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人怠于行使担保物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20:02:52 165 人看过

1、放弃抵押权属于财产权的抛弃,系一种单独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意思表示应以明示方式作出,故通常应由债权人作出放弃抵押权的明确意思表示或者向登记部门申请抵押权涂销登记才产生抵押权抛弃的效力。

2、债权人怠于行使抵押权的不作为行为,应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损毁、灭失才能视为放弃抵押权。

一、怠于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间计算

以担保人要求债权人行权的时间作为起始时间比较合理。因为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还不行使担保权利,则能证明有怠于行使担保物权的故意。若以债权到期日即开始计算起始时间,那么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将流于形式,逼迫债权人站在债权到期时间的起跑线上,到期指令枪声一响,必须即刻奔向债务人、担保人行使权利。这既让债权人期限利益变得弱化,也不利于维护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商业友好关系,没有给债务人筹资偿债给予一定的缓冲期间,有鼓励诉累的嫌疑。

对于怠于期间的责任,一是涉及罚息、违约金等担保责任;二是涉及抵质押物在此期间可能毁损。若债权人向债务人开始催收,只是要求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要债权人开始催收了,即证明其在积极主张债权,在不存在抵质押物毁损的情形下,可以作为怠于期间的终点。若存在抵质押物毁损贬值的情形下,或债权人明知债务人无能力偿债时,其应当积极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即应当以向担保人开始主张担保物权时作为怠于期间的终点。对于将担保物权实现的时间,作为怠于期间的终点的看法并不科学。因为权利实现之日并不是债权人所能控制的,不能由债权人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实践中,诉讼、执行耗费时间较长,债权人也无法单方控制。

从上述分析而言,怠于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间,一般应当以担保人要求债权人行使担保物权开始计算,以债权人开始主张担保物权作为终点,该时段的时间经过,即为怠于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间。

二、怠于行使担保物权的责任

1、涉及罚息、违约金等担保责任;

