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作品搞酬的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09:40:50 276 人看过

著作权作品又称版权作品,是指单独具有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视听作品和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版权作品之外的其他信息材料则是指不具有版权的事实或者信息资料。

作品搞酬,一般是按字数确定,确定报酬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作者和出版商在合同中确定,另一种是依国家规定执行。

1、著作稿,每千字30-100元;

2、改编稿,每千字10-50元;

3、翻译稿,每千字20-80元;

4、印数稿按前述基本稿酬的百分比计算,一般书籍印数稿为基本稿酬的1%;作品的稿酬除按上述基本稿印数稿方式确定标准外,还可采用版税式方法确定搞酬。

版税式方法计算稿费的方法是出版图书的单价×印数(册)×版税率。

版税率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原创作品一般为3%-10%;演绎作品一般为1%-7%.作者获得稿酬收入,应交纳个人调节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每部书稿酬不超过2万元的,减征30%的税收,即按14%征收个人调节税。

稿酬的支付方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支付的方式可以是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的时间应当是在书籍出版后一个月内结清,每次重印在出版后一个月内结付印数稿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著作权法中构成作品的标准
    何为作品,在《著作权法》中未给出明确的定义,其定义系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中予以明确。根据该条规定,作品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构成要件:其一,限定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其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其三,应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作品,各方对所属领域并无太大争议,多集中在作品的独创性和能否以有形形式复制的认定上。如最高法认为:只有具备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才是著作权法给予保护的作品。一、法律著作权归谁(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2023-03-23
    253人看过
  • 著作权作价的标准
    1.一般情况下,《规定》确定的付酬标准是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约定著作权使用费的依据;2.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规定》的付酬标准是强制性的;3.不签订合同或合同没有具体约定付酬标准的,则必须执行《规定》的付酬标准;4.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刷发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规划教材、学习用书等,不适用版税付酬方式,且印数稿酬只能按照第八条的规定计算;5.除上述2、4两种情况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低于或高于《规定》的付酬标准的,《规定》不予禁止。一、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
    2023-03-16
    470人看过
  • 创作作品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由制片人享有。中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一、著作权合理使用判断标准是什么?第一,根据使用作品的目的来判断各国立法中大致都将是否是处于营利目的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标准。对合理使用非营利性的要求是出于对公平原则的考虑,如果允许使用者无偿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从中获利,对著作权人来讲当然是不公平的。第二,根据使用作品的性质来判断被使用作品的性质这一要素是从作品本身的角度对合理使用进行判断,使用何种性质的作品更容易被认定为是合理使用。在分析这一要素时,立法者和法官无法创制一个合理使用的适当标准,而必须通过考察所有因素来评定其范围。第三,根
    2023-02-07
    476人看过
  • 使用作品付酬标准
    著作权法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如合理使用),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支付报酬。依照本条的规定,付酬标准由当事人选择,要么由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确定,要么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一、著作权作品使用范围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5、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7、为了陈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美术馆等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8、免费表演已经
    2023-02-06
    364人看过
  • 著作权法中作品独创性标准
    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或初创性,是指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原创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就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著作权法理论中允许偶合,两位作者独立同时完成或单独完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一、独创性的概念所谓独创性并不意味着作品必须是一个人单独创作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的作品,由于不是对已有
    2023-03-23
    149人看过
  • 著作权付酬标准如何规定呢
    《著作权法》第二十八条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第二十九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第三十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三十四条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
    2023-02-23
    439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著作权付酬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 著作权法规定的汇编作品稿酬标准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24
      支付稿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字数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一般文字的末尾排不足1行的和占行的题目按1行计算。标点排在行外的,字数加十分之一计算。 出版社编辑部增加的例言、说明、注解、目录、索引或其他附件,书上排印的中缝、书眉、页码和翻译书籍中就原书复制的图表以及附录转载的文件资料,均不计稿酬;但翻译书籍的附录、图表内夹有译文的,译文部分计酬。
    • 著作权许可付酬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0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约定的付酬标准,以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为优先,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约定的付酬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也可以低于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只要合同相关条款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不得以约定的付酬标准过低主张该条款无效。
    • 【创作作品著作权归属】创作作品的著作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演绎作品的概念演绎作品,指对已有作品进行翻译、改编、注释、整理等而产生的作品,也叫派生作品。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演绎作品是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劳动而派生出来的作品,是传播原作品的重要方法。演绎作品虽然是原作品的派生作品,但并不是简单的复制原作品,而是以新的思想表达形式来表现原作品,需要演绎者在正确理解、把握原作品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的劳动产生新作品。因此,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
    • 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作品作品的分类标准规定了哪些?作品的分类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作品由作者创作,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例如: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影视作品等,那么作品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呢? 作品的分类标准: 一、在确定著作权客体时,根据作品的传达媒体的不同,以伯尔尼公约为例,将作品分为: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话剧和音乐剧作品,舞蹈作品和哑剧作品,电影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实用艺术作品,有关地理、地形、建筑和科学的示例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和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