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存的债务承担属于契约的一种,因而必须具备关于契约成立生效的一般要件。
2、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债务的有效并存为前提。原债务如果自始无效或在承担契约成立时已归于消灭,则契约不生效力。
原债务如果有得撤销或解除的原因,承担人仍不得代替债务人主动行使撤销权或者解除权,在撤销或解除之前,债务承担契约仍可有效成立。
3、并存的债务承担,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并存的债务承担,实际上是就原债务而承担债务和责任,原则上承担人之债务,就其内容和范围不得较原债务为重。
一、合同终止后,哪些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终止后,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相关规定,中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如下:
1、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3、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二、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有哪些区别?
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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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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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存的债务承担生效需要具备哪些要件,生效的效力是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5(一)并存债务承担的要件 并存的债务承担,在要件构成上大体与免责的债务承担相同,因而也包括:1、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此要件同于免责的债务承担,在此不赘述。 2、有效的债务承担合同 在此,与免责的债务承担不同之处在于:若由债权人和承担人直接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则不问债务人的意思,该合同均可生效;若由债务人和承担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则不必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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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的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何?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一、债务承担的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二、债务承担的效力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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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存的债务承担和债务转移的区别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4债务转移是指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中新的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则脱离债的关系。 并存的债务承担,亦称债务的加入或共同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单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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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存债务的产生或者发生产生法律效力的条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61、并存债务承担是合同的一种,必须具备合同成立生效的一般要件。2、并存的债务承担,前提是原债务的有效并存。原债务自始无效或承担合同成立时消失的,合同无效。如果原债务有必须撤销或解除的原因,承担方仍不得代替债务人主动行使撤销权或解除权,在撤销或解除之前,债务承担合同仍可有效成立。3、并存的债务承担,承担人承担的债务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并存的债务承担,其实就原来的债务来承担债务和责任,原则上承担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