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存在争议时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14:28 494 人看过

企业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患职业病的;等等。

口头口头不认工资怎么办

口头谈工资事后不认的,当事人可以收集双方口头谈工资的相关证据与对方协商。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当事人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可以通过以下证据确定劳动关系

1、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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