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21:22:45 177 人看过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措施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也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

一、工伤已赔偿是否可上诉人身损害赔偿

首先,工伤保险的支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于社会保险法范畴,具有公法性质,以社会连带思想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基本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为目的,旨在保障工人因工作造成伤害时获得必要的救济,防止其陷入生活困境。侵权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能由工伤保险机构代替,也不能因受害人受理工伤保险而免除。

其次,工伤保险支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不能相互替代。

最后,双重赔偿是可行的。

二、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工伤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工伤损害赔偿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民法典》;工伤损害赔偿主体为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人身损害赔偿主体为侵权人;工伤损害赔偿基于劳动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基于侵权关系;其他。

三、发生工伤赔偿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工伤事故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工伤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2、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

3、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赔偿相关文章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标准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标准(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财产损害赔偿。(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二)工伤赔偿范围和标
    2024-01-07
    198人看过
  • 工伤保险民事赔偿了可以再获得工伤补偿吗?
    工伤保险民事赔偿了可以再获得工伤补偿。遭第三人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在获得民事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被第三人伤害,符合认定为工伤条件的,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民事赔偿吗劳动者可以依法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民事赔偿待遇,如果是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但是对于医疗费等已经支付过的项目,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不重复赔偿给劳动者。
    2023-08-18
    191人看过
  • 民事赔偿和工伤补偿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2023-06-10
    214人看过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项目和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节录))
    (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
    2023-06-05
    126人看过
  • 民事和工伤晶核怎么赔偿
    1,根据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
    2023-02-25
    307人看过
  • 工伤死亡的肇事方和工伤保险同时赔偿么
    一、遭受第三方车祸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肇事方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遭受非本单位车辆的第三方车辆交通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交通事故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
    2023-07-25
    498人看过
  • 工伤赔偿和保险赔偿可同时获赔吗
    一、工伤赔偿和保险赔偿可同时获赔吗在面对工伤事故时,工伤赔偿和保险赔偿同时获赔也是可以的。1.一般来说,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但如果工伤是由于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那么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向该第三人请求民事赔偿。3.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虽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关系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在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1.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时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医疗费用。2.而民事赔偿则基于侵权行为,旨在弥补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3.由于工伤事故往往涉及劳动安全事故或劳动保护措施等原因,因此工伤事故也可能被评价为民事侵权。在处理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关系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工伤保险
    2024-07-14
    278人看过
  • 工伤保险怎么赔偿,工伤保险怎么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关于“工伤保险怎么赔偿,工伤保险怎么赔偿,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解答如下:工伤保险怎么赔偿标准如下: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023-02-19
    134人看过
  •  汽车保险赔偿范围:工伤和交通事故
    浙江省政府发布通知,对工伤保险制度进行调整。原规定中,员工因交通事故等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事故,其待遇按总额补充差距的方法支付。现在,如果员工得到侵权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将按以下方法支付:扣除医疗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和交通费用。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都可以获得赔偿的残疾补助金等。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江政发〔2009〕50号)精神,原实施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事项的通知》(浙江政发〔2003〕52号)中员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受伤被认定或视为工伤事故,其待遇按总额补充差距的方法支付的规定调整如下如果员工得到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方法支付:参加工伤保险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应扣除相应项目中第三方支付的以下两项费用:医疗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者支付工伤费用时,应扣除相应项目中第三方支付的以下三项费用:工伤员
    2023-10-30
    422人看过
  • 工作中受伤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吗
