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版权保护期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0:00:50 347 人看过

一、电影版权保护期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电影属于录音录像制品中的录像制品。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其并不是著作权,属于领接权。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只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财产权。同时录像制作者还享有广播权。其权利保护期为首次出版或者播放后的50年的12月31日。

二、我国法律对著作权保护期的规定情况

1、公民的作品。

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3、出版者享有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4、表演者的身体权、保护演出形象不受歪曲权不受限制许可现场直播、公开传送其表演、录音录像、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和信息网络传播表演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5、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6、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广播、转播节目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版权相关文章
  • 微电影版权是否具有保护性?
    微电影版权会受到保护。传统的版权保护方式是到版权局办理版权登记,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依法享有著作权,申请人向版权局提交版权登记申请,整理相应材料,并提交相应版权局;目前实用的版权保护方法是通过第三方直接存储区块链版权,实际上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存储版权,特点是操作方便、速度快、成本低。微电影版权怎么变更1、提交版权变更申请;2、回电咨询;3、准备资料;4、向版权局提交申请;5、审查;6、下发证书。另外根据知识产权规定,版权变更要做如下登记:一、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二、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2)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3)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三、申请登记软件的查询,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按照要求填写的
    2023-07-02
    477人看过
  • 电影版权保护期有多长,著作权归谁?
    一、电影版权保护期有多长电影版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也包含一些特殊情形:1.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2.由于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具有一般是在他人作品或者原作的基础上经过再创作而产生的特性,因此,许多国家给予这类作品的保护期限要比自然人原创的作品的保护期限短。3.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这类作品的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4.在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保护期的计算方法上,我国与其他将该类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制片人的国家大致相同,即以首次发表(或公开放映)后若干年来计算。只是我国
    2023-04-12
    415人看过
  • 电影与电视剧中人物版权保护
    你好,关于夫妻有孩子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有份吗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1、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2、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在概念、归属和权利行使上存在差异。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影视作品属于特殊作品类型,其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现有作品所产生的作品,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023-07-04
    427人看过
  • 法律规定出版社保护期多少年?
    《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在版权保护期之后可以对图书使用(包括复制),但不能侵害著作权的其他权利。1976年之前,版权保护要求,版权作品发表时必须有版权通知或版权局的登记。版权的第一个保护期限一开始是从被保护日算起的28年,版权到期了,可以续期。1976年的版权法将于1978年1月1日仍有效的版权的延长续期期限从28年扩展到67年。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2023-06-24
    73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投稿如何保护版权
    法律规定中投稿保护版权的方式:1、把作品底稿用特快邮递或者传真给自己或者亲朋好友邮寄一份,邮递收到后不要开封。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特快邮递和传真件可以做为法律证据。2、到各地版权局注册登记版权。3、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格的应注意事项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
    2023-06-25
    439人看过
  • 法律规定版权保护要多长时间
    无限保护期的情况。著作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保护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的生命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的服务作品,截止日期为最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发表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但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出版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12月31日止。但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著作权人死亡,并不意味着著作权人死亡,著作权人的
    2023-05-07
    369人看过
  • 摄影作品版权受法律保护吗
    摄影作品版权受法律保护,摄影作品作者是享有著作权的。一、网络图片有版权吗网络图片是有版权的。图片是具有版权的,网络图片一样具有版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摄影作品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网络上发布的图片是享有版权的,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随意转载或者使用,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二、尚未冲洗的底片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未冲洗的底片符合摄影条件的,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以下形式创作的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三、如何判定人像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归属1.自行拍摄。自行拍摄的人像作品,著作权归摄影师个人所有。2.合作拍摄。与别人合作创
    2023-03-24
    69人看过
  • 有没有关于电影版权的法律
    有。我国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了关于电影版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
    2023-04-13
    353人看过
  • 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版权保护期是多少年
    《世界版权公约》对作品保护期的规定包括:(1)原则上,受公约保护的作品保护期不应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25年。(2)如果任何成员国在公约对该国生效日前已经将某些种类作品的保护期限于自作品首次出版以后的某一段时间,则该成员国有权保持其规定,并可将这些规定扩大应用于其他种类的作品。对所有这些种类的作品,其版权保护期自首次出版之日起,不得少于25年。(3)任何成员国如在公约对该国生效之日尚未根据作者有生之年确定版权保护期限,则该成员国有权根据情况,从作品首次出版之日或从出版前的登记之日起算版权保护期,但条件是从作品首次出版之日或从出版前的登记之日起算的版权保护期不少于25年。(4)成员国对摄影作品或实用艺术作品作为艺术品给予保护时,对上述每一类作品规定的版权保护期不应少于10年。从上述保护期的规定可以看出,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作品保护期限比伯尔尼公约短,并且允许成员国作出例外规定的情况也较多。
    2023-02-12
    449人看过