2、涉及抵质押物在此期间可能毁损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担保人往往以债权人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要求对怠于行使期间增加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免于承担担保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借款人怠于行使债权,保证人能免除责任么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三)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注: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3、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
    2023-03-12
    457人看过
  •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应该怎样处理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主债务未判决前能否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未作出判决的。符合行使代位权条件的,不影响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
    2023-03-26
    51人看过
  • 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的责任
    一、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应负什么责任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或者发生其他毁损、灭失等情形使质物无法实现其原有的变价额。在此情形下,质权人对于出质人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1.出质人首先要有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的行为;2.有证据证明造成损害是由于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造成的,损害的事实应当与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二、质权人可以转让质权吗质权人可以转让质权。但是股权质押是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而质权人不得转让质押的股权,但与出质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质押股权。而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三、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质权人的权利有:1.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
    2023-08-07
    409人看过
  •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的举证责任归谁
    按代位权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次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而债务人又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为条件。而对于债权的性质,只要求债务人的债权是没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权,至于债权人的债权性质,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属于同一种类在所不问。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到期并不影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要有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事实即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是否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的举证责任应归债务人。应由债务人证明其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不影响债权人债权,否则就应认定其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第一,债的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债务人的财产在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责任财产的多少直接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可能性的大小,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将会导致责任财产的减少,对债权人产生了现实的或可能的损害;第二,债务人作为民事活动的主体,其信用总在不
    2023-04-26
    103人看过
  • 怠于行使权利的债务人要如何办?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4-04-26
    198人看过
  •  确定债务人是否因怠于行使权利而需承担责任
    这段内容讲述了债务人未能按照到期债权的要求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并且未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其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债权人必须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否则不成立怠于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债务人未能按照到期债权的要求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并且未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其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这里强调债权人必须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否则不成立怠于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 权 人 如 何 主 张 次 债 务 人 的 到 期 债 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57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就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请求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其履行债务。相对人未能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通过相对人主张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相对人未能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
    2023-09-05
    302人看过
  • 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该第三人的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应当符合如下条件:(1)债务人应当行使债权,如果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尚未到履行期限,则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过行使期限,若债务人不及时行使债权,其债权就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消灭或者会有其他财产上的不利。(2)债务人能够行使债权。也就是说,债务人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并无任何障碍,债务人完全可以通过自己和代理人行使债权。(3)债务人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债务人没有明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但对该债权处于消极的、不行使的状态。如果债务人明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债权人应该行使的是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了。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什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必须到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债务人本人。债务人对
    2023-06-28
    215人看过
  • 抵押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但不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害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保护其债权。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应负什么责任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质物也存在着价格跌或者意外灭失的风险,因此,一旦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未清偿债务时,质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质权,以免给出质人造成损失,出质人也有权请求质权人行使权利。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或者发生其他毁损、灭失等情形使质物无法实现其原有的变价额。在此情形下,质权人对于出质人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出质人首先要有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的行为;第二,有证据
    2023-08-08
    228人看过
  •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债务人到期根本不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行使了,即使其行使的方法不当或结果对债权人不利,债权人也不得主张代位权。否则,就是对债务人的不当干涉。二、保全债务人的债权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对责任财产所采取的手段称为保全。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
    2021-11-17
    207人看过
  •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代位求偿获支持
    李某向郭某借10万元钱久拖不还,但李某在林某开办的江西吉水县科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10万元股权,且该股权已到期。于是,郭某将林某告上了法庭。9月22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就这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作出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被告林某五日内偿付原告借款10万元。2008年11月3日,第三人李某因做生意急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郭某借10万元,约定了半年归还,并出具借条一份,到期后,李某未归还,但李某称其在朋友林某开办的江西吉水县科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10万元股权,而该股权已到期,因为是朋友关系不好意思去索要,其愿意将该10万元股权凭证转让给原告,由原告向被告林某主张债权。原告认为,第三人向原告借款属实。现第三人要原告向被告主张归还,因此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借款10万元或转让其在吉水科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10万元股权。二被告未作答辩。一审法院认为,原告郭某因第三人李某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为促使本人的
    2023-04-23
    82人看过
  • 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如何认定
    一、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如何认定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认定是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就可以认定为怠于行使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权的申报方式有哪些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
    2023-06-04
    401人看过
  • 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该第三人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债务人应当行使债权,如果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尚未到履行期限,则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过行使期限,若债务人不及时行使债权,其债权就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消灭或者会有其他财产上的不利。(2)债务人能够行使债权。也就是说,债务人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并无任何障碍,债务人完全可以通过自己和代理人行使债权。(3)债务人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债务人没有明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但对该债权处于消极的、不行使的状态。如果债务人明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债权人应该行使的是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了。三、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债权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并不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则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债权人应该怎么办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代为行使,但是
    2023-08-10
    88人看过
  • 怠于行行使抵押权危害
    法律综合知识
    若因委托人不当处置其权益导致受托人的应得利益无法实现的,有权机构可不经受托人同意而直接代之行使代理人对相对人的相关权利,但此项权利如明确专属委托人为其所有者则不在此例。在行使代理权时,专属代理人的责任仅限于被代理人的已到期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4-08-07
    185人看过
  • 如何去处理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
    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4-05-14
    27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怠于行使债权的危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0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债主怠于行使债权,保是否可以免责?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
      我国《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根据该条法律规定,借条中没有约定你的担保期限,那么王某至迟应在应在2007年10月10日前要求保证人你承担保证责任。王某到上月才向你主张权利,已经超过保证期限,
    • 怠于行使债务人权利的处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6-16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债务人到期根本不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行使了,即使其行使的方法不当或结果对债权人不利,债权人也不得主张代位权。否则,就是对债务人的不当干涉。
    • 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扩大损失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09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有关债权人怠于行使抵押权利的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27
      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