    一、工作中受伤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吗即便贵司尚未同您签署劳务合同,您仍然无法直接离开并终止这一工作关系。在此种情况下,虽然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存在,但对于您来说依然需要遵守提前通知的义务。于试用期期间,您只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便可解除这一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当试用期结束之后,为了正式申请解约,则需要您提前30天通过书面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工作中受伤是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的,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属于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2024-04-23
    176人看过
  • 拿到工伤保险赔偿还能要求民事损害赔偿吗?
    汪先生问:我在工作时,被外单位人员误伤,造成左手指截断,被评定为工伤。现在,虽然我已经领到了工伤保险,但我还想向误伤我的人追索民事伤害赔偿,不知可以不可以?答: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劳动者能否获得双重受偿,即:既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又同时获得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对此,理论界争议很大,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受害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基于公法规范应当享有的权利,而受害人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是基于私法规范享有的权利,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相互取代,更不能相互抵消,应该双重受偿;另一种观点认为,工伤事故与人身损害发生竞合,当事人(劳动者)有权选择其一作为请求理由,这种观点采用民法上的请求权竞合理论作为支持自己的理论基础;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及侵权损害赔偿,但其受偿所得不得超过其所受的实际损失。我认为:双重受偿因过分偏重保护劳动者,当受害人得到工伤保险赔
    2023-04-26
    377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能否同时获得
    法律百宝箱导读:工伤保险赔偿是劳动者在因公伤残或患职业病伤害后获得赔偿以及对因公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关系。而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故意和过失行为侵害他人权利,导致损害后果的发工伤保险赔偿是劳动者在因公伤残或患职业病伤害后获得赔偿以及对因公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关系。而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故意和过失行为侵害他人权利,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行为人应给予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损害赔偿关工伤保险赔偿是劳动者在因公伤残或患职业病伤害后获得赔偿以及对因公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关系。而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故意和过失行为侵害他人权利,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行为人应给予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损害赔偿关系方面,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两种方式不可兼得,即法律无禁止。相关司法解释对受害人可以有独立的赔偿请求权的
    2023-04-22
    104人看过
  • 工伤赔偿和保险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工伤赔偿和保险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工伤赔偿与保险赔偿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1.从法律性质上看,工伤赔偿具有民事赔偿性,它属于民法的范畴,涉及的是受害职工及其亲属与“肇事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工伤保险则具有社会保障性,它属于劳动法(或社会保险法)的范畴,旨在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为工伤职工提供经济上的补偿和保障。2.责任主体也是两者的重要区别。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肇事者”,即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而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则是职工所在的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它们承担着为工伤职工提供保险待遇的义务。3.在责任原则、权利范围、获得费用、实现程度、处理程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工伤赔偿与保险赔偿也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使得工伤赔偿和保险赔偿在实际应用中各有侧重,共同构成了我国工伤保障体系的两个重要方面。二、工伤赔偿与保险赔偿法律性质工伤赔偿与保险赔偿在法律性质上有着根本的不同。1.工伤赔偿具有
    2024-07-23
    437人看过
  • 民事赔偿保险赔不赔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事赔偿保险赔不赔以下五种情形下,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提供理赔服务:1、保险事故并不处于保障条款覆盖的范围之内;2、属于等待期免责的范畴,即在保险合同所规定生效期内,被保险人遭遇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有权不予赔偿;3、在保险条款中明确指出的除外责任事项;4、投保人未能按照与保险公司约定的时间节点按时支付保险费用;5.涉及投保人自主实施的自杀行为或者故意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二、民事赔偿协议用通过法院公证吗民事协议的公证与否纯属自主决定,供参考而非强制性要求。即便未经公证,其法律效应仍应得到尊重与认可。对于当事人所达成的各
    2024-07-18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 1、赔偿发生的原因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 2、赔偿主体不同。国家赔偿的主体是抽象的国家;而民事赔偿的主体通常是具体的民事违法行为人,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一致。 3、赔偿... 更多>

    #民事赔偿
    相关咨询
    • 工地工伤赔偿和保险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致残等级的享受下列保险待遇: 1、致残一级至十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致残等级,分别为伤残职工负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的24个月至6个月。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2、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
    • 享有工伤保险和提起民事赔偿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7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之后,不可以在按民事侵权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但是,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生产条件环境恶劣,对职工患职业病危害较大的除外
    • 工伤赔偿和保险条例中的工伤赔偿和保险条例中的工伤赔偿是否有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4
      没有关系的。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
    • 未参加工伤保险和买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6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民事赔偿和工伤待遇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30
      如果是因第三方侵权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或是损失的,可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民事赔偿双重赔偿。因为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保险机制,目前在法律上是并行不悖的,一个属于私权范畴,一个属于公权范畴,二者不可以混淆也不可以相互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