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对保险的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5:02:53 266 人看过

一、新劳动法中对保险的规定是怎样的

1、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三十天内购买社会保险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商业保险,属于自愿参保,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的缴费。

2、商业保险,属于盈利性的,不赚钱是不做的,社会保险不是盈利性的,属于社会保障事业,缴费全部用在参保人身上,不足的,国家给予补助。

3、社会保险,是无条件的,只要满16周岁以上,就可以参保,商业保险为了保证赚钱,设置了很多条件,参保面是比较窄的,比如年龄,疾病等等。不符合条件,不能参保。

三、企业不交社保怎么处罚

社保是属于国家强制险,企业必须按时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当然也存在着一些企业为了节省费用,从而铤而走险,并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保。其实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企业会因为这种行为,从而受到一定的处罚。

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首先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新劳动法规定了哪些养老保险新规定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一定系数计算,这对流动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劳动者都是一样的,只要多缴费,个人账户储存额多,这部分养老金水平就高。对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规定,即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与本地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应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由此计算出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再与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出平均值,作为计发其基础养老金的基数;缴费满15年发给基数的15%,多缴费1年多发1%。《暂行办法》坚持了这一计发办法,只是进一步明确了流动就业人员在各参保地的各年度缴费工资要与最后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这既保证了全国政策的统一,又是一种相对简便的方法。个人是不能补交社保的,只能在单位帮你补交。其实不补都可以的,影响不大,社保最
    2023-05-04
    172人看过
  •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
    2023-05-01
    295人看过
  • 国家法律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法律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问题是怎样规定的?《劳动法》就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问题作了如下规定:“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2023-04-22
    209人看过
  • 对于劳动工伤法规是怎样的?
    一、对于劳动工伤的法规是怎样的?关于劳动工伤的法规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有: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
    2023-06-16
    376人看过
  • 加班工资在新劳动法中的新规定
    违法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得问题,遇到这样的问题用人单位具体赔偿如下: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同期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关于新劳动法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10年以上,或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
    2023-07-07
    405人看过
  •  2021年劳动法对社保的新规定有哪些?
    根据北京市和天津的规定,高校学生和职工需要办理与就业创业证相关的问题。在北京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大学生可以免费申请《就业创业证》,并可以申请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北京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实现创业。在天津,新参保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按统一账户结合模式参保,职工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并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对于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个人账户所需医疗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5年。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在毕业年度内,高校学生需要办理与就业创业证相关的问题。根据新政策,在创业毕业年度内,高校学生是指在毕业年度内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学生。在北京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大学生免费申请《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北京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实现创业。天津明确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相关问题。根据规定,新参保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按统一账户结合模式(
    2023-09-10
    184人看过
  • 劳动法中,对高温补贴的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工人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高达35以上)露天作业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应向工人支付高温补贴。高温天气导致停工,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可不可以扣除或者降低工人工资。劳动法当中童工的如何规定《劳动法》中关于童工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其他。《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2023-08-05
    428人看过
  • 劳动法中规定的保护对象年龄段是哪些?
    根据我国有关劳动对象的规定可以知道,劳动法保护的对象的最低年龄为16周岁,对于男性来说,保护的最高年龄为60周岁,对于普通女性来说,保护的最高年龄为50周岁,对于管理岗位女性来说,保护的最高年龄为55岁。需要注意的是,禁止用人单位招录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因此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受劳动法保护。劳动法对于年龄确定标准是多少岁劳动法所保护的对象是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
    2023-07-01
    216人看过
  • 劳动法规对多重劳动关系的保护规定
    一、《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明确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承认了双重劳动关系。2010年1月1日生效的《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由原用人单位缴纳。《条例》对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进行了肯定,对此种情形下的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也作出较为灵活的规定,既可由新用人单位缴纳,也可与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原用人单位进行缴纳。二、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突破了劳动关系的唯一性,有条件的保护多重劳动关系。1、《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二款,对于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明确保护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
    2023-04-13
    395人看过
  • 劳动法规对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规定
    《》中所称的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未成年工采取特殊措施,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原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1、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劳动的范围作出禁止性的规定。2、对未成年工患有某种或具有某些非残疾性生理缺陷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劳动的范围作出禁止性的规定。3、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的项目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4、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5、用人单位在未成年工上岗前要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与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6、工会组织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情况负有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罚的责任。
    2023-06-09
    65人看过
  • 新劳动法对劳务派遣怎样界定
    2013年7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新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新劳动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营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劳务派遣工现在的问题是同工不同酬,或者说他获得的劳动报酬不符合他的劳动付出,所以这一个成本的差额是用工单位本来就应该支付的。因此对劳务派遣工实行同工同酬从本质上讲,对于用工单位的合理人工成本的负担并没有增加,
    2023-04-26
    80人看过
  • 劳动保障法对薪酬的规定
    1、反歧视工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的歧视现象是不可能自动消除的,需要运用政府机制和法律机制加以约束。(1)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任何雇主凡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原有国籍不同而拒绝雇用和解雇某人,或者在就业报酬、条件、期限和待遇方面对某人进行歧视等,都是违法行为。(2)对就业和劳动报酬上的歧视行为,国家鼓励对违法雇主及其某一组织的歧视行为提出诉讼。(3)就主要的受歧视群体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2、女工薪酬福利权益保护广义的女工是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女性管理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狭义的女工是指在企业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女员工。在企业中,女性是特殊的劳动群体,在传统社会,因为种种客观和社会的原因,女工属于受保护的弱势群体,(1)公平付薪。对女工来说,享受与男子同工同酬的待遇是一种合法的权益。所谓男女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不分劳动者性别对同等劳动支付相同的劳动报酬。(2)平等享受
    2023-06-19
    142人看过
  • 保险法对于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理是怎样规定的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直接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是保险合同得以履行的依据和条件。基本保险条款的内容根据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不同有所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险对象、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投保手续、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等内容;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财产的范围、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保险金额与赔偿金额的计算、赔偿处理以及其他事项。保险费率是基本保险条款中的核心内容,本质上是投保人购买保险的代价,定得过高对投保人不公平,定得过低势必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造成威胁。因此,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保险费率和维护公平互利原则的基本保险条款,对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一方面保险业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保险市场还不规范,保险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比较严重。与此同时,随着我国保险市场逐步对
    2023-06-15
    485人看过
  • 试用期在劳动法中有怎样的规定
    关于试用期《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关于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更为详细的规定: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一、劳动合同能不能签半年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是可以签半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
    2023-04-02
    19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最新的中,关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最新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1.公司应该在你开始工作的时候就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办理四金,公司不签的话在过了试用期按事实劳动关系处理,你的就是;2.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 新劳动法中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13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
    • 对于买保险交强险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6
      1、车辆保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 2、强制保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3、因此,车辆保险中的交强险是车主必须要购买的。而商业保险是非强制购买的保险,所以车主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购买。
    •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社会保险是五险还是三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社会保险一般指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即通常所称的三险)。五险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 新《劳动法》中对“试用期”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8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