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刑罚中有罚金处罚的就需要交罚金,否则会影响减刑。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一、刑事罚金如何缴费
刑事罚金缴纳方式如下:
1、自动缴纳,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
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
刑事罚金缴纳流程如下:
1、法院判刑后的罚款,应该是财产刑之一的罚金。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当事人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一个回执,当事人拿着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已缴纳就可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
2、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二、罚金的概念及适用方式是什么样的
罚款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款的适用方式如下: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款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以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适用罚金的情况下,明确规定自由刑必须同时处罚;
4、复合型。复合式是指罚款的单处和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律规定内,供选择和适用。
三、法院附加刑是什么意思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从法律性质上讲,罚金是一种刑罚方法,而非经济制裁、民事制裁或行政处罚。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嫌疑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下列4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属于一种财产刑,也是我国刑法附加刑中最重的一种。
-
在监狱没交罚款的犯人能减刑吗
331人看过
-
犯人处罚款不交能不能减刑
345人看过
-
6年未交罚金,罪犯能否获得减刑?
172人看过
-
减刑是否适用于交不起罚款的犯人?
339人看过
-
经济犯罪不得减轻刑罚
428人看过
-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获得减轻刑罚?
493人看过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
-
得罪人减刑怎么交罚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0罚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刑种,属于附加刑,必须经人民法院判决才能生效,对于罪犯在监狱改造中附合减刑条件,但没有缴纳判刑时的罚金的,可根据判决书中规定的具体数额如数缴纳,否则减刑时要从严掌握(或者不予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
-
涉黑从犯,不交罚款能减刑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5如果不交罚金,说明没有接受教育改造,没有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很难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
在押犯人并处罚款的没有交请罚款可以减刑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