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约定的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45:08 193 人看过

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规定,工资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工资在剔除加班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追讨

一、工资追讨

1、协商追讨

根据以上的法律法规向企业提出,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若企业同意的,则追讨完成;

2、仲裁追讨

若企业不同意支付的,则需要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为劳动站)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需要做以下工作:

1、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带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录音需要刻录成光盘并书写出主要的录音内容。

3、到劳动仲裁仲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二、收集证据

由于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员工的个人如果不细心的保留相关材料,是很难有材料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而双倍工资的基础就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作为劳动者若希望追讨到双倍工资的,应当细心收集以下证据:

1、工卡打卡记录;

2、上班的一些照片;

3、企业给予的任何证明;

4、工资的发放记录;

5、与企业管理人员的谈话录音;

6、工作中与需要本人及管理人员签名的一些文件;

7、其他一切能证明本人在企业中工作的材料。

以上不一定要每一项都有,但应当是材料越多越好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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