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征地拆迁问题?处理办法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20:51:20 484 人看过

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

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

(1)应及时向被拆迁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告知他们应尽的义务,引导农民依法办事,重德为人,服从国家建设需要,配合拆迁,是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如复印些宣传册,写明征地的用处,过程,以及补偿的具体标准,政府的具体政策等等,使村民真实具体的掌握征地拆迁工程。

(2)要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如何安置补偿和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都应该向被拆迁户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给被拆迁人一个平等的权利。

(3)完善拆迁程序,规范拆迁具体操作行为。在拆迁安置具体操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稳定,做到合情、合理、合法,使拆迁工程成为政府和被拆迁人的共赢工程。

(4)基层政府和村干部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切实让村民明白拆迁的重大意义和带来的好处。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应多和农民接触,多了解农民的想法,尤其是大多数的村干部,其作为村里有威信的人,在熟人社会中的农村更容易做通村民的思想工作。只要我们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不嫌麻烦,耐心、细致的宣传党的政策,宣传征地的意义,宣传拆迁法律,甚至一家一户的走访,一个人一个人的做思想工作,尤其是做好上访户、困难户的工作,只要我们用真心,用真情,相信我们大多数善良的农民是一定会支持政府的建设工作而接受拆迁征地的。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

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政策供给又落伍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目前所见的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均是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尚无规定,致使农村集体房屋拆迁在现实中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规范征收土地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十分必要。我们要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出合乎民意的法律法规,规范农房拆迁行为。同时不管征地拆迁资金由谁买单,政府部门都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三、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

目前普遍实行的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容易产生“分光吃光”的状况,对于农民生活的长期保障和农村稳定是十分不利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题,最根本的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只有让农民通过自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考虑。

(1)实行国有土地留地安置的方式,引导被征地农民入股创办经济实体。采用按批准面积的10%左右土地作为安置人员的“村留地”,用以发展二、三产业,在“村留地”上办经济实体,一方面解决了部分农民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2)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

(3)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努力为老、弱、病、残农民提供生活保障。目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都在征地补偿费中留成了一定比例的补偿款,应当用于农民的安置保障方面,同时投入发展再生产。

四、在开发项目中实行股份制方式,以增加农民拆迁征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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