  • 电影剧本版权注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版权即著作权,是著作者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才能获得。电影剧本版权登记流程是: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电影剧本版权注册应该在哪里办理电影剧本属于文字作品,登记版权可到省级版权行政部门(挂牌在省级新闻出版局),也可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国家版权局唯一认定)。版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主要有:(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要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版权的取得方式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
    2023-08-02
    82人看过
  •  个人版权保护:法律法规探讨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由各国的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决定的。由于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性质不同,各国著作权法和国际公约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的规定也不尽相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由各国的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决定的。从著作权立法的历史来看,通常早期的著作权立法保护期较短,20世纪后的保护期较长;发展中国家保护期较短,发达国家保护期较长;一般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保护期较长,摄影、实用美术作品、录音录像作品和电影作品的保护期较短。根据《伯尔尼公约》的第7条的规定,各公约成员国对一般作品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对电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之于众后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后的50年;对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期不低于作品完成后的25年。欧盟成员国的著作权法和美国版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现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70年。由于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性质不同,各国著作权法和国际公约对著作人身权
    2023-09-26
    427人看过
  • 版权保护的法律责任
    (1)停止侵权行为(2)消除影响并公开道歉(3)赔偿损失。著作权法对赔偿数额没有明确的约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酌情参考以下因素:1.被害人遭受损失的后果是否严重;(二)侵权造成的价值减少程度;(三)以营利为目的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的侵权行为;(四)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状态;(五)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六)侵权人获利多少;7.违法行为的社会影响;8.双方的经济状况。行政责任:(1)警告(2)停止制作和分发侵权复制品的命令(3)没收非法所得(4)没收侵权复制品和生产设备(5)罚款(3)刑事责任:1.侵犯版权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只会被罚款;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复制、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2023-05-07
    429人看过
  • 电影发行权是版权么
    一、电影发行权是版权么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中的一项权利。版权是用来表述创作者因其文学和艺术作品而享有的权利的一个法律用语。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游戏,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版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在版权的保护之列。二、版权侵权赔偿该如何确定赔偿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权的有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
    2023-04-12
    206人看过
  • 有关版权保护的规定
    著作权保护包括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的客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期限、著作权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关的侵权法律责任。版权也称为版权。那么,关于版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这是版权所有者需要知道的。现在,让我们为您解答一下第7条如果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根据版权所有人的通知删除了相关内容,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和版权所有人发送反通知,声明删除的内容不侵犯版权。发出反通知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可以恢复删除的内容,不承担恢复的行政法律责任第八条著作权人的通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涉嫌侵权内容所侵犯的著作权证书(2)标识清楚,地址和联系方式(3)信息网络上涉嫌侵权内容的位置(4)版权侵权的相关证据(五)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第九条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反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内容:(1)标识清晰,地址和联系方式(2)删除内容的合法性证明(3)删除内容在互联网上的位置(四)反通知
    2023-05-07
    473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版权
    词条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版权与著作权是同一概念,版权可以自动取得,也可以登记取得,是作者对自己的著作享有的法定权利。 版权有效期是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 更多>

    #版权
    相关咨询
    • 相关法律规定和电影版权保护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电影剧本版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有: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 微电影怎么保护版权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06
      微电影版权可以进行登记版权保护。 1、传统版权保护的方式是去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申请者向版权局提交版权登记申请,整理相应的材料,并提交给相应的版权局(版权保护中心)。 2、目前实用的版权保护方式是,直接通过第三方进行区块链版权存证,其实就是运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版权存证,特点是操作方便、速度快、成本低。
    • 如何保护电影版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方法: 一、把作品底稿用特或者传真快邮递给自己或者亲朋好友邮寄一份,邮递收到后不要开封。 二、到各地版权局注册登记版权。通过《著作权法》进行保护。《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
    • 著作权保护法出版的电影受著作权保护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 电子版版权的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30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擅自从事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伪造、假冒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或者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名称、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出版电子出版物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处罚。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等出版单位未经批准,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的,属于擅自从事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按照前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