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所谓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又称无权源的占有、无本权的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或者原因的占有,如对赃物、遗失物的占有。
一、物权人的返还原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物权人的返还原物权的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1、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第三人占有动产的,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而不交付;
2、无权占有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要求返还原物;
3、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要求无处分权人赔偿损害,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
4、房地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要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
5、占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被占有的,占有人有权要求返还原物。
二、物权的受到侵害怎么办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
(一)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四)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五)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六)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物权保护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物权纠纷的保护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权利人可行使物权确认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
占有动产或不动产权利人可以提出哪些申请?
177人看过
-
不动产适用占有返还请求权吗
298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要求返还原物请求权
216人看过
-
无权占有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吗
462人看过
-
不动产被侵占可以要求返还吗
360人看过
-
占有返还请求权是否适用不动产,物权取得的分类
182人看过
无权占有又称无权源的占有、无本权的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或者原因的占有,如对赃物,遗失物的占有。 无权占有是法律、伦理或社会规范所禁止或限制的结果。这种状态表明对特定资源或权益的支配权被剥夺,可能涉及财产、信息、权力等方面。无权占有通常... 更多>
-
不动产或动产被无权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行使何种权利?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答: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也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
2022年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致其损害占有人应当什么民事责任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4无权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善意占有人对被占有物因使用而发生的损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用益物权该对不动产或者动产有哪些权利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15(一)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 (二)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比如在他人的
-
-
什么是被动产或者质权权人或者质押权人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