如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资料中缺少必要的“不动产界址坐标、空间界限、权
    2023-04-17
    52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错了能否申请注销登记
    本文将详细介绍不动产进行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各项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文件、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相关金融机构开具的授权委托书、现行有效的银行营业执照副本、客户已完全偿还的贷款证明以及原始保险单据等。《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不动产灭失的;(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三)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权利的;(四)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不动产权利灭失的;(五)不动产权利终止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第(三)、(四)项情形,当事人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依据本细则有关规定直接办理。
    2024-05-09
    325人看过
  • 金华“小产权房”能否申请不动产登记
    “小产权房”能否申请不动产登记答:不动产登记是按照《民法典的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可能登记不合法的内容。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从诞生之日起就没有取得合法的身份,将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没有依据的。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准予登记。近年来,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先后三令五申,明确指出小产权房建设是违法的,不得登记发证。希望广大群众不要购买小产权房,以免财产损失。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是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包括:(1)不动产的自然属性。如:面积、空间、用途等。(2)不动产权利归属。如:权利人是谁,权利来源是什么,以及权利的期限等。(3)不动产权利的变化情况。如变更了权利人等。
    2023-05-10
    473人看过
  • 泉州依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程序
    第一,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是不动产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的进行登记的请求,是开始不动产登记程序的第一个环节。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得办理登记。第二,受理。受理是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接受的行为。受理的过程实际上相当于初步审查,例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上的内容与申请登记的事项是否相符,申请形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申请材料的内容之间是否相互对应等。第三,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人的登记申请后,需要对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审核,最终作出予以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第四,登簿。登簿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中予以记载的行为。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标志着登记程序完成。第五,发证。发证是指登记程序完成后,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
    2023-05-29
    332人看过
  • 南京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双方申请)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双方申请)填表说明:1、登记类型勾选本次申请的不动产登记类型,可向受理人员咨询。2、权利类型填写本次申请的不动产权利类型,可向受理人员咨询3、申请人情况姓名(名称)、代理人填写身份证明文件记载的姓名或名称;证件类别及号码填写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别名称及其证件号码;(身份证明文件须为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护照等)。按转让方(卖方)和受让方(买方)分别填写。共有形式栏勾选共有人情况,单独拥有全部份额的不勾选;多人共有、未明确份额的,勾选“共同共有”,明确份额的,勾选“按份共有”并在占用份额栏填写拥有份额(用分数或百分数表示)。联系电话须为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并填写真实、可联系的电话号码。受让方两个共有人(及以上)申请分别持证的,在申请分别持证栏勾选,申请分别持证未勾选的,视同选择“否”。(特别提示:因联系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4
    2023-05-29
    333人看过
  • 如何申请不动产登记所有权设立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住宅的位置;(3)居住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如何申请不动产登记1、预告登记。业主可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领取相应城市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2、权属登记。需交资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用地来源文件、房屋报建文件、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楼盘单元明细表、身份证明、公安部门门牌证明、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产的)、移交房屋证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3、办理时间。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
    2023-08-18
    398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的登记义务人指啥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的登记义务人指啥关于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限,通常情况下需要30个自然日才能得出最终结果。而对于工伤性质的伤残鉴定来说,则可能需要稍长的60个自然日方可完成。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认识到,人身损害属于司法鉴定范畴,其与工伤鉴定无论是从性质还是时间方面都存在差异。根据我国现行有关规定,我司确认司法鉴定的最长时限为该时期内,若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在此期间我们将竭诚提供全面的服务,以确保您可以及时了解相关进展以及最终结果。《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024-04-26
    245人看过
  • 房产继承时产权转移登记如何申请
    房屋继承人在继承程序完毕,取得对房屋遗产的合法继承权后,应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同时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权利证书;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房屋继承人在继承程序完毕,取得对房屋遗产的合法继承权后,应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同时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权利证书;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2023-04-23
    287人看过
  • 海外购房需要不动产登记吗
    1、海外购房以前不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现在需要登记。2、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并实施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尽管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算不上典型的房地产调控,但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却是人们首先想到的问题。3、如果是行政官员,尤其是高级干部,必须要进行海外不动产登记;4、普通百姓暂时可不登记,待《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后,也要配合登记。一、不动产权证书是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不是房产证。二者针对的对象不同。房产证全称是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只针对房屋所有权登记。而不动产权证记载了权利人名下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等其他各项不动产的权属信息。不动产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又称中国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
    2023-06-23
    7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申请抵押物如何办理登记不动产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8
      设定抵押权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
    • 设定抵押权如何申请不动产登记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7
      设定抵押权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
    • 如何登记不动产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情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
    • 不动产登记要怎么申请, 不动产登记要什么材料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8
      房屋登记要怎么申请,一、房屋登记要怎么申请 1、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2、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