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的监督管理条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5:21:01 195 人看过

减免税的监督管理如下所示:

减免税税款,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要求使用,税务机关要对其加强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包括:

(一)经批准减免税的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期间,必须按照统一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减免税税款的使用情况等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二)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根据变化情况依法确定是否继续给予减免税。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因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应继续给予减免税或者纳税人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减免税款等情况,税务机关有权停止给予减免税,并有权追回已减免的税款;减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征税。

(四)纳税人以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减免税或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擅自比照有关规定自行减免税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减免税管理情况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务会计相关文章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多少年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4年,每2年复核1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意义(一)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了化妆品和化妆品原料的分类管理制度,简化了注册、备案流程,鼓励和支持化妆品研究创新,优化企业创新制度环境。(二)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主体责任,加强了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和上市后质量安全管控,确立了化妆品和化妆品原料的安全再评估制度以及问题化妆品召回制度,进一步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三)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化妆品风险监测和评价制度,规范执法措
    2023-08-09
    348人看过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监督管理职责条款释义
    本章共十八条,规定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章、规则制定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的审查批准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权,对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处置制度等。第十五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则制定权的规定。一、授权制定规章、规则的必要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和发布规章、规则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其内容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经营等各个方面,是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细化,但必须与法律、行政法规保持一致。由于修订法律一般需要经过漫长的程序,由银行业监管机构制定的规章、规则来具体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营规则,具有灵活、易于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随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023-05-03
    363人看过
  • 减免税货物异地监管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179号)、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海关总署2009年第8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1、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货物应当在主管海关核准的地点使用。需要变更使用地点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海关批准后方可变更使用地点。2、减免税货物需要移出主管海关管辖地使用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事先持有关单证以及需要异地使用的说明材料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异地监管手续,经主管海关审核同意并通知转入地海关后,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将减免税货物运至转入地海关管辖地,转入地海关确认减免税货物情况后进行异地监管。3、减免税货物在异地使用结束后,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及时向转入地海关申请办结异地监管手续,经转入地海关审核同意并通知主管
    2023-05-31
    461人看过
  • 监外执行监管的监督管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监外执行流程监外执行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
    2023-07-07
    446人看过
  • 山东省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失效]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监督管理,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相互之间订立和履行经济合同,均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经济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管理和推行经济合同统一文本;鉴证经济合同;登记企业财产抵押合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工作;指导有关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经济合同管理;指导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协会的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经济合同管理,组织经济合同管理岗位资格培训;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
    2023-06-09
    326人看过
  • 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
    (2002年10月11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0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确保蔬菜食用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蔬菜农药残留,是指在使用化学农药后,残存在蔬菜中的微量农药(包括农药原体及其有毒代谢物、降解物和杂质)。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依照杭州市无公害蔬菜的地方标准执行。第四条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药经营的监督管理、蔬菜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的监督管理以及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监督工作,并对蔬菜用地的农药残留程度进行监测,对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用地,应当及时提出调整方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上市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监督工作,并根据实际
    2023-06-07
    360人看过
  • 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修正)
    (1995年12月26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5年12月31日公布施行根据1997年11月12日经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和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
    2023-06-07
    367人看过
  • 国务院修改《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好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修改为: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境内分支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证券经营
    2023-04-24
    494人看过
  • 第四条【交强险的监督管理】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四条【交强险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详解】本条是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监督管理的规定。本条有三层含义:一是保监会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监督管理部门;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监督检查部门;三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机动车交通事
    2023-06-05
    332人看过
  • 管理和监督
    1.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劳动保护工作的职责是:(1)组织实施国家和本市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对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状况进行监测,对劳动条件进行分级,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4)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保护教育工作;组织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5)对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进行登记、审核,发放上岗证书;(6)对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申请进行审批;(7)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检测检验制度;(8)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进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9)对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单位进行安全资格认证;(10)对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和报告,批复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11)对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下达劳动保护
    2023-06-05
    473人看过
  • 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是什么?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加强,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且也能够更好的规范这些公司融资性担保的行为,从而也能够更好的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下面我们来给大家详细的解读一下,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指的就是担保人和银行类的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的一系列约定,当被担保的人在不履行对于债权人合同当中负有的融资性债务的时候,那么,担保人就需要依据法律来承担合同当中约定的担保责任的一种行为。2、融资性担保公司或者是企业以及银行类的金融机构等客户,在进行业务往来的时候,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且也需要遵循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除此之外,融资性担保公司也应当以流动性收益性安全性为主要的经营的原则,建立一个,市场化运作的能够审查的经营模式。3、融资性担保公司或者是企业在开展一系列业务的时候,都应
    2023-04-13
    104人看过
  • 2023年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第四十七条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四十八条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第四十九条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
    2023-05-05
    279人看过
  • 监督管理的性质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监督管理的性质为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管理属于行政管理。该行为是以国家的行政权力来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制裁违法行为。2、监督管理属于行政执法。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代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同时具有行政机关所享有的行政执法权,可以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3、监督管理属于法定职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的职权不是任意扩大的,其权力应是法律和国务院赋予的,不能超过法律和国务院所规定的职权违法行事。
    2023-06-06
    210人看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五条医疗器械的研制应当遵循安全、有效和节约的原则。国家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第六条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第七条医疗器械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引导企业诚实守信。第二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第八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
    2024-01-17
    317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务会计是指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全面系统的核算与监督,以为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投资人、债权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等经济信息为主要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 更多>

    #财务会计
    相关咨询
    • 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条例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保险工作机构,确定医疗保险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本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工作。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根据社会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和实时监控的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管理系统,遵守社会医疗保险信息技术规范和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及时上传社会医疗保险结算费用等相关信息。
    • 铁路监督管理条例对监督站的记录怎么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6
      监督站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铁道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整顿、解散该监督站的处罚。(一)监督站设置不规范,监督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二)监督人员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或兼任其他工作的;(三)不履行监督职责,或提供虚假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四)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落实整改监督不力,或因此而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五)监督费管理严重违反规定的;(六)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 证券监督管理条例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02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的行为,防范证券公司的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审慎经营,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第三条,证券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占
    •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对减免税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减免税是指国家对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不包括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理的减免税。第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便利
    • 减免的所得税减免后需要征税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现行税法规定,需要给予所得税的,一般采取直接减免、或者抵免。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征税后,再以财政或其他方式返还给企业,要根据返还款项的性质,确定是否征税。属于财政性资金、或者其他专项基金的,且有规定专项用途的,按照规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否则,应作为应税收入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