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是否有权变更监护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6:31:23 62 人看过

民政部门无权变更监护权。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民政部门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一、高考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

高考监护人不一定是父母。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二、监护争议解决程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监护权变更是否影响户口?
    不会。户口的确定,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能偷偷迁走孩子户口吗?最好不要偷偷地迁走,但是作为监护人是可以迁走其孩子的户口的。一方迁走孩子户口只要程序合法,就是是合法的。迁移户口并不需要双方监护人的同意,但是其户主很有可能是会知道迁走户口的事情,建议夫妻就此好好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
    2023-07-05
    217人看过
  • 法院是否有权变更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法院不能变更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决定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变更。那么,在获得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变更工伤认定决定的怎么处理呢?鉴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尚属空白,理论与实务界有以下观点:法院有权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变更。通常情况下,虽然工伤案件以劳动行政部门的确认为前提,但是行政部门的确认只是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一般原则,并非唯一法则。审理中,如果发现当事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职工因公受伤(或患职业病)、职工自身无过错
    2023-04-21
    37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监护权是否可以协商变更
    监护权可以协商变更,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监护权变更的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监护权变更应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监护权的变更应由被监护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与被监护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请求。然后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最有利于监护人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监护人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2023-08-13
    157人看过
  • 如何变更监护权,监护人怎样变更
    一、如何变更监护权监护人怎样变更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
    2023-02-08
    75人看过
  • 死亡后能否变更监护权
    一、死亡后能否变更监护权可以依法提起监护权变更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变更监护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二、监护权在什么情况下变更(一)因委托监护而发生。委托监护是指监护人委托他人代行监护的职责。委托监护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关于受托人为委托人履行监护职责、处理监护事务的协议,须有监护人委托与受委托人接受委托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受托人得履行的监护职责决定于委托监护协议的内容。(二)因约定监护而发生。约定监护是法定监护人之间确定监护人的协议。约定监护不同于委托监护,因为委托监护是监护人与非监护人之间确定非监护人代行监护职责的协议,而在约定监护中,依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所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监护人责任,其就是被
    2023-05-06
    89人看过
  • 民法典民政局是否能变更监护人程序
    一、民法典民政局是否能变更监护人程序因监护权变更产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指定监护人,对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二、丧失监护人资格情形1.
    2023-04-12
    388人看过
  • 变更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子女监护权的变更条件是什么?
    一、变更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变更监护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2、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3、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4、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二
    2023-05-07
    457人看过
  • 变更监护权是弃养吗
    变更监护权不是弃养。弃养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而当一方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另一方监护人的申请对孩子的监护权进行变更。所以通过上述定义可得,变更监护权的行为不是弃养。申请变更监护权的程序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
    2023-08-13
    123人看过
  •  民政部门抚养权变更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抚养权变更最快的方法是双方协议变更,需要办理公证。如果有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不同意,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人民法院审理抚养权纠纷问题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都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不能通过民政局进行更改。目前,有兩種方式可以進行抚养权变更:1.在男女双方意見一致的情況下,相較於到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法無疑是双方協議變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因此需要办理公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只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即可。双方只要拿着《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到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了。2、而当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不同意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即可。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
    2023-09-12
    488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可以变更监护权,变更监护权程序是怎样的
    一、什么情况可以变更监护权(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二)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2023-06-25
    186人看过
  • 哪些部门有权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的机构是未成年人的父亲或母亲所在的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委委员会,或者是精神病人的所在的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委委员会。一、法定监护人的顺序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的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二、法定监护人包括哪些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
    2023-02-22
    82人看过
  • 监护人不得变更监护权吗
    监护权不得自行变更。监护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种与特定人身相联系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监护。相关人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监护权。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一、监护权与抚养权是一样的吗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不一样的。监护权是指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权利,监护权是法定权利。而抚养权是指父母因与子女存在血缘关系,所享有的教育、保护、精神照料、经济支持等权利。二、抚养权和监护权一样吗,有什么区别抚养权和监护权不一样,区别: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三、监护和抚养权有哪些不同的?1、实行人员不同:监护权
    2023-04-06
    134人看过
  • 爷爷奶奶是否可以变更监护权
    一、爷爷奶奶是否可以变更监护权可以。但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次,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爷爷奶奶要变更监护权的,必须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有长期抚养关系;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二、监护资格能否抛弃或转让监护作为一种资格,可否抛弃?从德国的民法规定看,拒绝担任监护人可以分为有理由的拒绝担任和无理由的拒绝担任。前者不承担民事责任,后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理论上阐述,作为一项权利没有理由不准权利人抛弃或转让,但是作为一项职责,则不能不受约束的抛弃或转让。我国法律只规定了一般的监护人设立和丧失制度,没有明确监护权的抛弃或转让的规定,要完善我国的监护制度,使之尽量少发生纠纷,应当明确这样的抛弃或转让的限制。在资格问题上,由于法定
    2023-05-06
    285人看过
  • 变更监护权案件能否再审
    变更监护权案件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当事人认为监护权案件的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
    2023-08-02
    38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2022年股权变更审计部门是否有变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06
      股权变更是否审计,取决于股东之间的约定,法律上没有特别的要求。
    • 民政部门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3
      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到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法无疑是双方协议变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因此需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民政部门变更抚养权只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即可。双方只要拿着《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书到户籍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 对方不同意, 可以在民政部门起诉变更监护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如果是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条件的,对方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只能起诉解决。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变更,双方父母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方式,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应予以变更。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在双方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经协商不成,可另行起诉。(二)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
    • 申请变更监护权向哪个部门提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向法院提出。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监护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职责 1、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
    • 协商变更监护权是否适用民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
      1、监护权可以协商变更。 2、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