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加班工资属劳动争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0:02:58 478 人看过

一、拒付加班工资属劳动争议吗

拒付加班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加班工资的追索时效问题

1、应正确理解关于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加班工资适用特别仲裁时效,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时效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计算,不从应发工资之日起计算。实践中认为加班工资适用2年诉讼时效的做法有误。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明确拒绝支付加班工资的,则加班工资申请仲裁时效从拒付之日起计算。

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劳动者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的请求都是符合仲裁时效规定的。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劳动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资主张的,才受到仲裁时效限制。

2、关于工资支付凭证保存期为两年的规定,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限制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诉讼时效。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根据工资支付凭证保存期为两年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这一保存期限内负有保存义务。用人单位履行了保存工资凭证义务,仅表明用人单位完全履行了保存期限内工资凭证所证明的已支付相应劳动报酬这一事实。而在此两年期间之前或之后的工资支付义务(而不是保存义务)并不能当然免责。事实上,关于工资凭证在内的财务凭证,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至少3年最长25年的保管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教你加班工资(加班费)应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
    2023-04-29
    21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加班的认定
    劳动仲裁中加班的认定主要依据的是日常的人事管理中考勤记录、加班审批表等。用人单位承担两年内加班工资举证责任,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超过两年的加班工资举证责任,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仍由劳动者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由此可见,证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原则上应由劳动者本人承担,但若用人单位掌握相关证据的,则转由用人单位承担。
    2023-04-15
    459人看过
  • 拒付报酬引发劳动争议
    拖欠劳动报酬争议
    上海11月27日电今天,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谢邦伦出差补贴款1.9万余元及同期利息。法院查明,2004年6月,原告谢邦伦到被告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从事制冷设备的售后服务工作,但双方未签劳动合同。2005年3月1日,被告公司向原告谢邦伦出具了一份欠条,载明欠付谢邦伦2004年度出差补贴款2.3万余元,并承诺在2005年第二季度还清。但是,直到2006年4月6日,被告公司仅支付谢邦伦出差补贴款3530元。10月,谢邦伦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出差补贴款1.9万余元并支付同期利息。针对原告谢邦伦的起诉,被告公司辩称,原告谢邦伦尚未就诉争事项提起劳动仲裁,故法院不应受理原告的诉讼请求;况且,本案已过仲裁时效,故原告谢邦伦已丧失了胜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8-17
    291人看过
  • 劳动争议答辩状加班工资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答辩状加班工资的内容是什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你会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答辩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提出答辩如下:(写明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附:有关证据______份;本答辩书副本______份。说明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二、制作应诉答辩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第一,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诉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
    2023-04-16
    64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等被迫拆分怎么处理?
    一、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等被迫拆分怎么处理?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怎么确定加班工资的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
    2023-06-11
    203人看过
  • 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久
    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一年的起算时间为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向前推算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主张加班工资的仲裁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
    2023-07-22
    139人看过
  • 特殊工作岗位加班引发劳动争议
    1994年春节,某市邮政局要求李某加班三天。李某向领导提出:由于自己是大龄未婚青年,情况特殊,春节期间要上女友家,所以节日不想加班,对此,领导没有同意。李三天没到岗。由于电瓶充电间无人顶岗,正常的通信业务及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事后,领导要求李某作书面检查,李某拒绝。邮政局遂以李某不服从分配予以行政警告处分。李某不服,向该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分析与处理]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审理。被诉方答辩称:邮电通信属连续运转的特殊公用事业单位,内部实行轮休制。这次春节三天加班,正值申诉人工作日,他不上班是错误的最后,仲裁委员会认为:被诉人系特殊公用事业单位,安排申诉人法定假日上班是正当的,申诉人擅自不到岗,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经调解无效,裁决维持被诉人作出的行政警告处分。申诉人李某不服仲裁裁决,又向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区法院驳回,维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后李某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1995
    2023-04-21
    487人看过
  • 主动加班工厂为什么可以拒付加班费
    主动加班是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情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即只有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安排的加班,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用人单位才支付劳动报酬。员工主动加班有没有加班费法律概念的加班是指延长工作时间,即在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的行为。我国规定的法律工作时间为日最高工时8小时,周最高工作工时为40小时。如有特殊岗位还可以申请不定时工作时间制或综合工作时间制度等。延长工作时间有两种形式:(1)加班。即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进行工作。(2)加点。即职工在每日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推迟下班或者提早上班。这两种形式的不同而各自支付的加班费的标准也不同。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来看,所谓的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单位在正常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又另外安排职工上班的,国家
    2023-07-24
    149人看过
  • 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劳动者能不能拒绝加班
    一、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二、劳动者能不能拒绝加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
    2023-11-25
    159人看过
  • 申城劳动争议案件剧增追索加班工资最多
    记者近日从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了解到,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后3年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陡增:2007年,该院共受理2616起;2008年,增至8060起,同比增长208%;今年第1季度,受理案件数达2991件,已超2007年全年收案量,预计2009年将突破1万件。就某一类案件来说,如此大的增幅是我在司法实践中从未碰到过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位负责人表示。据悉,去年仅浦东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65%以上都涉及追索加班工资。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浦东法院前天邀请80多位专家学者,就加班工资计算等热点问题展开探讨。谁来证明加班了以考勤卡还是打的报销单为准[案例]这么长时间以来,我总共加班了564小时36分,但是单位从来都没有给过我加班工资。为了讨回加班工资,人事经理刘先生将公司告上了法院。刘先生向法院递交了自己工作2年多来的出租车报销清单,用于证明自己经常在单位加班。对此公司认为,根据
    2023-06-07
    191人看过
  • 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加班,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吗
    一、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照以上标准工时制度计发工资待遇的,是计时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其加班工资
    2024-01-13
    478人看过
  • 出现劳动争议高管加班工资要怎么样计算?
    一、出现劳动争议高管加班工资要怎么样计算?(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加班费,也就是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工资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工资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
    2024-01-26
    486人看过
  • 赔偿金、加班工资、工资争议案例
    深龙劳仲案终字()第A191号被申请人:深圳XX有限公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赔偿金、加班工资、工资等争议一案,3日向本委提出申请请求,经公开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经查,被申请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8日。本委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被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标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第一份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工资为2200元/月;第二份约定被申请人按照国这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时间,申请人应招待被申请人规定的工作时间,工资为3000元/月,可视为双方变更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即确认申请人每周工作6日,每日工作9小时和每周工作5.5日,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资是3000元/月。因此该工资约定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应视为有效。经查,申
    2012-06-06
    1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已签,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吗
    拖欠工资是劳动争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工伤待遇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因工伤待遇赔偿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一般情况下应先认定为工伤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后再进行仲裁,因为伤残等级是计算赔偿费用的主要依据。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2023-08-18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企业拒付劳动者工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
    • 劳动者加班工资争议仲裁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 未签劳动合同加班费属于劳动争议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1
      属于劳动纠纷,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上述情况中,公司未依法支付加班费。 同时,可以要求公司从4月11日开始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需保存好在公司工作过的资料,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 劳动争议仲裁:加班工资支持几年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9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时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自中止时效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如何处理支付加班工资争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1
      如果对支付加班工资有争议,可通过下列方式来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