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伤残的认定与赔偿有何联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24:06 289 人看过

以伤残鉴定等级确定工伤赔偿数额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对伤残职工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照料的,按照伤残等级给予补偿,生活照料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生活照料费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50%,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或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职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标准为27个月,二级伤残标准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工资

(2)工伤保险基金每月发放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占我工资的80%,四级伤残占我工资的75%。残疾津贴的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p>(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伤残津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工资

(2)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雇主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残疾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按职工工资的70%,六级伤残按职工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受伤职工本人的提议补足差额,职工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残疾一次性就业补助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自治区、直辖市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7级伤残为13个月工资,8级伤残为11个月工资,9级伤残为9个月工资,10级伤残为7个月工资

(2)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自治区、直辖市

第三十八条职工工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公死亡的,其近亲属按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一)丧葬补助为统筹地区上年度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有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丧偶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10%。经批准的受扶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受害职工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就业补助,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2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工资支付与工伤赔偿的区别与联系
    工伤期间支付的工资不计入工伤赔偿。单位为员工缴纳的保险是用人单位为员工的社会福利的义务,不是员工的工资收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害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赔偿计入什么科目企业赔给职工的工伤赔偿款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
    2023-07-03
    33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联系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措施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也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再通过向用人单位起诉获得双重赔偿。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特殊的优点: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因此,发生工
    2023-07-02
    119人看过
  • 工伤鉴定水平与工伤赔偿有何关系
    级别越高,赔偿金额越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职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24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2个月工资,三级伤残20个月工资,第四级伤残为18个月工资(2)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发放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伤残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伤残津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四条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保险
    2023-05-02
    235人看过
  • 上下班与工伤认定标准的联系
    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经常居住地和单位宿舍在合理时间内的合理路线;工作地点与配偶住所的合理路线,父母和子女在合理的时间内;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
    2023-07-01
    110人看过
  • 积极赔偿如何认定工伤伤残
    一、积极赔偿如何认定工伤伤残遇上工伤的话,有哪些办法让受伤员工拿到赔偿呢.如果不幸被评定为十级或更低级别,那就得靠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咱看病和吃住的钱了,同时公司还得照常发工资哦!但要是评上了十级以上,那就得按照法律规定赔付一次性的伤残补贴、伤残津贴等等啦。《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二、吉林省工伤9级如何赔偿一、关于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规定的标准如下:九级别伤残将给付九个月的个人所得薪酬作为补偿;二、至于劳动
    2024-07-19
    371人看过
  •  工伤伤残等级与赔偿金额的关系
    不同地区的赔偿数额有所差异,需要根据伤者的工资和当地收入状况来确定。基本的标准和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不同地区的赔偿数额有所差异,因此需要根据伤者的工资和当地收入状况来确定。基本的标准和项目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 工 伤 伤 残 等 级 能 获 得 多 少 钱 的 赔 偿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者医疗费用赔偿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
    2023-09-09
    491人看过
  • "工伤与伤残赔偿标准之间的关系"
    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五万元左右,在受工伤之后需要对工伤进行认定,如果受伤情况比较严重的,一般情况下会在病情比较稳定的时候进行鉴定,工伤没有造成伤残的,具体要赔偿多少钱,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一般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温州工伤六级伤残赔偿标准温州6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温州市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6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六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
    2023-07-03
    118人看过
  • 工伤和劳动争议有何区别与联系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只有申请了工伤认定,才有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的证据。当然,如果认定工伤时对劳动关系存在异议,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才行。二者区别:如果先进行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仲裁时,才能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和法院的支持,在劳动争议被受理后工伤认定会中止,在劳动争议裁决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如果先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是以仲裁结果为基础的。一、工伤鉴定后不赔偿怎么处理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如果工伤认定的结果表明此时并不属于工伤的话,
    2023-03-08
    271人看过
  • 工伤关联性鉴定与工伤认定书的关系是什么
    工伤关联性鉴定,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后,治疗工伤期间出现的疾病,或者工伤职工死亡是否有工伤导致的鉴定活动,正确的说法是疾病(死亡)与工伤关联性鉴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中不对关联疾病进行鉴定,只是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作出决定。若是对于事故伤害所产生的疾病伤情,一定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与工伤的关联性确认,一旦确认存在关联性,疾病直接纳入工伤处理。这样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第三人故意伤害是工伤吗?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
    2023-06-23
    290人看过
  • 残疾证和工伤赔偿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残疾证不能用于工伤赔偿中,工伤赔偿标准需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该部门在六十日内(必要时会延长三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一、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做伤残鉴定吗没有工伤认定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是对工伤职工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程度进行鉴定,未经工伤认定,是否工伤没有从法律上得到确认,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工伤做伤残鉴定的方式如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
    2023-03-18
    134人看过
  • 承包关系工伤应如何认定和赔偿
    一、承包关系工伤应如何认定和赔偿依据承包原则,当涉及到工作任务的实施时,尽管将工作包揽给专业工人,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与工人之间仍然存在着雇佣关系。因此,若工人生病或受伤害,雇主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可向他们提出索赔。在这种情况下,雇主要负责支付工人的医药费、停工期间的工资以及护理费用等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承包关系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要如何办承包
    2024-07-14
    122人看过
  • 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与联系
    司法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包括收费不同、确定的时间不同、目的不同以及等级划分不同。二者收费不同,工伤鉴定一般为300块,社保还可以报销;司法鉴定则千元左右;依据的标准不同;鉴定的机构不同;工伤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属于社保部门在管,司法鉴定则是独立的;法律依据不同。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
    2023-07-01
    231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赔偿的联系分析
    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相应的伤残等级,可以获得对应的工伤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需要注意:并非所有的工伤职工都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前提是劳动者发生了工伤事故并已经被认定工伤,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如果工伤并未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有任何影响,则无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动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逐级加重。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1、提交鉴定申请;2、申请人需要递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等材料;3、进行医学辅助检查和专家面诊;4、申请人进行鉴定评审;5、申请人领取鉴定结论;6、申请人进行复查鉴定。一、劳动能力鉴定材料: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有效的诊断证明;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条件是:1、被鉴定人由于非因工致残后无法胜任工作的;2、国家法律法规所规
    2023-06-30
    163人看过
  • 伤残鉴定和残疾证有何关联?
    伤残鉴定和残疾证不是一回事。具体如下;1、工伤伤残证是由劳动部门鉴定核发的,是在工作中造成的伤残,是对劳动者的保障证明;2、残疾人证是由残联鉴定核发的,残疾人证是为了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伤残鉴定流程如下: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十级伤残鉴定有残疾证吗办理的条件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乡镇居民办理:持村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及
    2023-07-06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2022工伤认定与后期伤残鉴定及赔偿事项有无联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7
      有联系的,工伤认定后等治疗结束就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才能确定享受什么样的工伤待遇。
    • 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有什么联系与其他处理途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2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 工伤认定与鉴定的联系与申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30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 工伤和一般伤残赔偿额有何不同?工伤赔偿与伤残赔偿有何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1
      工伤和一般伤残赔偿额有何不同?工伤赔偿与伤残赔偿有何区别?很多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遭受了身体受伤,由于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于是就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法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时会把劳动工伤案件当作普通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处理。由于适用案由和法律条文不一样,所得的赔偿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差很大。
    • 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的联系与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两者之间的联系或曰相同点: 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 3、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即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4、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两者之间的区别或不同点: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